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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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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额(《企业破产法》),将取代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立法目的的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将使商业银行债权维护手段更加规范有序,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有所遏制,而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本文拟对额《企业破产法》中可能涉及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额制度、额规则与旧《企业破产法》进行对照解读,并对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提出初步的看法。[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不断深入的今天,法制建设正在逐步加强,利用法律调整经济关系,维护经济主体的正当权益,已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加强对法律的研究,增强商业银行法律意识,使法律成为银行规避风险、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研究了新中国破产法的诞生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实施破产法18年来商业银行债权受到的影响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即将出台的新《破产法》草案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对商业银行债权带来的影响,并对新《破产法》草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商业银行依法经营,防范可能的风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企业破产法》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法人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信贷客户群。商业银行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与其发生债务关系。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其经营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债权人银行的贷款安全。如果企业破产、退出市场,债权人银行将面临无法收回贷款的厄运。为此,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企业破产法与银行利益密切相关。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破产法》解决了原《破产法》适用主体单一、程序不统一等诸多问题,更突出了债权人保护,增强了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问题上的发言权。从长期来看,新《破产法》对降低银行不良资产比例,改善业务经营,尤其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4.
朱红 《中国金融》2007,(9):2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作为我国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一项基本性法律,在我国企业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它的出台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企业破产法》有几项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5.
余长虹 《会计师》2010,(5):23-24
<正>破产抵销权、破产债权等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中做了规定。但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准则中却没有规定或没有明确规定,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企业破产法》草案历经十年终于破“茧”而出,但其二审稿第127条的规定却引来银行业及法学界人士的诸多争议。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企业破产法》(二审稿)有关问题研讨座谈会”上,与会的银行界法律专家一致认为:如果立法规定职工劳动债权优先于担保债权受偿,将危及抵质押最基本的物权担保功能,加剧银行债权的损失,不利于银行调整信贷结构,金融体系安全因此受到威胁,而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也未必受益。  相似文献   

7.
陈丽 《金卡工程》2009,13(11):158-159
企业法人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信贷客户群,商业银行在通常情况下也是企业的最大债权人。企业的经营好坏将直接影响银行的信贷安全。因此,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企业破产法》与银行利益密切相关,认真分析《企业破产法》施行后对传统信贷管理模式的影响,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保护债权、提高资产质量,是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拟对现行破产法进行分析,旨在总结出商业银行赖以实现其破产债权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刘慧玲 《金卡工程》2009,13(1):48-49
按照国际经验和目前国际组织的倡议,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将商业银行破产纳入其适用范围。该法完善了银行破产申请人制度,确立了破产标准,创设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了重整制度,调整了破产清偿顺序,这些规定对商业银行破产的适用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周刚 《上海金融》2003,(3):46-47,31
随着我国企业破产案件大量增多,现行的1986年《破产法》及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已难以适用,为了使《破产法》能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破产规定》”),并于2002年9月1日实施。鉴于多数破产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因此,《破产规定》对破产法的发展和完善及对银行实现债权有实质性影响,本文对此从四个方面加以评述。  相似文献   

10.
新《企业破产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银行不良资产回收率的提高、有利于追回被恶意转移的财产、防止恶意逃废债;另一方面又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担保债权有可能面临职工债权、破产费用等侵蚀、提前停止计息影响银行信贷计息系统和受偿数额、可撤销行为期限延长使银行清收保全工作风险加大、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将增大同业交易损失风险几率、破产企业重整制度对银行而言喜忧参半.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商业银行债权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不断深入的今天,法制建设正在逐步加强,利用法律调整经济关系,维护经济主体的正当权益,已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加强对法律的研究,增强商业银行法律意识,使法律成为银行规避风险、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研究了新中国破产法的诞生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实施破产法18年来商业银行债权受到的影响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即将出台的新《破产法》草案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对商业银行债权带来的影响,并对新《破产法》草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商业银行依法经营,防范可能的风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厉征 《税收征纳》2006,(9):12-12
8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破产法》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这两部法律都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人所欠的税款属于清偿的第二顺序,其清偿顺序先于普通破产债权。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则明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相似文献   

13.
2007年6月1日,历经12年酝酿与修编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新破产法)正式施行。有关专家表示,新破产法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部标志性的法律,被誉为“经济宪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张思明 《财政监督》2006,(10):58-59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表决通过了新的《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或新法)。这一历时10年起草完成的草案,在经过常委会两年三次审议、修改后,终于成为法律。此前于986年制定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破产法》或旧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新法施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5.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是一部既立足中国国情,又遵循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惯例的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法。它的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6.
2007年6月1日,历经12年酝酿与修编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新破产法)正式施行。有关专家表示,新破产法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部标志性的法律,被誉为“经济宪法”。  相似文献   

17.
朱俊朴 《财会学习》2006,(10):12-13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企业破产法》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破产程序,以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建中必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就大家关心的问题,本刊专访了《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  相似文献   

18.
魏雅华 《中国外资》2006,(10):46-48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 《企业破产法》起草于1994年,2004年6月首次提交审议。到2006年8月27日通过,历时12年。新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将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9.
每期一题     
《安徽水利财会》2009,(2):22-22,13
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下列表述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相似文献   

20.
李刚 《济南金融》2007,(11):40-42
新《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将金融机构的破产纳入调整视野。但金融机构毕竟不是一般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必有其特殊性。新《企业破产法》仅对其破产程序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如何具体实施,将有赖于一系列具体措施的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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