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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8 毫秒
1.
在我国,尽管近年来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民事公益诉讼层出不穷,但法院大都以不具备原告资格而不予受理.本文在对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缺失和理论缺陷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以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为主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民事诉讼过程中,除享有主要诉讼权利与承担相应诉讼义务以外,还能直接影响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参加人。没有原告起诉,或原告起诉没有明确的被告,或没有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案的受理和审理,则意味着民事诉讼无从谈起。  相似文献   

3.
《商》2015,(5)
<正>一、公益诉讼概述公益诉讼在我国是一种新颖的诉讼制度,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公益诉讼是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于个人或组织提起的违法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进行审理并判决,以处理违法行为的活动。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告也可能不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也不是独立的诉讼形式,而是民事诉讼中的案件类别。所以  相似文献   

4.
原告金先生、H公司与被告S公司因船舶建造尾款支付问题发生纠纷.诉讼至宁波海事法院.法院于2010年6月12日受理.并先后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相似文献   

5.
<正> 原告天津铁路惠源物资贸易公司因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将北京化工实验厂诉至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而被告北京化工实验厂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不是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也不是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应移送人民法院审理。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惠源物资贸易公司为铁路所属企业,  相似文献   

6.
《品牌》2015,(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2012年8月3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增设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回应了社会对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要求,但是修改以后并未具体说明那些机关、团体具有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本文对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内涵与特征进行研究,并总结国外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确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车清瑾  王源 《商》2013,(21):219-220
公益诉讼一直是法学理论研究的热门领域,随着《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正式出台,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率先实现制度化与法律化。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和非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对于起诉主体资格要求及诉讼行使方式各有不同特点,同时也需要对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条件及诉讼权利行使加以必要限制,以求得公共利益的最好实现。  相似文献   

8.
商业秘密案件的保密审理是相对于我国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而言的,一般是指为了避免和防止商业秘密在民事的诉讼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进一步的扩散或公开,法院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商业秘密启动保护性质的审理程序。在我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主要是指不公开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9.
邓诗发 《商》2014,(4):200-200,157
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其产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对法院如何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法律依据,导致诸多行政、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针对不同的民事、行政交叉诉讼,应对案件的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相应的采取分别审理模式和一并审理模式以有效的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10.
王茂 《商》2014,(13):150-150
伴随雾霾、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逐渐成为我国环境法学领域研究的新热点课题,而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确定起诉主体。2012年通过的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将公益诉讼正式纳入到诉讼程序中,并规定了原告主体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2014年第四次刚审议通过的新《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限定为“在设区的市一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但是相比国外的立法支持和实践,我国现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法本身还有诸多问题。本文拟研究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外相关做法,分析我国在当前立法上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案情原告江苏省金湖县某机械厂被告王某(系原告方原技术开发人员)1998年下半年,曾在原告江苏省金湖县某机械厂从事技术开发的被告王某离开原告,受雇于江苏省盐城某机械厂(与原告系同行业机械制造商)从事技术开发工作。不久,原告接到他人举报,称被告王某将原告金湖县机械厂自行研制开发的CAD软件技术泄露给盐城某机械厂。原告金湖县某机械厂以王某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赔偿损失10万元。■审判:法院受理后,经审理查明原告金湖县某机械厂自行开发的CAD软件技术属商业秘密。被告王某在离开原告前几天,私自将自己…  相似文献   

12.
吴飞  吴艳  苗波 《商业研究》2003,1(22):141-144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与集团诉讼制度有密切的联系。我国在建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其与集团诉讼制度的结合。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公司和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应当发布公告;公司原告的撤诉与和解应保障其他股东的知情权;派生诉讼的判决和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对全体股东均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13.
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主体,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保护,而《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即包含“维护消费者权益”。2022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新增了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该公益诉讼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何不同?本文从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出发,论证了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进而将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界定为消费者协会和检察院,得出以垄断行为是否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标准来划定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界限。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长期以来,我国法院主要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经济纠纷,这种审理方式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已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反映在诉讼领域,就是进行民事审判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行政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各法院审理模式莫衷一是,法律规定的缺失是造成行政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审理难题的根本原因.本文拟在分析此类案件现实困惑的基础上,提出对行政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实行并案审理的建议. 一、行政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之内涵界定及现实困惑行政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简称行民交叉案件,是指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因在法律事实上存在互相关联的地方,在处理上互为前提或者互为因果、彼此会产生影响的案件.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长期以来,我国法院主要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经济纠纷,这种审理方式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已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反映在诉讼领域,就是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种宏观背景下,扩大当事人处分权、建立充分体现当事人意志与品格的合意解决纠纷的诉讼机制成为必然.而长期运行于计划经济框架下的法院调解,是否经过自身的改革和完善就能适应这一新的要求?还是需要建立一个更加民主、公正、高效的合意解决纠纷的诉讼机制?本文拟就此略陈管见,并提出初步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赵志浩 《商》2014,(2):271-271
本文对德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从专利案件审理法院和著作权案件、商标案件审理法院设置,到专利法院的法官组成和合议庭的组成到专利无效审理程序做了考察,为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寻找参照样本与启示。我国可效仿德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建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门法院,并从现行的审理模式里思考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院建立构想,并给出在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相似文献   

18.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目前,现行法律对案件反诉的有关规定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第140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但对于反诉是否应当严格遵循《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并未明确,这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也给当事人和法律工作者带来困惑.  相似文献   

19.
马来西亚国际船运公司因倒签提单被中化公司告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马来西亚船运公司不服判决,在美国宾州法院提起诉讼,就中化公司因错误陈述事实导致其被扣船而要求赔偿损失。美国法院以不方便管辖为由拒绝行使其管辖权。此后,原告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再一次被美国法院驳回。本文通过对该案的法院推理分析,归纳美国法院使用不方便法院管辖原则的判断标准,以及提起重新审理制度的依据。该案可为中国公司利用美国法院不方便管辖原则提供先案,也可为我国建立法院不方便管辖原则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0.
《商》2015,(17)
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从目前来看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在不断扩大,而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五十五条司法解释仍然规定公民个人不得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使得许多环境公益诉讼因公民没有资格而无法被保护。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虽然会有滥诉、浪费司法资源等弊端,但从我国公益诉讼的实践来看,赋予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起诉权利是大势所趋。因此.深入理解和分析公民成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优劣,将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赋予公民是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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