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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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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智慧》2009,(1):78-79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相似文献   

2.
对于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在大部分教材中都是这么阐述的:“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但笔者认为,将“营业税”作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组成部分是不妥的,因为工业企业实际需缴纳的营业税并不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目前我国营业税包括9个税目:①交通运输业;②建筑业;③金融保险业;④邮电通信业;⑤文化体育业;⑥娱乐业;⑦服务业;⑧转让无形资产;⑨销售不动产。以上前7个税目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对于工业企业,这些劳务属于工业生产以外的劳务,很少发生。如若发生,应作为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处理,对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获得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作为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进行核算,相应地,转让无形资产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3.
梁文涛 《新智慧》2008,(10):26-27
一、税法的相关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简称“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若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则征增值税;若年非应税劳务营业额超过50%,则征营业税。  相似文献   

4.
施恩会 《新智慧》2007,(6):18-19
视同销售行为是指某些转让货物或提供劳务的行为虽然不完全具备销售的基本条件,但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来处理。本文将视同销售分为有专门处理规定的视同销售和没有专门处理规定的视同销售,并分别对其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聂家风 《新智慧》2008,(9):32-33
视同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非销售条件下转移其货物、财产、劳务所有权或将其自用于非生产性范围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不作销售处理,而税法上按应税销售处理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不动产时出让方应按销售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同时还需按应缴营业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营业税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按销售收入的0.5%,缴纳印花税,按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转让所得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拟对不动产销售中的纳税筹划提供一些思路。例:甲公司欲将一幢房产出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的售价为1200万元,房屋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格为1500万元,该房屋成新率为70%。甲公司转让该房产时发生评估费用3.4万元。  相似文献   

7.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W T O的加入,对我国税收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务方面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营业税的征收与管理也必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营业税改革势在必行。正是在这一形势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月1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对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调整,共涉及6大类39个业务问题,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单项文件中调整范围最大的一次。这次营业税政策调整对我国营业税的征收和管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一、关于对燃气初装费的征税问题对燃气初装费的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105号文件曾明确规定,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但是《通知》规定,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即燃气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那么,对燃气初装费到底是征收营业税还是征收增值税呢?按照什么税目征税更加合理呢?这里涉及两个税收概念,即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所谓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现...  相似文献   

8.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视同销售收入与现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存在着差异,企业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的纳税调整和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9.
企业在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到底是交增值税还是交营业税?对于一些特殊项目,很容易混淆。本文对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从征税对象、业务主体、业务实质以及是否属于价外收入等方面结合一般性规定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10.
会计上关于收入确认的一般准则要求,企业销售商品,在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收入:①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税法上在一些具体项目上对应税收入的界定比会计上要宽。一、涉及流转税的视同销售根据税法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的货物;③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上述第①、②项规定,从会计角度来看,这些货物并未实现销售,风险与报酬未转移,也无相关利益流入,企业只是将货物存放于别处,仍继续保留其控制权,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因此会计上不作为收入处理。之所以税法上规定视同销...  相似文献   

11.
纳税人对外捐赠涉及多个税种视同销售税务处理,且各个税种对捐赠行为的具体税务处理不完全一致。对外捐赠税务处理差别最大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两者在对外捐赠视同销售的具体范围、收入额的确认方式、税收优惠等方面有诸多不同。由于增值税政策对“货物”“劳务”有关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具体含义与范围并不一致,导致对外捐赠的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有诸多不同。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也有较大差异,对外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时,企业所得税要视同销售,个人所得税无须视同销售,两个所得税在捐赠业务上的差异还有计算依据、扣除比例、捐赠物金额的确定等方面。  相似文献   

12.
初国清 《新智慧》2008,(10):36-37
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对在境内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税。对企业而言,有些经营行为即使不是销售也要纳税,称为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一般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比照一般销售,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货成本;第二种方法是不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销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对于税法中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应采用哪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存在争议,加之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对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有较大影响,因此对这类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再度被关注并讨论。笔者总结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主要观点,并就此提出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3.
付艳 《新智慧》2008,(9):57-58
由于会计准则讲解中没有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具体处理方法进行解释,很多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按照会计准则对于其他视同销售业务的处理方法,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时,也应按照其公允价值(计税价格)确认销售收入,计算其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另一种观点认为,将白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时,如用于建造固定资产,则应将产品成本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同时按公允价值(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下面我们通过实例比较一下两种做法的区别。  相似文献   

14.
一、基本政策规定 1.营业税。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应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  相似文献   

15.
《新智慧》2007,(9):80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以销售方式转让其生产、开发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又通过租赁方式从买受人回租该资产,企业无论采取何种租赁方式,均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企业销售或转让有关不动产所有权的收入与该被转让的不动产所有权相关的成本、费用的差额,应作为业务发生当期的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6.
《新智慧》2006,(5):78-78
1.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舍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剐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17.
《新智慧》2009,(1):79-8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相似文献   

18.
"视同销售"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产生的。目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均制定了"视同销售"方面的规定。由于各税种的规定存在差异,纳税人容易发生错误履行纳税义务的问题。本文就四个税种的视同销售进行归纳,比较其中的不同,并对会计处理进行归纳总结。  相似文献   

19.
黄治兵 《新智慧》2004,(10A):29-30
对于一方将存货出售给另一方作为固定资产的交易,出售方作为独立核算的法律主体,不仅要按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认销售收入,而且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作为购货方,由于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所以只能将其计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由此造成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这种内部交易只能视为企业集团通过在建工程自建固定资产,它不能产生利润,作为固定资产原价确认的也只能是其建造成本,因此,必须将销售该产品的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予以抵销,将购买方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销售方确认的损益也予以抵销。  相似文献   

20.
根据《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将以下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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