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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诉讼收贷是银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依靠人民法院的判决和强制执行来清收、保全贷款的收贷措施,采取诉讼方式追偿债权是依法收贷的一种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2.
一、难点难点之一:抵贷资产的抵贷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悬殊,导致银行损失严重。债权银行经常是以被动形式接受以物抵贷方式来进行资产保全。一是债务人基本上难以维持经营,无力以货币方式偿还贷款,银行只能接受以物抵贷,否则有可能完全无法收回债权。二是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方式将这些非货币资产裁定给债权银行以抵偿债务。  相似文献   

3.
柯路平 《浙江金融》2004,(11):24-25
以资抵债是指银行的债权到期,但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且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资产折价抵偿银行债权的行为。抵债资产能否及时、足额地变现。  相似文献   

4.
权利质押贷款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质押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一种重要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权利作为特定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从质押的财产权利中优先受偿.目前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存单、国债质押已非常普遍;报纸上经常有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银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时也大量接受承兑汇票质押担保方式(俗称"以票换票");其它诸如提货单、保险单、出口退税、企业应收账款及各种收费权质押新品种也不断出现.  相似文献   

5.
李园 《金融纵横》2001,(12):26-27
“以物抵贷”是指贷款到期后,经银行积极清收,债务人仍不能以货币资金履行债务,银行为保全贷款而以债务人、保证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抵偿贷款本息,最终以变现所得收回贷款本息的行为。工行黄山市分行这两年充分利用“以物抵贷”转化不良贷款的政策,使当时难以用货币形式收回的债权得到了保全,并使本已呆滞的资产得到了盘活,实现了不良贷款的乎稳转化。  相似文献   

6.
银行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往往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债务人以某项特定财产设定担保,债务人届期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时,银行即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变卖.拍卖或折价,从而优先受偿。这一《民法》上的“物权优于债权”法则已为我国法律界所承认。但是银行担保物权至高无上的地位正受到质疑,尤其在今天强调债权人利益的同时,我们更多考虑到的是债务人和社会的利益。笔者就银行担保物权中存在的法律冲突进行初浅分析,以期对银行担保物权的保护有所裨益。[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依法收贷是基层银行清理贷款、维护债权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实际上障碍丛生,举步维艰。急需突破这些障碍。 1.突破判决模式化的障碍。法院对银行起诉案件的判决或调解结果大多是限定债务人在几个月等短时期内偿还银行贷款。这样做有利于维护银行债权,但这种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的判决或调解大多难以和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资金运动情况相吻合,最后依然是难以执行。实践证明,即使银行起诉的案件有十分胜诉的把握,银行依然要协同法院共同深……  相似文献   

8.
贷款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抵押人)以其合法的财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贷款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它作为一种担保方式,起着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贷款抵押担保的操作过程存在一些弊端,使抵押担保难于落到实处。本文对此  相似文献   

9.
贷款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产作为承担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银行、信用社可以从变卖抵押物的价值中收回贷款。担保是指借款方向银行或信用社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方保证人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负责追还贷款。实行贷款抵押或担保制度是银行信用社近几年来所运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贷款管理制  相似文献   

10.
黄向庆 《金融纵横》2004,(12):33-36
以物抵贷是指商业银行对客户(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无法以货币资金履行债务,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银行为保全贷款而以债务人、保证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抵偿贷款本息,最终以变现所得收回贷款本息的行为。抵贷资产是指银行通过以物抵贷方式受偿并依法取得产权或处分权的财产。  相似文献   

11.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贷款,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由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随着社会资金需求规模的增大,抵押贷款的发放也会出现新的飞跃。  相似文献   

12.
周金龙 《现代金融》2010,(11):46-46
银行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经常选择依法起诉并申请执行的方式,而基于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不足,银行有时会与债务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在还款期限、方式甚至还款主体等方面重新约定,以尽可能减少自身债权的损失。  相似文献   

13.
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法设立的债权维护制度,即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因而损害债权入的债权利益时,债权入得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使该债权的利益直接归于债权人。这一债的保全制度的确立,为金融机构有效实现其权利增加了一个合法途径。对于银行而言,重视、理解与熟练运用此项制度,对保障信贷资产权益、有效化解不良风险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4.
<正> 担保是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监督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手段。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为了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建立了贷款的担保制度。但现行的担保制度不够完善,有的手续不符合民法中有关债权得以实现的条款准则,以致无效担保时有发生。本文拟对信用担保与抵押担保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保证人主体资格须具备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15.
抵债资产是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借款人、保证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权利资产。实物资产主要有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交通工具、机器设备等;权利资产主要是有价证券。抵债资产的取得主要是债务人不能以现金方式偿还债务,银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全资产才迫不得已而实行的措施,  相似文献   

16.
抵押贷款是银行当今普遍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担保方式中,保证和抵押是适合于贷款的担保,而又以抵押因为可靠易行得到广泛的运用。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还款保证。它对加强银行资产风险管理,保障银行权益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在实践中,也有相当多的抵押贷款由于种种原因归于无效,最后没有实现担保贷款的目的。从法律理论的角度讲,抵押贷款是抵押权与债权结合的一种方式,是抵押权在借贷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因此,了解抵押权的法律属性对办好抵押贷款是有积极意义的。一、抵押权是一种他物权  相似文献   

17.
我国无形资产质押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形资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可依法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特许经营权等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以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的一种担保制度。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为企业融资和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开辟了新的途径,对于促进金融流通、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资  相似文献   

18.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之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账销案存贷款就是指对借款单位(借款人)因自然灾害、破产或暂无执行能力等原因不能归还的贷款,是银行利用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实行银行内部账务处理而核销的贷款。因此,该类贷款只是银行内部账务处理的一种形式,但对借款企业或借款人来说,银行和借款单位仍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仍然可以追索债权。  相似文献   

20.
银行发放贷款的过程,是在贷款银行和借款人之间设立债权关系的过程。为了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各商业银行一般均要求对贷款债权 设立担保。一部分银行信贷管理人员认为,对同一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关系越多,银行信贷资金也就越安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不同的担保具有不同的性质。对同一债权设立多重担保,在不同的担保组合下,有的可以使贷款债权安全更为安全;有的则不能增加贷款债权的安全系数,甚至还可会给贷款债权带来风险。因此,具体分析多重担保保条件下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对于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中正确设立适当形式的多重担保,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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