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在追缴欠税中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的手段之一,将这一手段应用于税收征管之中,对于抑制欠税,特别是对那些以消极态度恶意放弃债权以逃避国家税收债务的欠税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控管手段。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无论对于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税收代位权都是一项新的规定,明确其基本的法律内涵,对于正确的地履行纳税义务和较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赋予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权力:“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长、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这是国家加大清缴欠税力度、防止税款流失的重要举措之一。  相似文献   

3.
新征管法第50条将私法领域内的代位权制度立法成果,创造性地移植到了税收征管活动中,从而确立了税收代位权制度,为税务机关及时清缴欠税,保障足额入库开辟了一条新的有效途径.依照法律,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方式进行,其主要适用的是与税务部门日常工作中鲜有涉及的民事程序法律.为了能在实践中正确运用该制度,充分发挥其法律威力,本文依据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理论并结合税务部门实际,拟对税收代位诉讼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税收征管法》是在《合同法》的基础上,规定了税收代位权制度。法律规定税收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税务机关的税款不致流失、确保国家税收收入。鉴于新《税收征管法》中未规定税收代位权的具体法律制度,故笔拟对税收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方式、限制及效力进行探讨,以利完善该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张松 《涉外税务》2005,(11):66-68
设置税收保全的目的 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在为税务机关增设如税收保全、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离境清税、代位权与撤销权、税收优先权等许多权力的同时,也增加了诸多限制性条件,特别是程序性的限制,以体现依法治税、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这表明,虽然权力增设的目的是确保国家税款不因纳税人的干扰而流失,使税收债权充分实现,但是税务机关在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的前提下,并不能藉此对相关纳税人进行惩罚而造成额外的负担或损失.  相似文献   

6.
税收代位权制度对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来说是一项新的制度,在实践中如何掌握和运用至为关键。本文对税收代位权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特别是对实务中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税务机关是国家税务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征收税款;欠税是纳税人对国家的纳税义务,不同于一般民事债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在性质、方式、程序上与一般民事主体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具有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8.
论逃避追缴欠税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追缴欠税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种税收强制职能,该项权力的行使经常会受到纳税人的破坏,刑法为了杜绝该类行为的发生,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只有当纳税人非法拖欠税款并实施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时,才能依法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相似文献   

9.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久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按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0.
查帐欠税,是指被税务机关检查的对象在法定的期限内,未能按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上列明的条款履行补交税款的义务而造成的拖欠税款的行为.<税务处理决定书>(以下称<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完毕后对税务违章行为或有退税的被查纳税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税务文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