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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终极控制人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形成金字塔控股结构,该结构下终极控制人采用的治理模式各有差异.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关于金字塔治理结构研究的基础上,从财务政策选择的视角,研究了上市公司多元化投资与财务政策选择的关系.结果显示:多元化程度低的上市公司较多元化程度高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采取负债经营政策;多元化程度高的上市公司其多元化程度与负偾经营政策呈正相关关系,但都不显著.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终极控制权变更视角研究上市公司金字塔控股结构的演变效率,利用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52012年的面板数据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呈现"黏性"特征,60%以上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这段时间内并未发生变更,但上市公司的金字塔组织结构复杂程度有日渐加剧的趋势,并且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变更越频繁,将会进一步加剧上市公司金字塔控股结构的长度、宽度和复杂度。因此,政府应鼓励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长期、稳健地控股,这样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金字塔控股结构的复杂性,提升公司治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相似文献   

3.
终极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考察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终极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和国际学术研究存在较大差异,终极控制人往往通过金字塔结构控制上市公司,但其所有权和控制权并不分离,我们称其为"金字塔结构之谜",政府作为终极控制人时,这一现象尤其明显。本文还发现,终极控制人拥有的所有权平均为33%,远远高于CDL(2000)东亚经济体的样本均值。此外,家族作为终极控制人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已占较大比例,大大高于早期的样本;和其它东亚经济体相类似,家族倾向于以较少的现金流量权获得较多的控制权,与政府作为终极控制人存在较大差异。终极控制人性质对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的分布具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4.
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金字塔型的股权结构,使得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发生分离,这很有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本文以我国金字塔类家族上市公司2008-2010年的有效样本数据为研究对象,对家族上市公司的上市方式、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程度、现金流权、控制权以及两权分离程度、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有着重要的实践指导价值。研究结果表明,直接上市的家族公司绩效整体上优于间接上市的家族公司,家族企业的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呈现显著的倒U型关系,股权制衡程度与企业绩效负相关,现金流权与企业绩效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两权分离度与企业绩效负相关。  相似文献   

5.
通过追溯2003-2004年度上市公司的金字塔控股资料,文章系统研究了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中国上市公司在金字塔控股方式下,公司的所有权分离度、层级结构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害的影响.结果发现,虽然上市公司的金字塔控股结构十分普遍,但对不同所有权性质的公司,其所有权分离度及层级结构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害却呈现了很大的差异.只有在民营控制的上市公司,金字塔控股结构中的所有权分离度、控制层级高低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产生了显著的影响,而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没有观察到这种显著的影响.其原因可能与不同所有制下,金字塔的形成动因不同有关.  相似文献   

6.
大股东终极控制与掠夺行为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从公司控制链微观结构的视角研究了大股东的终极控制与掠夺行为.金字塔式控股结构和交叉持股是大股东实现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的两种重要方式,并造成了大股东对小股东掠夺的强烈动机.通过建立一个模型分析了大股东掠夺行为产生的机理,大股东能够用较少的现金流权来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是掠夺行为产生的本质原因,从而攫取更多的控制权私人收益.  相似文献   

7.
大股东在能够有效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常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转移公司资源,损害公司价值,从而对小股东的利益构成侵害。我国家族控股上市公司主要通过金字塔股权结构实现控制权的增长,文章通过实证研究,计算了家族控股股东的现金流权和投票权的分离程度,并分析这种分离程度是否对公司价值具有负面影响。研究表明家族控股上市公司的投票权、现金流权与投票权的分离系数均与公司价值呈显著负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8.
本文采用中国A股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属性、控制权比例、控制权与所有权背离程度、控制链长度等因素对上市公司价值进行了研究。回归结果表明最终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与公司价值之间呈非线性的正U型关系,而所有权与控制权背离程度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并不显著。政府目标多元化导致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其目标并不一定是股东价值最大化,政府附加的社会责任给上市公司的价值带来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主要来自于下级政府部门。政府对上市公司控制链越长,企业受到政府的干预就越少,公司的价值就会越高;而控制链对于非国家最终控制的公司的价值影响并不显著。本文还发现不同非政府实体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之间价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相似文献   

9.
《现代财经》2014,(12):81-95
本文采用2009-2013年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实证检验终极所有权结构如何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结果发现:终极控制股东的现金流量权显著正向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终极控制股东的现金流量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度显著负向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终极控制股东为非国有的上市公司相比,终极控制股东为国有的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研究表明终极所有权结构是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0.
文章以我国2007年~2009年沪深两市2 99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分别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角度,对关于金字塔股权结构的内部资本市场假说和终极股东利益侵占假说进行检验。研究发现,金字塔股权结构对两类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影响也不同。内部资本市场假说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检验显著,但在国有上市公司中并不显著;而终极股东利益侵占假说则只在国有上市公司中检验成立,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检验并不成立。  相似文献   

11.
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的自利性多元化不仅直接影响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投资和破产政策的扭曲同时也损害了企业价值.本文从民营企业的金字塔持股结构和股权制衡角度分析民营企业实施多元化战略的影响因素.本文收集2006-2009年我国A股市场179家民营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我们将民营上市公司分为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两种类型.其结果支持了本文的假设结论.从而验证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利用多元化经营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动机.因此,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上市公司自利动机的多元化经营行为,应该成为关注的话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采取金字塔控股方式的民营上市公司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各种手段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针对沪深两市371家具备金字塔结构的民营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离系数、股权制衡度、管理者持股比例和资产负债率。在ST公司和正常公司的对比分析中,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资产负债率和公司上市年限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率的影响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3.
笔者以深交所上市公司为例,实证研究控股股东减持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结果表明无论是国家控制的上市公司还是非国家控制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都可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但是,国家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减持所带来的公司价值的提高低于非国家控制公司价值的提高。控股股东减持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对其应该进行正确的引导,既有控股股东又有制衡股东的股权结构应该成为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方向。  相似文献   

14.
利益获取:股利共享还是资金独占?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控股股东通过股利分红和直接的资金占用是其获取控制权利益的重要途径,两者具有很强的互补关系。通过分析1997—2000年我国285个国有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的数据,我们发现改制模式是影响控股股东选择利益获取方式的主要因素,非完整改造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激励较强,从而公司支付的股利水平较低,而完整改造公司则相反。实证研究还发现不同改制模式公司中,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对股利支付水平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相似文献   

15.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隧道输送行为一直都是监管的难点和研究的热点。基于终极控制权的分析框架,并借以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关联债权债务,本文实证检验了中国上市公司的隧道输送行为和外资持股对其的治理效应。研究表明,绝大部分中国上市公司都被政府所终极控制;对于家族所控制的上市公司,终极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确实可以影响到大股东的隧道输送行为,但对于政府终极控制的上市公司此效应并不明显;外资股东的存在能有效地约束家族终极控制者的隧道输送行为。  相似文献   

16.
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与投资者利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状况的不同,本质上可以归因于各国法律对投资者保护的差异。终极控制股东通过持有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可以获取控制权的私有收益,而这是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我国的股权分置状态放大了控制权的私有收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现有法律体系下,终极控制股东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17.
股权结构与财务重述:来自上市公司的证据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本文以财务重述为研究视角,在考察控股程度与控股股东性质交叉作用的基础上,研究股权结构的治理效率。研究结果显示,在没有绝对控股股东的情况下,无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最终控制人是国有还是非国有性质,其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都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显著要高;在绝对控股条件下,最终控制人为非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比国有性质的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显著要低。研究结论表明,分散化的股权和国有股权对公司管理层的制约效果相对较差,从而使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可能性更高。本文借助公司财务重述行为,深化了已有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并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8.
现有文献将控制权收益定性为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这一定性扭曲了大股东侵害的实质,导致了一系列无法解释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对现有研究中关于控制权收益和大股东侵害的理论作出了修正,指出并论证了控制权收益是控制权成本的补偿,是控制权的风险溢价,它的实现载体是控制权作用于公司治理绩效改进所产生的增量收益,它与大股东侵害无关。本文进一步提出超控制权收益这一新概念,对其内涵和外延及其与控制权收益的本质差异作出了界定和分析,解构了大股东的利益结构,指出大股东侵害的实质是攫取超控制权收益。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作出了新的理论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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