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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的农地细碎化及其治理之道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农村土地细碎化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当前两种主要的反土地细碎化思路,即土地流转和土地整治,虽然效果明显,但是存在相应不足。通过土地调整来反土地细碎化,具有可行性。破解土地细碎化问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允许土地调整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实际需要,不仅有利于归并地权和地块,解决细碎化问题,便利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而且有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农民真正有效地组织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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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运行中产生的一个问题是土地经营细碎化,无法取得规模经济.目前理论界有观点认为使农地产权私有化,可以促进土地流转和集中,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获得规模经济.通过对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农地制度变迁与土地经营规模变化的研究,表明农地产权私有并不必然产生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显著上升,土地产权的私有化既不是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的充分条件,甚至也不是必要条件.可以考虑在维护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及其产权安排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产权改革,完善农地承包经营权功能,克服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残缺,在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以多种形式流转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发展多种规模经营主体、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3.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文章作者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了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指出小规模的、细碎化的土地经营仍是河南省农业生产经营和土地利用的主要特征,通过剖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河南省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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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5,20(1):19-22,36
2003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标志着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期、这部法律强化稳定了现行的土地制度,但并没有对土地制度变革中的现存问题提出新的解决办法。本文认为,现存问题的难点在于,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围绕着土地剩余索取权的争议,甚至严重的冲突,归根结底是利益之争;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的有关农村土地制度中“农民集体所有”的产权安排存在着“产权残缺”等障碍;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合理借鉴历史上的佃主和佃户双重产权主体的土地产权制(田面权和田底权相分离),剥离介于国家和农民之间的集体产权主体地位,明确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并实现切实的立法和制度保护。 相似文献
5.
战后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尧智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4,(6):66-70
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经历了四个阶段:实行“耕者有其田”,确立自耕农体制阶段;放宽土地所有权流转限制,建立“自立经营农户”阶段;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农地利用效率阶段;鼓励土地向“合意的农业生产单位”集中,提高农业竞争力,突出强调农业多功能性阶段。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给我们很多启示:强化土地承包权,农地的流转应以其经营权流转为主;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协组织;推行农业人养老金制度:培育农业专业经营主体——“认定农业生产者”;农业现代化要同时兼顾保障供给、农民收入和环境保护三大目标。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质疑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通过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形成和变迁过程的剖析和对现行法律的分析发现,所谓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已经没有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事实上几乎沦为“无主财产”,成为政府官员“经营城市”的根本财源,成为一些村官掠夺农民财富的制度依托,也成为“失地农民”这一具有中国特色概念产生的制度根源。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长期缺位和不到位给农民及国家利益带来极大损害。因此,必须及时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调整相关法律,保障土地产权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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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映琼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11):107-108
土地产权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农村进一步改革的一个主要问题,这个问题没解决好就会影响到整个“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影响到整个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本文试就农村围绕土地问题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针对目前人们对土地产权问题的一些认识进行辨析,进而提出新的土地产权观。 相似文献
8.
中国古代社会私有财产权利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玮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8(1):24-28
本文分析了中国古代社会私有产权,依据产权经济学分别考察了古代社会中土地私有产权、商人产权以及关于私有产权的观念,通过对土地私有产权的分析发现,古代土地私有产权处于残缺的状态,而且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土地收益权不完整,土地转让权也受到诸多限制;同时,商人的产权也屡受侵犯,表现在政府对商人财富的侵夺,以及商人的经营范围受到诸多限制。最后,回顾了自战国直至明清时期关于私有产权的观念,发现关于私有产权的观念主要是“抑私”,即对私有产权的抑制。 相似文献
9.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5):76-78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是在经历了三次较大规模调整的基础上形成的,每一次改革都对经济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中存在的土地产权模糊不清、土地流转缺乏规范、土地保护有法不依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土地使用制度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相似文献
10.
周克任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7,(1):79-84
关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继续坚持集体所有制,但要加以完善;二是国有化:三是私有化。三种主张各有其优点,也各有局限。选择土地制度创新路径首先要明确如下几点:第一,不同地区的土地有不同的功能,因而应有不同的制度安排;第二,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应当有不同于工业生产的特有经营方式及其所有制基础;第三,任何土地制度的创新都应建立在对现行土地制度全面、客观评价的基础之上;第四,要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土地制度创新所带来的后果。基于这种认识,本文提出了实行国有制、集体所有制、私有制三者并存的多元土地制度的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1.
土地产权趋于稳定将强化农户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进而激励农户改进农业生产行为,但这种激励具有情景依赖性:由于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能力和目的不同,并不是所有的农户都会因此而改进农业生产行为。采用2018年广东省“千村调研”数据,分析确权颁证对农户采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影响,结果表明:农地确权颁证虽然赋予农户实现农地价值的剩余权,但能否促进农户采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还取决于农户自身的获益能力和收益本身的效用。如果农户缺乏实现农业生产超额利润的能力(低收入农户),即使土地产权趋向稳定,也难以产生采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动力;如果实现农地价值的最优方式是“他用”而非“自用”,即使采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会带来农业生产超额利润,农户也不会积极采纳;如果农户具有实现农业超额利润的能力(高收入农户)和预期(以农业为主业的农户),则确权颁证会促进其采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地确权颁证对农户绿色生产行为的促进有着情景依赖性,因而,在农地确权颁证的同时要完善农地流转制度,通过土地产权稳定和流转稳定的双重激励更有效地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施行绿色生产行为。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玉领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5(3):60-64
"三农"问题是当前困扰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家庭承包制下,农民家庭的土地过于分散、规模太小,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制度性障碍。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逐年下降,农业生产兼业化趋势加强、粗放式经营的现象日趋严重,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也影响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当前适度规模化经营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趋势,可以通过农户承包地互换、转让,村集体反租倒包及土地股份合作制等模式来实现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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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进城但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耕地细碎化和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是目前农业生产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经营分析发现,三类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使农业机械替代劳动的趋势明显,适应了农村劳动力不断转移的要求和劳动力老龄化的现实。目前农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能阻止耕地细碎的恶化,但没有改变农地细碎化特征。为了从根本上破解耕地细碎化,需要设立足够的替代性社会保障,逐步让进城的农民永久退出农业耕地。要通过降低农地流转交易成本、重点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等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规模经营,进而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4.
合理引导农户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改善农业投入结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以中部农业大省湖北省的丘陵地区为例,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了老河口市农户农业生产性投入的微观数据,实证分析了农户家庭生命周期和土地细碎化等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投入的影响,基于此,提出了农户增加农业投入力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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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多种土地产权流转方式存在较大弊端的前提下,探讨一种较为合理的土地产权流转方式成为必然。基于此,本文分析了优先股的特点和土地以优先股方式流转的优越性,提出了土地产权以优先股方式流转的实施方案。文章认为,这是一种能较好地保障农户权益及维持农业企业控制权的“双赢”之举,但在实施过程中目前仍存在一些障碍,建议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优先股的相关范畴后,以政府为主导开展优先股土地流转方式的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16.
永佃制是中国历史上一种重要的土地产权制度,它的产权结构在理论上具有激励土地流转和集中的功能,但在传统农业社会,永佃制不但没有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反而使小农经济得到强化和延续.中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是一种小农经济的土地经营制度和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实行农场化经营是中国农业摆脱小农经济束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理想而可行的变革方向,推进农场化经营需要对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农业经济组织形式进行改革和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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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来分析土地改革问题,从而对农村的土地流转从理论、制度、价格和机制作一方向性说明.当代中国,由于级差地租的长期存在,就必须建立起与级差地租相适应的土地流转的产权和价格体系,从而探索出土地流转的机制:第一,建立完善以土地价格评估为重点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第二,在承认土地承包权物性的基础上实现土地收益股金化;第三,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制;第四,引导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组织以及发展农业信贷和社会化服务,是土地所有权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第五,政府或集体的介入,必须注意合理的边界. 相似文献
18.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8,(2):97-103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呈现农场化经营趋势,家庭农场适应规模经济要求,代表现代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服务于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必然要求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根据山东省潍坊及德州地区家庭农场的调研情况,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难题,农民土地产权效力弱的状况急需改善。"三权分置"政策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依照产权细分和促进土地产权交易的路径进行制度完善,为农业经营制度创新提供必要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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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产权房”成因分析及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产权房”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一个新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已对这种新产物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本文从“小产权房”的性质入手并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分析指出目前在城市房地产市场中同样存在着许多“小产权房”,这些房产多是利用城市中特殊用途土地开发、建设,因此同样具有小产权的性质;同时根据这些城市小产权房的不同特点提出了用“租赁”等方式进行产权管理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