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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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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营中经常涉及的税种主要有10个,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增值税,如包括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费依据的法定政府收费项目——教育费附加,则经常性税费共有11项,其中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是主体税种。由此可见,对商业银行征收的税种比较复杂,税收已经在商业银行总成本中占了比较大的比重,所以认真研究税务政策对降低商业银行成本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实行的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我国国家公共道路,航行于我国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车船,按其种类、吨位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现在主要有两个税种,一个是车船使用税,征税依据为1986年税制改革时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主要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另一个是车船使用牌照税,征税依据为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主要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  相似文献   

3.
购车时,需要缴纳的费用除了车款、保险费,还要缴纳一些税费,主要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及停车费.  相似文献   

4.
我国商业银行税收负担的比较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银行业涉及的主要税种有11个,其中涉及内资银行的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共8个;涉及境内外资银行的有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共6个。目前,我国对银行业征收的重点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5.
WTO与中国其它各税制度改革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中国其它各税制度现状 我国税制,除了流转税、所得税、关税以外,其它各税在199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后,还有12个税种,其中:属于资源税类的有2个税种,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类的有4个税种,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属于行为税的有2个税种,印花税和屠宰税;属于特定目的税类的4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筵席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国务院1994年1月23日通知,屠宰税、筵席税的管理权已下放给地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继续征收或停止征收).  相似文献   

6.
地税部门明确,九类车船免征车船使用。根据《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不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经市人民政府或市税务局批准免税的车辆;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摘自《信报》)九类车船免征车船使用税  相似文献   

7.
一、新准则对“应交税费”科目的规定及主要税种的账务处理 根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使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相似文献   

8.
《涉外税务》2007,224(2):43
200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482号令)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将原来适用于外资企业和外国人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及适用于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的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即在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包括外资企业、外国人及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  相似文献   

9.
对应税消费品在征收消费税的同时,还要缴纳增值税。两个税种不仅在计算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在账务处理上也有密切的联系。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学生对生产销售和视同销售业务中,商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在核算时面临较多困惑。因此,本文针对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视同销售过程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账务处理进行研究,为以后课堂理论教学和工作实践提供一定的帮助。  相似文献   

10.
一、基层国税机关车辆购置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已移交基层国税部门.县级国税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挂车和农用运输车的征收管理.车购税业务下放后,有效的起到了服务纳税人、增加县级税收收入的作用,但在车购税的征收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1.部分汽车经销企业开具车价信息不真实.纳税人在购买车辆时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般以销售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报税联)为凭据,这又是销售者缴纳增值税的依据.  相似文献   

11.
《税收征纳》2013,(9):44-45
为了方便纳税人,加快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提高征收效率,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数据导入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系统,并上传税务总局?税务总局自动采集机动车出厂价格信息,并按规定审核下发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车辆价格信息采集、上传和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一)自2013年8月113起,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和国外机动车进口企业(不含进口自用,以下统称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改装)或进口的车辆配置序列号不同或者价格不同的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称增值税发票)时,  相似文献   

12.
车船使用税征收不容忽视□柴华我们在对1997年郑州市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在郑州市车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下,车船使用税仅入库413万元,比1996年下降17.71%,这一情况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通过审计调查,我们发现造成1997年郑州市车船使用...  相似文献   

13.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应交税金"科目的解释是:"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1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机动车辆丢失是否退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4]3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鉴于机动车辆丢失后,纳税人不再拥有和使用该车辆,对于已经按年缴纳了车船使用税的机动车辆出现丢失的情况,应当予以退税。 纳税人可在车辆丢失后,凭车船使用税完税  相似文献   

15.
虞剑 《税收征纳》2001,(4):37-38
对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其中三项是指购买的货物用于五个项目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对企业将自产自用或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九个项目的视同对外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分别是由财政部1993年发布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上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9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业务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对增值税、消费税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则是在财政部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两个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中明确的,这些基本上由同一个主管机关制定的规章,对同类问题的规定,理应政策统一,口径一致,语句相同,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存在许多 不一致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的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完成。这次总局机构改革新组建司的职能分别是:货物和劳务司是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船购置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等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纳税服务司是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是总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  相似文献   

17.
科学合理的税费制度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行将启动的简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已经启动的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的税制改革是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设计目标的重要举措.海南自由贸易港销售税宜采取"窄税基、高税率"的设计思路.销售税征收宜根据不同应税商品的...  相似文献   

18.
在&lt;企业会计制度&gt;中,关于“应交税金“科目的解释是:“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19.
张学斌 《涉外税务》1999,(10):64-66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也必然是纳税人,有纳税义务,需要交纳各种税金.根据目前有关税收法规规定,与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的税种有: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在这些税种中大家对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收问题争议较大,而对其他税种则较认同.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3,(14):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6号为了方便纳税人,加快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提高征收效率,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数据导入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系统,并上传税务总局。税务总局自动采集机动车出厂价格信息,并按规定审核下发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车辆价格信息采集、上传和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一)自2013年8月1日起,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和国外机动车进口企业(不含进口自用,以下统称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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