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我国《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存在着不足,给具体实施带来了困难,实践中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在保险立法和实务操作两方面强化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2.
保险是人类面对危险而设计的一种分散风险的制度,而保险利益又是整个《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保险利益最早起源于财产保险,是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核心要素.而财产保险利益对的理论研究为研究其他保险利益问题奠定了基础,因此,为了更好地应用和了解保险利益的其他相关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清楚了解财产保险的内涵及其它的一些基础性功能。因此,文章试图从它的定义入手,提出关于财产保险利益的立法上进步,然后,根据财产保险利益在立法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拓展保险利益的相关理论,为保险利益在实践中提供指导性意见。  相似文献   

3.
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货运保险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通过对典型术语的分析,更清晰地讨论了货运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从而便于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4.
中国大陆《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许多国家的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并规定其无效。实践中,对于具体的保险单是否具有赌博性质,将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及保险业务的开展,因此有必要对赌博保险单作以研究,另外各国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单作以研究,另外各国立法都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并规定其无效,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呢?本文也将就此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5.
一、保险利益原则内涵、性质及作用 1.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指明了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即何人有资格就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理论界通说认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体包括对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权利或对财产负有法律上义务的人以及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期待利益的人。  相似文献   

6.
在保险行为中,保险费交付与否往往与保险合同的存续相关,因此影响到具有消费者身份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我国保险实务上,保险人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第一期保险费没有交付,保险合同尚未成立;或以第二期及后续保险费未交付,作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理由,使保险消费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往往得不到保险赔付,这已成为我国保险消费者失去保险保障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于保险费交付中的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问题应当引起我国保险立法的重视.  相似文献   

7.
保险利益原则的核心目的是有效降低道德风险和防范赌博行为。现行《保险法》在人身保险的立法定义、人身保险的利益主体、认定标准及审查责权等方面存在缺陷。为进一步适应保险行业发展需要,《保险法》应开放式地拓宽保险利益的立法定义;明确保人身险利益主体和人身保险利益的审核责任;细化人身保险利益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8.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障保险活动健康发展的前提,其在《保险法》上的地位非常之重要。文章从保险利益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保险利益的性质,认为保险利益既非经济利益也非关系利益更非法律利益,而是一种可以转嫁的不确定的风险。我国立法对保险利益的相关规定还存在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众多的人身保险理赔案件中,涉及不实告知理赔纠纷的占比一直较高,不实告知案件数量远远超过免责纠纷、条款理解纠纷、补偿原则纠纷等案件。虽然通过不断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予以确认,但实务中因不实告知而拒付引发的诉讼及纠纷数量仍然居高不下。为尽量减少此类矛盾的发生,同时又使理赔结果相对客观、公平、符合保险本源及立法初衷,本文通过几种不同类型的不实告知情形进行简要分析,提出参考建议,以期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利益,从而更好地诠释保险在社会民生中的稳定与支柱作用。  相似文献   

10.
保险利益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冲突及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内涵、性质及作用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 依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指明了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即何人有资格就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理论界普遍认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主体包括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权利的或对财产负有法律上义务的人以及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期待利益的人。  相似文献   

11.
保险竞合应表述为:保险法律关系中,同一保险事故损及同一经济主体时,导致源于不同保险利益的多个承保主体可同时理赔的情形。保险竞合在实务当中十分常见,而在我国立法中属于空白。随着保险市场的日益发展,保险竞合的案例会越来越多,应当加强理论研究,补充和修订《保险法》,加快社保立法。  相似文献   

12.
李娟 《上海保险》2013,(10):19-22
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其法律后果是保险人一概免责。这一法律规定受到学者的诸多质疑,但对于其法律后果之设计,至今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之情形,是否要考虑受益人或其他关系人利益之保护?若答案为是,那为什么世界各国保险立法对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情形,  相似文献   

13.
股东对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也是保险合同的要件之一。世界各国保险立法均规定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我国《保险法》亦有类似规定。然而,如何认定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却有很大差别。  相似文献   

14.
黄韬 《上海保险》2010,(1):17-21
一、保险利益原则与海上货物保险合同保险利益(也称可保利益)是各国保险法律制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基本概念。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利益界定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Principle of insurable interest)最早源自海上保险法,之后发展成为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5.
保单持有人利益保护是各国保险立法的主要目标之一.保护保单持有人的正当权益对于维护保险业公正以及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丈基于法律的视角探讨了保单持有人利益保护的立法依据以及相应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并藉此评析了我国新<保险法>在保单持有人保护方面的改进.  相似文献   

16.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中很重要的一项原则,它在保险理论和实务运作中都有着重要的地位.由于保险利益原则自身存在的复杂性,学界在对保险利益问题的研究与讨论上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些“大陆派“学者明确提出,人身保险领域应彻底废除保险利益原则,代之以同意原则.那么,人身保险领域是否应该废除保险利益原则代之以同意原则呢?这里结合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人身保险利益的不同制度规定,通过对人身保险利益的分析与对比,对该原则在人身保险领域中的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  相似文献   

17.
股东以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也是保险合同的要件之一。世界各国保险立法均规定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我国《保险法》亦有类似规定。然而,如何认定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却有很大差别。  相似文献   

18.
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是各国保险监管业的根本目标,这是由保险行业属于第三产业的根本属性决定的。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保险监管定位和配套机制,保险监管体制随着行业的发展不断变化和推陈出新。纵观各国对保险产品的监管体制,正在被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所改变,趋向于宽松化,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但是无一不注重对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刘凌云 《金卡工程》2009,13(4):111-112
保险利益的转让是海上保险中的重要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中都存在较大争议。本文结合国内外保险实务及司法实践,对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转让存在的相关实务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对我国保险实务中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以期为保险法律研究和国际贸易发展提供一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20.
论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保险立法中的修订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消除赌博行为、防止道德风险、限制赔偿程度等重要功能。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保险利益原则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应用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困惑和难题。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保险法》,其中对保险利益原则做出了相应的修改。本文将针对保险利益的主体归属和存在时点等重要修订内容进行深入法理分析,并对保险利益原则相关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