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4 毫秒
1.
马娟  冯群英 《财会通讯》2009,(4):131-132
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特殊调节的税种,因此在税目税率的设置上刚性很强,尽管如此,人们依然可以针对消费税税率多档次的特点,对于因售价不同而适用差别税率(或税额)的应税消费品通过合理定价实施税务筹划。本文围绕具体案例对烟卷定价的消费税筹划进行了分析与点评。  相似文献   

2.
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其中,酒类产品的税负较高,最高税率达到20%,而且采用复合计征方式,因此,对酒类产品的消费税进行税务筹划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就酒类产品消费税的税务筹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3.
财税〔2 0 0 1〕84号   2 0 0 1年 5月 1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 ,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的比例税率。(一 )定额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 (5 0 0克 ) 0 5元。(二 )比例税率 :1 粮食白酒 (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 ,下同 )2 5 %。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 2 5 %比例税率 :———…  相似文献   

4.
国家财政部财税司正在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订新的汽车消费税征税办法和税率,新办法拟降低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新的消费税征税办法将体现国家对小排量汽车的鼓励政策,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该办法和税率将会限制目前国内的豪华车消费  相似文献   

5.
消费税的改革应该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充分考虑当前消费税的职能定位及其现实约束。在解决我国当前不断拉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效率低下的产业结构、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等问题方面,消费税的改革都大有可为。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税收调节功能,应该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进行增减调节,解决好消费税的"缺位"和"越位"问题;消费税的税率应采取渐进式的调整,并进一步细化税率设计;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可以增加或改变为零售环节纳税;消费税计税方式上可以考虑采取试点的方式,改价内税为价外税。  相似文献   

6.
动向     
烟产品消费税率上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在生产环节调整计税价格、提高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  相似文献   

7.
谢自娟 《数据》2008,(10):58-59
8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这是国家自2006年4月1日以来第二次调整汽车消费税税率。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相似文献   

9.
资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联合下发通知,4月1日起,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已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消费税与现行的汽车消费税有几大区别。一是将目前的轿车和越野车子目合并成乘用车子目。二是乘用车消费税分为6档,即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税率  相似文献   

10.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做出了调整。新文件规定,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56%,乙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36%,雪茄烟由原来的25%调整为36%,另外在  相似文献   

11.
消费税是价内税,不论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原材料,其已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中。以应税消费品为原材料再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其已纳的消费税,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的买价乘以消费税税率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其抵扣方法不同于增值税。如果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物资为原材料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不当,必将影响消费品成本,进而影响会计利润、应纳所得税,同时也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相似文献   

12.
一、转让定价纳税筹划案例案例:卡地亚国际汽车生产有限公司在中国设立汽车销售公司,向中国出口汽车100辆,每辆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关税税率为60%,消费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该种汽车在国内市场的不含税售价为20万元。(考虑到文章篇幅以及文章主旨,仅选择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进  相似文献   

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2号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相似文献   

14.
一、转让定价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卡地亚国际汽车生产有限公司在中国设立汽车销售公司,向中国出口汽车100辆,每辆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关税税率为60%,消费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该种汽车在国内市场的不含税售价为20万元。(考虑到文章篇幅以及文章主旨,仅选择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5.
周志刚 《价值工程》2010,29(7):23-23
从4月1日起,国家将对小汽车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将拉大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加大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同时也相对减轻小排量汽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本文就当前消费税对汽车产业的促进做简单论述。  相似文献   

1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2001年5月、6月起,对酒类产品和卷烟的消费税计税办法进行调整,将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通知》对复合计税方式下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进行了说明,同时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从量定额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移送使用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即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和进口酒类和卷烟产品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纳税额=应税(移送使用、加工收回、进口)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相似文献   

17.
张娜 《财会月刊》2008,(11):32-33
一、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质疑 1.现行法规的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采用从价定率方式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可以参照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也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级纳消费税。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  相似文献   

19.
消费税作为我国的主要税种,在增加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拨地方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议题。本文基于2020年国家投入产出表等数据,构建细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多部门财税CGE模型,从调整征收范围、后移征收环节、央地共享等视角,模拟分析不同消费税改革方案下的经济效应和财力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三种消费税改革方案对实际GDP、投资、产出、进口、出口均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变化幅度较小。此外,三种改革方案均提升了地方政府整体财政收入水平。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税改革的经济效应和财力效应,应适时提高烟酒类商品消费税税率和后移征收环节,统筹协调推进消费税税收收入归属改革。同时,构建消费税税收收入区域财力均衡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20.
从1994年到2009年,卷烟消费税税收政策在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及计税方法等方面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动。文章具体分析卷烟消费税税收政策的变动以及这些变动对卷烟企业及其应纳税额的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