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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什么叫暴利?发改委正在研究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暴利不是看价格涨幅多少,而是看真实的利润率。从利益链角度来看,土地垄断造成土地垄断利润极高、信贷垄断导致资金使用成本很高、60多种税费导致开发、持有与转让成本过高。  相似文献   

2.
1.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些商家为谋取暴利,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某消费者在一个服装展销会上购买了一件“华伦天奴”牌服装,后来发现这件服装既无生产厂家名称、也无生产地址,属于假冒产品。据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服装展销会上销售的服装、鞋帽等很多都是“三无”产品和假冒产品。在此提醒消费者,在各类展销会上购买商品,应加倍留心商品质量。2.广告虚假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广告具有传播广、影响大等特点,所以虚假广告极易误导消费者。有消费者投诉某品牌去…  相似文献   

3.
暴利行为是随着我国改革不断深入,经营者享有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而出现的一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其形态多样,大大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越来越严重的危害社会经济发展。为了抑制这种现象,我国或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1995年国家计委公布《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专门整治,或者在相关法律,例如《价格法》中规定了专门的条款。但在现行的以系列法律法规中缺乏对暴利行为的明确界定,同时局限于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设施本身的相关,致使暴利行为屡禁不止。本文从对暴利行为的从新界定及其特征,成因为出发点,进而发现现行法律法规的局限,以求对遏制暴利行为提出可资参考的见解。  相似文献   

4.
<正>1、部分信用主体追求暴利一些追求暴利的经营者在利润的驱动下,以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以获取暴利。惟利是图、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左右了企业的行为,丧失了职业道德,以为靠欺骗就能快速发展。只盯着短期利益,根本不懂"君子生财,取之有道",不懂诚信是企业最大的发展战略,不懂诚信是  相似文献   

5.
透明成本 南京瑞特公司在1994年1月率先推出了标明进价、运费、买主自行定价的销售活动。商家将每种商品的进价、运费及当时其它商场的参考价都列到标签上,并作出承诺:“消费者看中了哪件商品,只要付出高于该商品保本价的金额,此项买卖便可成交,售出的商品一律保证质量,并且有相应的售后服务。瑞特公司的做法,取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良好回应。在未实行顾客自行定价之前,瑞特还仅是个月营业额10余万元的商界小弟;而推行“透明成本”的头一个月,营业额便猛增至50万元,利润也直线上升,资金周转加快。 透明成本,是有一定风险的,但商家正是以险制胜。此做法的主要意图,是诚心诚意地对待消费者,保证没有暴利,买主可以随时查阅商家的进货发票,掌握定价主动权。如此,消费者当然买得实惠,买得踏实,乐于光顾。  相似文献   

6.
去超市购物,许多消费者往往只看商品价格高低,不问商品净重多少,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不知不觉地花了冤枉钱还自以为讨了便宜。 如原500克袋装的白砂糖卖2.60元一袋,现有400克袋装的白砂糖标价2.40元一袋,按照400克袋装白砂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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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的学问     
学会识货 识货是购物侃价的前提,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理想的消费效果。如果你不识货,即便价侃得再低,也不知这种商品真正值多少钱,而且一不小心还会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只有先学会识货,才能跨入侃价这道门槛,并买到货真价实的商品。 不动声色 走进商店或摊点时,先  相似文献   

8.
前不久,张大妈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600元的榨汁机,由于没有读懂使用说明书,便没有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致使榨汁机损坏。因为尚未超出超市承诺的保修期,张大妈想找超市退货或更换,她能如愿吗?答案是“不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3条规定:“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因此,消费者有正确使用商品的义务。消费者应当按照说明书安装、使用和维护商品,否则因使用不当而损坏商品或招致人身危害的,责任自负。因使用不当造成商品损坏该由谁负责@高永红  相似文献   

9.
地产界的人都知道,目前深圳很多楼盘房价偏高,所谓的"认筹"、"VIP卡认购"、 产品推介会等"预热活动"都是发展商试探"房价底线"的手法。仅从表面上看,似乎房 价高企"之源"在于地产商追求暴利,像精明的上海地产商一样,用"一元再赚80元"。 有专家断言,真正决定房价的并不是开发商要卖多少房子,或者居民的消费需求需 要多少房子,而是社会普遍的经济预期。消费者对楼市的不同认识和预期使房价处于波 动之中。研判房价走势、透析影响房价的诸多因素,理应成为认清地产市场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10.
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每一个消费者都吃过欺诈行为的苦头,每年因欺诈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达数百亿元,欺诈行为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因而,反欺诈成为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消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以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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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量化策略 在五彩缤纷的商品海洋中,消费者选择商品时当然要考虑其质量、产地、品牌等因素。不过,最常见、最敏感的因素,则是价格。利用消费者购买不同商品时的不同心理,确定商品价格时可施用尾数策略、整数策略、吉利策略、便利策略及折扣适中等策略。 1、尾数策略和整数策略 对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求廉仍是常见的消费心理。对日常用品,消费者总会计较一角乃至一分钱。一条毛巾4.99元总比定价为5元的同样毛巾销得快。如此定价,“上帝”有定价准确的感觉,会增强消费者对该商品定价的信任感。国外的“九毛九”商店正是为了适合消费者求廉的心理。 但对空调、彩电之类的高档商品、名牌优质产品和奢侈品,消费者决不会去计较几角,甚至几元钱。购买了1万元的空调,比购买9998元的同样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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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南 《经营者》2013,(18):98-100
从进口车存在暴利到国内汽车亦存在暴利的系列报道出炉来看,有人正在进行传播学上的“议程设置”,来引导舆论方向。它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国内定价为279.8万元的5.0T高配路虎.消费者还需要加价给经销商购买。最后实际成交价为320万元,它反映的是什么经济学原理?市场的价格常常与其成本无关,而由需求决定 今年夏天,从国家最高级别新闻媒体开始发酵的关于进口汽车暴利进而演化到汽车暴利的产业评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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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非典型肺炎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致使预防非典的用品需求量非常大,少数不法分子借机打起了发非典财的歪主意。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防非典,也要防消费侵权。有消费者反映,物价部门限价4元的口罩,有的却卖到5元或更多;一个售价不到10元的普通药砂锅,现在有的卖到了十几元、二十几元;一根原几毛钱的艾条卖到3.5元。在街头巷尾、居民小区,也相继出现了推销“防非典用品”的无照小贩和宣传销售“防非典用品”的非法小广告。一些违法经营者囤积居奇,销售假冒伪劣“防治非典”的商品、器具、消毒液。这些非法…  相似文献   

14.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也加快了商贩们头脑的急速运转。而今,要想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请您不妨先学几招: 1.对付欺骗 小商小贩利用消费者对商品不熟悉的特点,特别是利用外地顾客不熟悉当地商品行情的特点,欺骗消费者。例如,服装每件实际价格18元,广告片上却赫然写着:原价24元,现价18元,欲购从速,勿失良机。另外,有些商品本来就是地道的国产货,只因包装上印了些字母,就高声叫卖“出口转内销”,或谎称是进口货,吊一些迷信“洋货”的消费者的胃口。对策:学点商品知识,不要轻信,不要迷信洋货,冷静考虑,仔细分析比较;谨记:小商小贩总要赚钱。他叫得再凶,也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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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水问题"成为关注焦点,净水器市场随之井喷。但因消费者对净水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甚了解,所以产品非常暴利,最贵的产品在终端都能卖到上万元,出厂价格却不超过800元,售价千元的净水器成本也只有150元。那么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净水器,消费者该如何挑选,这无疑是一道难题。净水器市场价格混乱在北京市多家主流家电卖场内记者看到,目前市面上主流的净水器品牌约10个左右,均为美的、安吉尔等知名厂商,价格则主要集中在1000~2000元之间。  相似文献   

16.
政策     
《东南置业》2011,(5):10-10
发改委或将对商品住房实施“反暴利规定”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4月26日晚间在接受采访时称,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包括合理的成本、合理的利润和合理的价格。许昆林说,“我们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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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国家计委经国务院批准于今年初颁布实施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下称《规定》)。但在执行中仍存在两个问题,第一,相当一部分同志对暴利的概念、特征与本质不甚清楚,以致分不清暴利与非暴利及暴利与其他非法牟利行为的界限,表现在执法上犹豫不决,无从下手;第二,一部分人对暴利的危害没有实质性认识,因而对反暴利是否必要持怀疑态度,甚至认为“在一定时期有暴利存在,也不能说完全是坏事。”这些思想上、认识上的问题若不解决,必将  相似文献   

18.
怎样才算短斤少两为了使消费者在商品买卖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颁发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对零售商品重量的负偏差作出了规定,超过规定视为短斤少两,具体规定如下:一、粮食、蔬菜、水果或每公斤不高于6元...  相似文献   

19.
在有关反映经济检查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成绩的一些报告、总结和通讯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如,“×××工商局今年查处了价值×××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或“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万元”的提法。这些提法把“假冒伪劣商品”同“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认真细想是很不科学的。 价值是体现在商品里的社会必要劳动。价值量的大小决定于生产这一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而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伪、劣商品(因为有些冒牌商品也许还具有较低的价值,如用普通西装冒充名牌西装)的生产和销售是不具备“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的,更不具有对社会和对消费者的责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劳动,实质上是一种损害行为和犯罪行为,它既损害社会,又损害消费者,并严重影响有关企业和有关名优产品的声誉,对国家的经济造成重大  相似文献   

20.
冯笠峰 《质量跟踪》2003,14(6):45-45
有人说内地消费者法律意识淡泊,一点不假。可是有的时候消费者想拿起法律武器正儿八经地维护一次自己的正当权利的时候,他们恐怕也没想到会一路坎坷。消费者购得某商品想到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别,费用会如何呢?看看一些媒体的报道:贵州一名消费者花80元买的手机电池检验要价700元,西安某顾客为检验几克辣椒面花掉上千元,广州某消费者检验两瓶水花掉2000元……试想一下,谁还会在这种情况下去主动维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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