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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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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托是以信托财产为基础构建的三方法律关系,各方主体代表不同利益,在现代信托对效率要求不断提高以及自由扩张加剧的背景下,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明显。而受托人作为信托三方主体中具有直接支配、控制信托财产权利的关键一方,当其自身利益、其他利益同信托财产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高效、合理的解决冲突成为关键。本文在探讨信托法律关系实质的基础上分析受托人利益冲突防止义务的产生根源,以受托人为中心主体,探析其与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受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平衡解决方式,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夏斌 《中国金融》2001,(6):14-16
信托是源于英国衡平法的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法律制度,其独特的法律构造是:财产所有人(委托人)通过契约或遗嘱等方式将其财产(信托财产)权转移给有管理能力且值得信赖的人(受托人)名下,使其为人指定的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处分该财产,间言之,信托就是信任委托,反映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之间存在的以财产权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制度在运作上极富弹性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机能,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信托方式实现各种各样的合法目的,故在英美法系国家被广泛地运用于民商、商事和公益领域近一个世纪以来,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引进信托制度,并立法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3.
信托制度产生于英美法系,信托财产被称为信托关系的核心。文章在阐述了信托财产的基本概念后,即明确"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就是"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圈定了文章的研究范畴。文章详细比较了两大法系对信托财产权利归属的不同解释和不同学说。着重分析了所有权不能属于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任何一方。提出在信托法律关系存在期间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信托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沈富荣 《上海金融》2005,(12):56-58
基于对受托人信赖的商事信托实务在受托人的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利益冲突现象,本文通过对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以及关联方的分析、论述,探讨平衡各方利益的设计安排以及规制受托人的制度。  相似文献   

5.
信托活动中的主要法律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简称《信托法》)的颁布与实施 ,是中国财产管理制度的创新 ,对中国信托业和资产管理市场的规范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信托法》使中国的信托实践有了基本的法律基础 ,但完备的信托法律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  国际通行的信托制度是建立在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基础上的 ,并由此形成信托最根本的法律原则———“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原则 ,即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要转移到受托人名下 ,但信托利益要由受益人而非受托人享有。《信托法》第 2条规定 :“本法所称信…  相似文献   

6.
于晋云 《时代金融》2012,(11):159-160,166
通过对《信托法》中归入制度的法理解析和法条分析,将其深入地与《公司法》中的归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通过窥见《信托法》中归入制度存在"受托人禁止行为"的规定过于简单,"利用信托财产"的规定有歧义,"归入民事责任"的规定欠缺等方面的不足,从而对《信托法》归入制度的立法提出几点建议,详细规定"受托人的禁止行为",明确"利用的信托财产"为受托人所管理的信托财产及相关民事责任的完善等,以更好地保护受益人的利益,进而有序地开展信托法律活动。  相似文献   

7.
于晋云 《云南金融》2012,(4Z):159-160
通过对《信托法》中归入制度的法理解析和法条分析,将其深入地与《公司法》中的归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通过窥见《信托法》中归入制度存在"受托人禁止行为"的规定过于简单,"利用信托财产"的规定有歧义,"归入民事责任"的规定欠缺等方面的不足,从而对《信托法》归入制度的立法提出几点建议,详细规定"受托人的禁止行为",明确"利用的信托财产"为受托人所管理的信托财产及相关民事责任的完善等,以更好地保护受益人的利益,进而有序地开展信托法律活动。  相似文献   

8.
我国信托营销的监管现状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行为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去管理和处分该财产的行为。信托业是财产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统一,其既承担着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职能,又承担着一部分金融职能,即信托业通过其特殊的运作方式融通了资金,具有财产管理、资金融通以及融资等功能。正因为其不可忽视的金融职能,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一同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成为了各国政府的重点监管对象。(一)我国信托业发展现状过去5年,  相似文献   

9.
孙丽敏 《吉林财税》2003,(12):58-58
同日本、韩国一样,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我国投资基金规范为契约型,即采用信托方式来设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证券投资信托法律关系构造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委托人(基金管理人)、受托人(基金托管人)与受益人(基金持有人),规  相似文献   

10.
英美信托的“双重所有权”安排与大陆法系物权法原则的冲突无法通过解释消减。大陆法系国家在引入信托时的各种模式都试图在保留英美信托信托财产管理和收益分离的灵活性的同时,防止因信托的引入而导致本国法律的“分裂”。中国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权属既可以转移给受托人,也可以不转移给受托人,不明确界定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权利的性质,强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同时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做具体的规定,从比较法上看,与《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海牙公约》的规定“不约而同”。但是,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的所有权恐怕都不能经受大陆法系所有权完整性和不可分性的检验。我国民法典可以参考国外立法,对信托财产所有权作概念层次的特别规定,从而为信托单行法(尤其是信托财产关系)的解释和实施留出空间,避免单行法下的信托游离于整个法律体系之外。  相似文献   

11.
消费信托利用信托的独特优势,创新性地连通了产业端和消费端,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消费信托的核心在于实现消费权益,但在实践中这一信托目的并未得到有效保障,制约了消费信托的长远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消费信托中受托人的相关义务不明确.依据消费信托的交易结构和各方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实现和保障消费权益应当属于信托受托人的一项特殊善管注意义务,它具体包括事前的调查和甄选、事中的交付和监督以及事后的保障与维权三项内容,当信托受托人违反该项义务时,消费信托的受益人应当可以选择受托人继续履行或要求受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我国人寿保险信托发展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的两种实践模式都存在效力问题。在分离模式中,投保人担任的信托委托人主体不适格,信托合同无效;在聚合模式中,信托受托人欠缺法定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既往的理论研究与市场调适大多在适法框架内提出解决方案,最终仍然无法彻底消除效力障碍。事实上,聚合模式效力困局的成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31条对于保险利益主体范围的限定并非不可突破。法学理论讨论和比较法上保险利益从纯粹身份关系扩展到特定商事关系的立法实践均表明,保险利益主体扩展到人寿保险信托中的受托人具有合理性。为此,未来修法时有必要在现行《保险法》第31条之中增补人寿保险信托受托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同时在其信托与保险两端建构相应的配套规则。  相似文献   

13.
付立新 《银行家》2020,(3):108-110
分别管理义务是实现信托财产独立性最直观的体现,否则受托人在权力的使用上就会更加随意,导致管理职权的滥用,因此各国非常重视受托人分别管理义务的规范。但这种情形在现代信托法律中逐步产生了变化,分别管理义务中混同管理从绝对禁止向例外禁止的演进:与不同委托人信托财产混同的松动、与固有财产混同的松动、信托财产管理方式上由"物理"向"财务.  相似文献   

14.
信托受托人忠实义务中受益人利益地位存在单一主义与衡量主义之不同立场,受托人在利益冲突交易与获利上是绝对禁止还是一般限制例外允许是二者的本质区别。单一主义适应民事信托中之无偿管理本质,而衡量主义则适应商业信托运行的客观要求。为此,应在区分信托的民商事属性的基础上去解释适用《信托法》第25条,在民事信托中采用限缩立场,回归利益冲突交易禁止与获利禁止的立场;解释《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8条的含义,明确引入信托合同约定例外、披露加受益人同意例外之例外;同时,《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监管文件也应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15.
商事信托作为商事组织的一种形式,运用传统信托运作方式中所有权形式分割,责任与利益分离,受托人责任与风险承担来实现商事组织的灵活融资经营和受益人的信托收益。商事信托得益于信托的资产分割功能,使商事组织享有独立于信托所有人及其管理人的资产,得以自己名义经营管理、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产生独立的法律关系,承担独立法律责任,理应具有商事信托之独立法律主体地位,此乃我国商事信托发展和商事组织法之规范方向。  相似文献   

16.
信托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于扩张自由并进而提升效率,信托这种极具扩张自由的倾向无疑会引发与其他价值目标的冲突与抵触,因此,必须将信托当事人以及围绕信托财产而产生的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冲突--无限扩张自由的倾向--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从而合理地平衡与协调相互冲突的利益价值,特别是信托关系的内部利益的平衡与协调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7.
梁艳飞 《税收征纳》2011,(11):28+37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股权收益权是股东所有权的一部分,它是股票上包含的所有财产  相似文献   

18.
一、公益信托概述 (一)概念 公益信托是指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为使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它是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用,并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将信托财产及其受益用于实现信托文件所规定的社会公益目的。我国《信托法》对公益信托的定义是为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信托。  相似文献   

19.
抗疫慈善信托作为公共卫生事业与金融的结合,具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但是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疫情慈善信托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问题.抗疫慈善信托面临税收落实不到位、监察人制度不完善、受托人行业规范制度缺乏等困境.解决上述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明确以股权设立慈善信托可比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抵扣.二是明确信托监察人的任职资格,说明其职权与义务.三是对公益信托受托人的行业规范制度予以完善,包括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两个层面.  相似文献   

20.
企业年金基金治理结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年金基金同时具有信托属性和法律主体属性。企业年金法律关系是以信托法律关系为基础的双层法律关系。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有内部化和外部化两种模式。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定性为企业年金基金的内部管理机构。法律将受托人的职责进行强制拆分,有利于企业年金基金治理结构的均衡。在实践中,职工的权利被弱化而企业却常常越位。本文认为应从合理分配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的责任、强化职工权利等角度完善企业年金基金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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