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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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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权型分时度假拥有权其备了物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各项权能.拥有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每年的固定时段对度假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并排除他人的不正当干涉;同时拥有人还对度假房屋享有转让权、赠与权、继承权、出租权和交换权.这些充分体现了其具备物权的各项权能.因此,所有权型分时度假的性质应认定为所有权纳入物权法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2.
分时度假在我国已经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其法律性质及带给传统物权理论的冲击,已经引起学者的广泛讨论。本文试对所有权型分时度假的所有权性质作出论证,并且分析其对一物一权原则、共有、所有权、所有权分割等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分时度假在我国已经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其法律性质及带给传统物权理论的冲击,已经引起学者的广泛讨论.本文试对所有权型分时度假的所有权性质作出论证.并且分析其对一物一权原则、共有、所有权、所有权分割等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本文罗列几种常见的预告登记客体并分析其是否适格: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与抵押权、现房买卖与抵押权、征收补偿协议的安置房所有权及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抵押权转让、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所有权及抵押权.研究登记对抗主义下物权的债权请求权能否适用预告登记,如: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此提出完善《物权法》中对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客体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是他物权与自物权之间的关系在农地产权关系上的具体体现,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应当是所有权权能分离导致的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本文通过法理分析以及实践运行总结发现,二者之间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权利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缺乏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代理主体行为的有效约束;权利之间的权能边界不清晰,存在权利冲突;权利之间的权能配置不合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途径缺乏可靠保障。按照他物权与自物权的关系架构,作者提出: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代理人的权利,创新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加快法律制度建设,明确权利之间的权能边界;优化权利之间的权能配置,完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等是理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是指农村村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合法与否,一直存在争议。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设计方案。  相似文献   

7.
城市房屋拆迁中承租人获得补偿安置的依据并非是其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闻存在合法的租赁关系,而是其对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占有.由于承租人占有被拆迁房屋的原因多种多样,导致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存在着较大差异.故在拆迁中应根据承租人的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的补偿安置办法,进而保护承租人及其他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实行以来对我国经济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诸多尚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时现行农村集体所有权下农民承包经营权进行分析,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下,存在主体错位、权能不全、主体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等弊端.将农村集体改变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其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的主体资格,通过不同环节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保障权利和土地上的物权均得以各就其位,各自按照不同规则运行,以实现土地保障和土地交换价值.这是未来农村土地发展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9.
一、知识产权的内涵及特点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用法律手段保护无形资产、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管理制度。这种行为规范,是智力活动成果的重要法规。根据财富的归属不同,有你的、我的、他的之别。无论是物质财产、精神财产、知识财产都有个所有权和使用归属即产权问题。产权即财产所有权,民法通则第71条对所有权的定义为:“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相似文献   

10.
孙素芳 《经济师》2006,(10):8-9
房屋所有权交易要解决的一大问题,就在于通过何种制度安排,平衡房屋所有权交易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确保交易安全、快捷的实现。为实现这一目标,目前大致存在以下三种方案:无因性理论、公示公信原则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文章对这三种方案分别进行了优缺点分析,并指出,我们应以物权变动有因性为基础,以公示公信原则为依据,以善意取得制度为物权取得方式来构建我国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安全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1.
《经济师》2016,(11)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的核心是将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有效分离分置,农地经营权主体不再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而解决我国土地流转具体操作中的瓶颈问题。受制于既有法律供给的不足,实践中"三权分置"权利边界模糊,权能的实现受限,需要准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权的关系,明确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性质。  相似文献   

12.
从索取权的角度考察人力资本的产权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力资本是指蕴藏于人体内的健康、知识和技能等因素。国内外一些学者在探讨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时,着重强调了人力资本的所有权特征,认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绝对排他地拥有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对人力资本的使用只可以激励不可以挤榨,否则,人力资本所有者会将其人力资本“关闭”。在罗森等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拟从产权划分的另一个角度──索取权角度,来探讨人力资本的产权结构。一、一切产权都是索取权 产权可以作不同的划分,既可以划分为狭义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四项权能,又可以划分为索取权和控制权两项权能。目前,学术界…  相似文献   

13.
林权是指国家、集体、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森林资源的物权,是具有公法色彩的私权。林权是由森林资源所有权作为上位权以及与之相应的一系列下位权组成的有机体系。按照不同主体的利益要协调兼顾和具体设定的权利要明确易行等原则,按照权利内容可将林权分为所有权性质的林权、用益物权性质的林权和担保物权性质的林权。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物权法》采纳了用益物权的概念,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定为一种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规定了可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使用权用益物权法律性质的确定,使农村土地产权由"弱化"、"残缺"的使用权逐步走向私法物权意义上的财产权,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进入21世纪,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新的环境、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赋予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权和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为核心,就是要从法律上建立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让土地用益物权成为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15.
对河北省发展旅游房地产业的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刘艳红 《经济论坛》2004,(13):23-24
一、旅游房地产的概念旅游房地产源于20世纪60年代欧洲的分时度假(timeshare,又称为vacationownership)概念。为了让到阿尔卑斯地区滑雪度假地度假的欧美中产家庭买得起度假地房产,亚历山大·奈特将度假地房产(他管理的一家旅馆)按时段(一周)分别出售给不同的度假者,并给予每个购买者在一定时期内享有使用度假地房产的住宿和娱乐设施的权利,同时这种权利可以转售和转让。奈特开发出的这种分时度假概念标志着旅游房地产的开始。到1998年,在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有4145家左右的分时度假的度假地,有来自174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50万个家庭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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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分时度假产品及其功能 1、分时度假产品及其发展 分时度假就是将度假酒店或度假村的一个(或一套)房间的使用权以周为单位卖给多个客人,使用期限可以是20年、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具体做法是将一度假房产分为52个星期作为52个单位,将其中的51个单位分时销售给旅游者,每个单位的分时度假产品就是旅游者在约定的时期(一般为20-40年)在这个住所可以每年在此享受一个时段的度假。分时度  相似文献   

17.
“一房二卖”情形中房屋的最终归属及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海 《经济师》2006,(10):191-192
根据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及登记要件主义,“一房二卖”情形下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只能根据登记来确定。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如何追究责任?又如何获得救济?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林业物权是权利人对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以及与森林、林木、林地有关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森林法》是构建我国林业物权制度体系的主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9.
赖弈萱  孙奕 《时代经贸》2011,(16):73-73
对于部分房屋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我国理论实务界尚存在模糊和空白。本文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立法初衷,利益-价值衡量原则角度,认为利益价值倾向不因过多局限于承租人,而应适当转向承租人和出租人、第三人之间价值平衡。应当把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范围严格限制在其承租房屋范围之内,超出这个范围,就应当维护出租人的所有权,尊重其处分自由,由他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买受人。  相似文献   

20.
将"小产权房"在有限产权的基础上合法化意义重大,与直接拆除小产权房以及补缴土地出让金这两种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方法相比,它显得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这样做的好处颇多.将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化"既可以避免直接拆除的巨大浪费,亦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这种制度对小产权房的购房者亦是一件好事.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化"这种制度能提供一个缓冲地带.经济实力稍差的小产权房购房者可以暂不申请转化为"大产权",但仍然可以合法地享有该房屋的无限期居住权,不至于无房可住.经济实力较好的小产权房购房者则可以通过补缴一定费用的方式获得房屋的"大产权",得到国家对其房屋完整物权的确认,享有对其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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