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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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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1年10月,王某等三人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仲裁委开庭审理查明,2000年1月,某公司招用了王某等三名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5月,在人社部门的督促下,该公司决定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包括王某三人在内的20余名职工分别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本人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责任自负。根据查明的事实,仲裁员依法对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支付三人3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2005年7月18日,我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6年7月17日,工资为5000元/月;其中试用期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试用期间工资为:3500元/月。2005年9月16日,公司通知我说,由于双方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因此公司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要求与我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吗?另外,我可以要求该公司给付经济补偿吗?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刘先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称自2012年9月起在某机械公司从事销售业务,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仅为他缴纳了从2013年2月至2013年9月期间8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给他发放工资。2013年10月,公司无故将他辞退。刘先生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自2013年2月至2013年9月的工资12000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3000元。公司则辩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4.
历菲 《人力资源》2017,(5):55-57
劳动合同期限不可小觑 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8日,高某进入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015年10月8日至2016年1月7日,并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015年11月30日,该公司以高某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符合公司要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实际工作至2015年11月30日,工资结算至2015年10月31日.于是2015年12月3日,高某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1)自2015年12月1日起恢复双方劳动关系;(2)按每月4500元标准支付自2015年12月3日起至劳动关系实际恢复之日止的工资.  相似文献   

5.
[案例]张某2014年1月1日入职于某制衣公司,双方于入职当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试用期一个月,工作岗位为品牌导购.试用期间工资每月900元,转正后工资每月1200元.2014年7月31日,张某被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其向该制衣公司提出工资过低,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该制衣公司不予理睬.因此张某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1)要求该制衣公司支付其试用期工资差额780元;(2)要求该制衣公司支付其转正后工资差额480元.该制衣公司辩称:张某的工资数额为双方协商一致后的约定,且签有劳动合同书,因此张某的请求无法律依据,请求仲裁庭依法驳回.  相似文献   

6.
【案例一】李某于2002年开始在某公司任保洁员。2007年至2011年,该公司先后与三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但派遣公司均未与李某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未给李某缴纳过社保。2013年,该公司以超编为由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关系,李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支持其诉求,公司以李某与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到中级法院申请撤裁,被法院驳回。  相似文献   

7.
[案例]刘某2004年7月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公司从事企业营销工作,当时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聘任书。在聘任书中,公司明确了小刘的职责、待遇、期限等。2005年3月,公司更换了总经理,新任经理以聘任书不是劳动合同,公司与刘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刘某不服,上诉至劳动仲裁委,仲裁委裁定,聘任书可视为劳动合同,企业解除与刘某劳动关系不妥。[评析]本案中涉及单位与刘某签订的聘任书是否算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  相似文献   

8.
案例2010年10月,王某被某工贸公司负责人林某聘为公司业务经理,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月工资8000元。2011年1月11日,林某口头告知王某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王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于当月26日提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裁决: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2011年1月26日至裁决之日的工资。  相似文献   

9.
【案例】高某于1992年10月到某福利造纸厂从事餐厅炊事员工作,后该厂被某玻璃纸厂收购,而后改名为某纸业有限公司。期间高某一直在该公司的餐厅工作,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没有为高某缴纳养老保险费。2005年3月21日,该公司以人员多岗位少为由,让高某回家自谋职业,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高某不服,于2005年5月12日向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为其缴纳1995年1月至2005年3月的养老保险费,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0.
张倩茹 《人力资源》2016,(12):54-56
诚信,关乎员工的道德品质.职场中,小到虚开病假单骗取假期,大到泄露商业秘密,由于员工诚信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早已并不鲜见.然而,在这些或大或小的事例中,员工往往并不觉得自己犯下大错,而企业却又觉得无法容忍. 案例一:员工私设公司 周某,于2010年3月16日进入A公司工作,签订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任设备经理.2014年5月,B公司成立,周某任该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且B公司经营范围和A公司类似.2015年1月,A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以周某另行成立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为由向其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周某认为,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向仲裁委提起了仲裁,请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A公司认为,周某私自成立与公司经营范围类似的公司,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诚信忠实义务,解除合法合理.  相似文献   

11.
贾某于2012年9月至上海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税前工资每月4750元.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贾某并未离职.2014年8月,该公司通知贾某马上到人事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贾某表示不会签署文件材料.数日后,公司再次通知贾某.因贾某未予回复,该公司于当日解除与贾某的劳动关系,并向贾某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 韩某在北京某公司工程部当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2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该公司工作,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2008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08年9月份的工资.  相似文献   

13.
正案例从事高级会计工作的戴先生于2011年11月3日与宏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戴先生的工作地点为省内,月工资不少于5000元。戴先生被派遣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2013年12月9日,戴先生被退回宏发公司。此后,戴先生在家待岗。2014年1月14日,公司通知戴先生,将派遣他到外省的一家公司工作,戴先生当即拒绝。公司即以戴先生不接受工作变动协商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戴先生遂提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待岗期间的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审理后  相似文献   

14.
寇斌 《人力资源》2014,(2):22-25
第一关:正确理解“派遣三性” 陈某于2011年6月1日起,由某劳务公司派遣至A公司工作,担任项目工程师.双方签订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务公司(甲方)和A公司(乙方)签订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的派遣协议.协议约定:派遣期满,乙方的派遣期限自动续延,续延的期限最长不应超过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 2012年5月开始,陈某被A公司安排在家待岗.因陈某未实际提供服务,A公司未向派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因此从2012年5月起,该劳务公司不再向陈某发放工资.同年9月,陈某申请仲裁,主张项目工程师的岗位不属于辅助性岗位,要求确认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待岗期间的工资,补缴待岗期间的社保.  相似文献   

15.
[案例一] 劳动者张某,在深圳市某公交公司任司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2年9月27日至2015年9月26日.张某主张由于行业特殊性,经常需要加班,法定节假日也要加班,但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要求公司支付其2013年1月25日至2015年1月25日平时加班费差额150124.08元、周末加班费67611.94元、节假日加班费10591.57元,合计228327.59元.公司辩称,已经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16.
周嫣 《人力资源》2016,(5):64-66
2010年1月,张某与某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被派遣至某公司担任电焊工,双方签订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1月13日,该劳务公司与张某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前,张某提出安排其进行离职体检,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承诺签订协议后才能安排张某体检,但却在协议签订第二天反悔.2014年4月,张某被诊断为电焊工尘肺一期,2014年12月10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病致残程度七级,张某要求恢复与某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而劳务公司以双方已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了张某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近日,上海某公司前总经理王某与该公司"对簿公堂",王某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请求裁决恢复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索要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薪资损失。这一劳动仲裁请求引起了广泛社会关注。在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中,劳动者在被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往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很少遇到员工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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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8年8月,驾驶员郑某受雇于吴某到制剂公司从事货运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制剂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郑某工资。2009年3月3日,郑某受制剂公司指派到外地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其伤残。郑某要求制剂公司赔偿工伤费用,但制剂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付。于是郑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其与制剂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9.
正案例湖南省某公司聘用李某担任公司的销售管理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的年薪为10万,并明确了他每月应完成的销售任务,公司每月向其支付报酬5000元。李某工作以后的销售业绩一直不佳,公司对其工作表现甚为不满,在李某工作5个月后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李某要求公司按10万元年薪的标准补足他5个月的工资差额,并按此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20.
正编辑同志:2009年5月,我经陈某介绍到某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工作,每月工资4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7月,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高某承包了建筑公司的一个工程,并将木工活分包给陈某,陈某安排我在该工程施工。施工中我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胸第6、第7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我要求建筑公司为我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我的工伤待遇。但建筑公司认为,我系陈某聘请的人员,工资是由陈某负责结算,故我与陈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而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请问,我应该向谁主张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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