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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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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我国保险业必然面临作为欧美保险业发达产物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带来的巨大挑战,再加上一贯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对自身利益维护的呼声日益强烈,以及旧的保险市场竞争秩序的急待完善,迫切要求保险经纪人这一符合国际惯例又代表投保人利益的新鲜血液的引入。  相似文献   

2.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我国保险业必然面临作为欧美保险业发达产物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带来的巨大挑战,再加上一贯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对自身利益维护的呼声日益强烈,以及旧的保险市场竞争秩序的急待完善,迫切要求保险经纪人这一符合国际惯例又代表投保人利益的新鲜血液的引入。一、对保险经纪人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相似文献   

3.
中国大陆《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许多国家的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并规定其无效。实践中,对于具体的保险单是否具有赌博性质,将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及保险业务的开展,因此有必要对赌博保险单作以研究,另外各国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单作以研究,另外各国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并规定其无效,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呢?本文也将就此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4.
林刚 《上海保险》2004,(8):23-26
一、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定义 何为保险利益?通常讲保险利益亦称之为可保利益,按权威的法学词典的解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经济利益,按保险法的解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上述定义的解释应该讲是对保险利益的高  相似文献   

5.
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发展保险经济人制度是一条重要的途径。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就是居于信息优势的保险经纪人和处于信息劣势的投保人之间的关系。保险经纪人制度出现的种种问题,根源在于投保人与保险经纪人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和信息不对称。对此,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和引导,促进此项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史宇 《金卡工程》2010,14(9):151-151
保险利益原则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已经成为各类保险合同原则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关系到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海运事业的有序发展。本为着重探讨可保利益的两种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7.
罗威 《上海保险》2008,(12):24-27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险利益的判断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至关重要。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其功能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法以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8.
陈广鹏 《新金融》2021,(3):45-49
我国《保险法》中人身保险利益适用对象规则作为明确适格投保主体的依据,其限定过于狭窄,难以平等地保障投保人的合法经济利益。另外,仅根据主体身份对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加以认定也不利于发挥保护被保险人人身不受侵害的事前预防功能。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人身保险利益适用对象规则在对象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并借鉴美国对保险利益适用对象的规则以及司法实践经验,为我国未来完善人身保险利益适用对象规则以及对该规则的具体适用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构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网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与壮大,保险覆盖面日益扩大,保险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紧密。北京保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精神,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根本目的和首要职责,采取有  相似文献   

10.
财产保险中,保险合同要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也是从考量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是否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开始的。大陆法系区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认同保险合同是涉他利益合同,但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考虑投保人的投保意图,从更深层次考虑保险合同所要维护的“利益”,投保人除了缔结合同和支付保费的义务之外,应考虑其在保险合同中也具有利益。本文以数个案例为例,从“第三者”是否包括投保人,否定向投保人追偿不是对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的背离,投保目的以及最大诚信原则等四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并着重从财产保险利益的具体内容和保险合同的模式考量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得出保险人不应对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结论;并提出,目前阶段即便不能完全否定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追偿权利,也应该通过给予一定限制,倡导在保险合同缔结过程中,保险人对于将来可能对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问题应加以充分提示说明,以防投保人的合同目的落空。  相似文献   

11.
保险欺诈是保险发展中的副产品。保险欺诈行为不仅直接扰乱了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侵害保险机构利益,而且间接提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价格,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动摇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反保险欺诈研究对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新《保险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撰文指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是这次《保险法》修订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保险法》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基本精神,必将对我国保险市场和保险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13.
深入研究保险市场需求,不断创新保险销售渠道是中国保险业实现做大做强目标不可或缺的一步.保险超市作为一个典型创新了保险营销理念,挖掘了保险营销潜力.鉴于我国保险市场的特殊性,如何将保险超市中国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细分市场、选择合理营销模式、调整产品结构、保证投保人利益、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并成为其他保险营销方式的有效补充是我国保险超市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4.
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由此可见.保险利益的主体仅能为投保人,而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未进行说明,给理论界及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问题.这一规定并没有认清保险利益设置的真正目的,与其他法律规定存在冲突,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5.
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诈骗案件也日渐增多。保险欺诈不仅给保险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损害了诚实投保人的利益.而且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应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通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建立重大赔案调查制度、实现伤者医疗跟踪服务和实行保险行业信息共享等方式,减少保险骗赔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可保利益原则是保险业经过长期发展逐渐形成的特殊原则。与其他的保险基本原则一起,可保利益原则贯穿于整个保险实践中,并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国际贸易海运货物保险中的可保利益原则有别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原则。法律的制定应该根据不同的保险对象设定不同的可保利益原则。国际贸易中,在买卖双方之间划分可保利益,有利于分清保险人的责任,解决买卖双方之间谁有权利向保险人索赔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保险市场的信用环境直接关系到保险业的长远发展,信用作为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决定着保险主体的利益得失。保险人的"隐蔽"失信,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与逆选择,信用监管的失缺构成了当前保险市场的信用现状。维护保险市场的信用环境有助于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针对保险主体为了自身利益而博弈信用,规范市场加大惩处、"稀释"保险合同、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创建诚信信息平台是关键。  相似文献   

18.
保险代理人的委托代理理论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林琳 《上海保险》2003,(4):35-37
保险经营主要涉及到三方面的利益主体: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和投保人。保险代理人作为连结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桥梁,起到完善保险市场、沟通保险供求、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保险中介市场上出现了保险代理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而产生的大量委托代理风险问题,由此引发了众多的纠纷,引起了社会上对诚信问题的关注。本文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对保险代理人的委托代理风险进行分析解说,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9.
保险企业自身道德风险的成因及治理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保险企业自身道德风险及其危害保险企业自身道德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利益,而做出的导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风险增加或利益损失的行为。保险企业自身道德风险来自于保险公司,是一种企业行为,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有:误导客户,例如有的寿险公司,在其推出的投资类保险产品的有关宣传中,“报喜不报忧”,只讲可能获得的收益,不讲可能带来的损失,客观上起到了误导客户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新《保险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新《保险法》修订的一个重要特点和内容是加强对消费者主要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在本文中,笔者提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整体利益的保护;二是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个体利益的保护。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分别体现了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和保险合同法的不同性质和功能,是理解和贯彻执行保险法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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