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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6 毫秒
1.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面临新挑战。统计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大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故意欺诈有关,建议在制度设计与监管执法方面强化对“首恶”的追责,并探索中介机构过错大小与责任承担相匹配的法律路径。中介机构之间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划分,应综合多维度指标,按照过错程度与导致损失的原因力大小确定责任份额,并厘清第三方主体间接导致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从中介机构、行政监管与司法审判三方面提出对注册制下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风险防范与政策调整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我国三板市场将向着全国统一场外交易市场的方向全速前进,而三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也应同步进行。中国证券会近来出台的相关信息披露规则有值得肯定之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完善方面,应建全信息披露规范体系;制定统一且具区分性的信息披露标准;制定做市商信息披露规则;坚持自律为主的监管模式;建立信息披露激励和约束机制;追究违法信息披露行为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ESG投资理念在资本市场投资活动中受到广泛关注,投资者越发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ESG信息披露制度具有必要性。尽管我国ESG信息披露的规范和实践情况有一定成效,但报告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一定欠缺,主要原因在于披露主体范围较窄、自愿披露的约束力不足、没有第三方鉴证机构对报告进行增信以及虚假陈述责任不够明确,这使得ESG信息披露难以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需求。基于美国、欧盟及中国香港ESG信息披露的发展过程和制度经验,可以考虑通过扩大披露主体范围、实行半强制披露模式、引入第三方独立鉴证以及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精准化等路径进行完善,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ESG信息质量,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  相似文献   

4.
刘淼 《金卡工程》2010,14(8):237-237
证券法上的虚假陈述直接违反了强制性信息披露这一现代证券市场的核心制度,是对"公开"理念的背离。民事责任是规制虚假陈述的直接和有力的法律手段,对实现证券市场基木信息的依法披露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中国证券市场要尽快建立并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因为民事责任在证券法具有使受害人的损失获得偿付的功能,能真正贯彻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宗旨。为此,就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之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诉论时效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上市公司财务预测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财务预测信息的本质是其内在的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风险性。上市公司只有在符合重大性标准的财务预测信息披露时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由此造成投资者证券损失,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财务预测信息(前瞻性信息除外)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宜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并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而对前瞻性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宜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式——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财务预测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免责制度的核心是建立适合中国证券市场现实的安全港规则。  相似文献   

7.
海外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及借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与传统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公司披露财务方面的信息不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从经济、环境和社会业绩三个方面揭示公司政策和经营活动对社会的影响。联合国以及经合组织在其制定的有关跨国公司的行为准则中均要求企业披露其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美国、欧盟等也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专门立法。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尚处于摸索阶段,需借鉴国外的经验以完善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8.
何颖 《当代金融研究》2020,2020(2):114-128
从金融属性上看,网贷平台提供的是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信息披露是其主营业务内容,平台不能参与借贷交易,否则将使流动性等风险大量集中到平台并引发严重后果。从法律性质来看,网贷平台则是借贷居间商,应当向交易双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网贷业务兼具金融和网络化特点,我国《合同法》第425条的一般性规定无法有效规制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行为。P2P网络借贷信息披露监管规范虽初具体系,但还需围绕投资者等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一根本宗旨进行改进,使信息披露内容以普通消费者等客户认知水平和需求为导向,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贯穿借贷合同存续的全过程,平台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作假丑闻的披露,涉及到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诉讼越来越多,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成为会计理论与实务界的热点问题。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但是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究竟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法学界并无统一认识。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性质,不仅仅是分类上的问题,因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责任构成要件、责任形式、义务主体、时效、管辖权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别乃至重大差异,对两者责任的选择将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究竟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本文拟对此进行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2006年以来,修订后的《证券法》颁布实施,《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正式实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由以前以上市公司虚构利润等虚假陈述方式为主,变为以散布信息配合二级市场股价操纵、内幕交易为主,违法获利更为快速、更具隐蔽性。因此要求进一步上市公司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大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规范边界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机构有十分明确的边界.在中小规模资金融资领域,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金融在信息成本、谈判成本以及实施监督成本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随着民间金融规模的增大,它在交易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将逐渐减弱、乃至丧失.对民间金融不能一味采取打压的政策,而应根据民间金融的比较优势规范其合理的发展边界.  相似文献   

12.
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是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类型之一,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对其均有规定,我国2007年《民事诉讼法》将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作为修改的重点,其增设了对程序事项的救济,但仍有诸多不够详尽、完善之处。实践中,执行难,执行乱的现实依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民事执行救济落实得不到位。为此,本文在探讨了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的基本理论,分析了我国现行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制度的现状和不足之后,提出我国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制度的完善设想。  相似文献   

13.
虚假审计报告事件在我国屡屡发生,而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几乎不会因之作出民事赔偿。这种情况严重限制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审计民事索赔程序,探讨其所涉及的注册会计师过错认定、审计报告使用者的范围及民事责任的内容、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程度等关键问题。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推定过错原则的适用性、区分审计报告使用者的类型以分别确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以及分别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4.
证券民事责任法律制度是整个证券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其建立与完善既有必要又十分重要。本文搭建了证券民事责任的基本框架 ,较为全面地概括了证券民事责任的五个构成要件 ,并且从诉讼与非诉讼的角度对其实现机制分别提出了一些见解。最后 ,本文对证券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反思。  相似文献   

15.
徐卫 《当代金融研究》2019,2019(2):47-65
信托制度不同于传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无论是运行机制还是财产权结构,信托都具有相当大的特殊性。由于其重要性以及制度的特殊性,很多民法典都通过不同模式、不同角度对信托制度进行相应的逻辑表达。出于民法典的体系化、系统化以及现代性和国际化的需要及考量,我国民法典也应将信托纳入其中。这种纳入既要在分则中体现也要在总则中体现,在民法典分则中,应采取特殊制度规范模式,将信托安排在物权和债法之间或者物权和债法之后并单独作为一编。在民法典总则中,信托应该在民事主体和民事权利部分予以体现,民事主体部分应对商业信托有所提及,民事权利部分应该涵盖信托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16.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责任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是一种商品 ,它受到《证券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责任从性质上来说是一种侵权责任 ,其归责原则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损害事实、会计信息质量缺陷及其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义务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责。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 (失真 )的动机 ,以培育真正意义上的会计信息市场需求主体 ,从而最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税收法律关系与民事债务关系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因此,可以援引民法中债务转移的立法精神来补充税收法规在应对企业税收债务转移方面的空白。同时,也借鉴发达国家对税收债务转移的规定,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Civil liberties enable the media, social movement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to expect companies to be more transparent and forthcoming with relevant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rawing on social movement theory in general, and the notion of civil liberty in particular, we analyse the availability of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of 300 financial companies from 50 countries over a nine-year period, to investigate the influence of country-level civil liberties on the availability of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We find that companies headquartered in countries with high levels of civil liberties make more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publicly available than companies headquartered in countries with low levels of civil liberties. Furthermore, an improvement in civil liberties in countries with lower civil liberties has a bigger impact on changes in the availability of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Our research is relevant for the ongoing concerns of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transparency initiatives by governments, NGOs, and civil rights organisations. Policy implications for countries with lower civil liberties (typical developing nations) are that if they wish to encourage more transparent corporate information, they need to strengthen their country-level civil liberties.  相似文献   

19.
预约定价作为税法开拓的新领域,尽管起步较晚,但发展却异常迅速。与预约定价实践迅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预约定价的理论研究却异常缓慢,在中国如此,在世界亦如此。通过对预约定价的概念进行界定,建议运用法学多学科的视角对预约定价进行理论分析,并大胆把民法、行政法和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援引到预约定价中,来分析预约定价的民法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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