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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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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合同生效之前,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变更、撤销的,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缔约过失责任也应在劳动立法中得以体现.因此,作者从劳动合同的社会法属性出发,明确劳动缔约过失责任不能完全照搬合同法的规定,并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义务及责任进行可行性分析,使正在修订中的《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完善劳动合同订立阶段的不足.  相似文献   

2.
李婷 《当代经济》2007,(13):40-41
缔约过失理论自1861年由德国法学家椰林提出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上和司法制度对该制度有着不同程度的采纳和适用.我国合同法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益的立法经验和成功的判例学说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实际,在合同法中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实现了对缔约当事人信赖利益的保护.但同时也存在赔偿范围、适用范围、举证责任等方面的不足,本文力图从这些方面,对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现状作粗浅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3.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缔约失责制度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却不适用于劳动合同,从而造成我国劳动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为了弥补劳动权利救济的缺陷,确立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但劳动合同属于兼具有公私法性质的社会法调整,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与民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比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适用范围和赔偿范围等方面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作了一定的规定。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也产生较多分歧。本拟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着手,对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条件、赔偿范围作一研讨。  相似文献   

5.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这项新的合同法律制度,这对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安全、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交易秩序,树立诚信交易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内涵、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及它与合同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界定等几方面进行简要探讨和研究。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基于未履行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一定的损失的事实,负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一、缔约过失…  相似文献   

6.
何玲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19(10):116-118
我国合同立法经过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一番曲折,将合同的核心定位在当事人民事利益交换这一点上,由此,带来了我国合同立法观念的新的突破,即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诚实信用的立法表现主要包括:对其进行一般性规定和总则性规定、对合同订立的形式要件的改革、缔约过失与合同无效的限制,尤其是对合同义务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大扩张。我国第一次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在合同法中,对于培育中国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7.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目前已开始实施,从而统一了我国以前的三个合同法,大大改善了我国在调整合同关系中分散、零乱、不规范的状况.统一的合同法在内容上吸收了一些先进的理论和国外先进的立法成果,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合同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就是其中之一.  相似文献   

8.
一、霸王合同似乎已成行业“惯例” 最近,不断传出消费者协会炮轰“霸王条款”的消息,而在诸多“霸王条款”中跟房产有关的主要包括房产销售、房产贷款及房屋买卖租赁等方面的内容。在法学理论中与“霸王条款”相对应的概念是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格式条款”或“格式合同”,  相似文献   

9.
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虹雯 《经济师》2005,(5):66-67
缔约过失责任是1 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特殊责任制度,我国早期民事立法及新合同法对此也做了一定的规定。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产生了一些歧异。文章拟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着手,对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条件、赔偿范围作初步研讨  相似文献   

10.
顾正阳 《江南论坛》2013,(12):33-35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阶段,缔约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对方信赖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而《劳动合同法》中缔约过失责任规定仅限于三种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在此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大胆适用一般民事法律规范中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规定来解决劳动合同订立阶段的问题。一、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认定劳动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可按照民法中认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规则,结合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加以认定。笔者认为,劳动合同中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相似文献   

11.
缔约过失责任自耶林确立并理论化以后,在世界各国得到了认可并相互制定在各国的法律中。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的正式确立经历了三个阶段,并最终于1999年在《合同法》中确立。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弥补性的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其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四个要件。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有利于维护非过错方的利益;建立我国完备的债法体系;有利于弘扬商业道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12.
王晨 《经济论坛》2006,(13):132-133
传统的合同理论和制度重视合同关系,关于违约的救济措施相当完备。但在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过失不成立或无效时,如何保护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成为违约责任不能解决的问题。缔约过失责任就是为解决这一难题而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立,不仅完善了债法理论体系,而且是保证合同法有效发挥和调整商品流转关系作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及构成要件1.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  相似文献   

13.
李其平  胡俊文 《经济师》2007,(1):120-120,122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性质,大致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原则说等四种学说。文章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以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一种与实际违约相对应又与实际违约相区别的一种违约制度。许多国家吸收了这一立法精华,我国现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及一百零八条对此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中国立法水平的历史性突破。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构成了一套完整的违约制度体系,对督促合同双方当事人作为、维护经济秩序以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救济方法等规定较之英美法相比过于简单抽象。  相似文献   

15.
一、争议——合同法第64条是否属于第三人利益合同 我国《合同法》对关涉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作出规定的是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该条规定到底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即我国是否存在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一般规则,学者解释不一,大致有以下三种观点:  相似文献   

16.
申月霞  李丹 《经济论坛》2006,(7):131-133
一、传统合同意义上的要约与要约邀请(一)要约要约也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合同成立的必不可少的阶段,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指订约人一方以订立合同的目的,向对方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在要约关系中,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但不能笼统地称为承诺人,因为接受要约的人只有对要约予以承诺,才能成为承诺人。从性质上说,要约只是一种意思表示,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根据《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2.2条的规定:一项订立合同的建议构成…  相似文献   

17.
王勇 《经济师》2003,20(12):52-53
“一加一赔偿制度”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一种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是这一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文的适用问题引起广泛而持久的争议。原因是该规定存在两个主要不足 :一是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单一 ,缺乏弹性 ;二是适用范围狭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应从以下两方面修改 :第一 ,惩罚性赔偿数额不规定具体的比例或倍数 ;第二 ,扩大其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8.
李滨 《时代经贸》2010,(5):60-61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19.
谭文培 《经济师》2005,(4):65-67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中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违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大致有四种学说 :侵权行为说 ,法律行为说 ,法律规定说 ,诚实信用原则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之行为 ,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损害事实存在 ,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 ,也不同于侵权责任 ,他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必须以信赖利益为依据确定 ,且不超过履行利益为原则。  相似文献   

20.
申月霞 《经济论坛》2004,(9):116-117
合同是“契约”,本质上是一种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或者一种合意的关系。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或者手段,就是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有两层涵义:其一,是指合同内容及合意的外观形式。其二,合同的形式也指合同的识别与确认形式。我国《合同法》上的合同形式,主要是指合同内容的外观形式。《合同法》第10条的主要内容有:①《合同法》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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