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旅游用地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明确指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40年。在《土地管理法》中,建设用地也涵盖了旅游用地。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又特别明确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尽管在我国现行法律和规定中都  相似文献   

2.
正1988年修改《宪法》时创设了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随后1990年出台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科教文卫体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自此国有土地开始实施有偿、有限期使用。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要求工业用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  相似文献   

3.
<正>当前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总结涉及相关条款的规定如下:到期前一年由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予以续期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续期或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宗土地不予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交还土地使用权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物权法》规定出让人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本文将就未申请延  相似文献   

4.
出让年限20至35年最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让年限20至35年最佳吴来喜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相似文献   

5.
<正>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并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该项规定回应了当前社会关切的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众所周知,现行法律对商品住宅用地期限届满续期问题,仅规定"自动续期",但对续期是  相似文献   

6.
近日,上海土地交易市场拍卖预申请须知中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的规定被媒体报道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众所周知,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明确  相似文献   

7.
新闻事件:10月1日,广东省发布实施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第十五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编按]  相似文献   

8.
正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和上海开启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先河。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在坚持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基本确立和逐步完善了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作为国有土地出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出让期限以及到期处置问题备受关注。尽管相应法律法规明确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相似文献   

9.
当前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国家法定的三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可以相互取代吗?“取消出让,全面推行年租制”的说法可取吗?按照法律规定,各地市、县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国有土地时,凡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应当一律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这三种国家法定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各有其特点: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位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  相似文献   

10.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是我国土地公有制下的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基于城市土地国有的法律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性的实际需要等原因,研究认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应当实行有偿续期。然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有偿续期会涉及到一些关键要素的界定,诸如有无免费续期面积、是否采取超面积加成征收的惩罚措施、续期费用缴纳标准、续期费用缴纳方式等,这些关键要素的确定在制度上的不确定性势必会对住宅拥有者的福利产生或轻或重的影响。基于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从个人权利、经济状况、生活状况、心理活动这四项功能性活动,深刻剖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有偿续期对住宅拥有者福利影响的维度,据此,从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后享有的各项权利、科学制定续期缴费标准测算方案、合理划分土地出让期内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值收益、加强续期制度顶层设计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1.
纪擎 《中国土地》2005,(9):34-35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相关立法上存在的矛盾矛盾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产生矛盾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时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或以抵押所得的借款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不能抵押。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在此对于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区分是划拨取得还是出让取得的,这样就可以理解为只要有合法的房屋所…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的颁布与实施,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其影响都是深远的.尤其是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方面的详尽解释与全面规范,使其理论涵义与现实意义更加清晰.通过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称谓的来源进行辨析,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内涵及其取得方式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国有土地出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出租的异同点,提出了一些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与利用限制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国家作出有关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对出让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期限等问题作出规定。《规定》明确,用于商业、旅游、娱乐方面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用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工业、综合或其他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  相似文献   

14.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是"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土地日"来临之际,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用于规范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可见国家对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的良苦用心.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以"法理逻辑—政治逻辑—新法理逻辑"变换为线索,探索自动续期的理论及方案。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和多学科综合法。研究结果:申请续期是现行土地出让制度的法理逻辑的必然要求,《物权法》刻意将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与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分别开,其背后的逻辑是引入住宅建设用地续期这个法律问题的政治解决方式,今后自动续期方案的设计也因此须循入政治逻辑的轨道。研究结论:自动续期是《物权法》赋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法定权利,其要旨是不以谈判、合意和缴纳对价作为续期要件。住宅建设用地期间届满后,除公共利益原因外,使用权人可以自行持相关证件到权责机关办理新一个期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但自动续期生效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年金。为降低制度实施成本,年金应以房地产保有税附加的方式,按一定比例"钉"住房地产保有税,搭上未来房地产税征收体系的便车。随着在国有土地之上赋权于民的新、旧法理逻辑的更替,自动续期将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实现对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框架的重大变革与修正。  相似文献   

16.
限制流转的理由值得商榷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项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用益物权制度.但《物权法》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客体仅限于国有土地,在集体土地上能否通过出让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但该法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这一规定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留下了空间.  相似文献   

17.
陈刚 《中国土地》2004,(6):29-31
综合用途的出让地如何分户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在商品房分户土地登记中,如果该地块是居住用地,则国土证上的使用年限为70年;如果该地块是综合用地,则国土证上的使用年限为50年;这当中就存在一个问题,综合用地基本上是商业用途和住宅用途的组合,作为商铺的买主来讲,他是满意的,因为商业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而他拥有的土地使用年限却有50年,而作为住宅的买主而言,他绝对有异议,因为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而他…  相似文献   

18.
现阶段通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是2008年7月1日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实施的,它是在200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和200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对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协议内容、操作程序,维护双方的权利都起到了一定作用.  相似文献   

19.
四面八方     
四面八方自贡市政府颁布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隆万荣四川省自贡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管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展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相似文献   

20.
外埠农业     
“十一五”河北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成为“主旋律”“十一五”河北省国土资源工作目标确定: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成为“主旋律”。将出台《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笔者从日前召开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