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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变迁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了中国不同阶段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选择的原因,并对有限责任制,合伙制,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对比分析,从而得出,特殊普通合伙制是适合中国现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组织形式这一结论。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有益素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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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部于2010年7月发布《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此规定明确提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并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实现转制。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转变能有效提升审计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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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特殊普通合伙制,是普通合伙制的特殊形式,其“特殊性”在于: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进行组织形式的改制,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也正被大家所接受.根据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3月,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653家(不含分所),其中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45家,仅占0.59%.但是,在改革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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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中三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演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以英、美、中三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研究对象,深入追踪与分析其组织形式的产生过程与法律规定,同时从命名含义、法律责任以及合伙文化等方面,对外国"有限责任合伙制"与我国"特殊的普通合伙制"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我国"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这一结论,并对现阶段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组织形式的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和走出去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有益素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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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注册会计师行业人力资本高度集中,人力资本具有区别于非人力资本的独特产权特征。特殊普通合伙制下的有限责任以及人力资本的"专属性"特征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完善的人力资本责任承担制度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债权人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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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20多年的较快发展,已成为山西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笔者从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发展现状分析入手,以期找出影响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发展。一、发展现状(一)会计师事务所现状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285家会计师事务所,按组织形式划分,特殊普通合伙形式的3家,普通合伙形式的45家,有限责任形式的237家,分别占全省事务所数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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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和实现国际化进程,会计师事务所被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这对于我国事务所行业是一项全新的挑战,对此,本文从特殊普通合伙制推行的现状出发,对转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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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直接影响到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在不同的组织形式下,合伙人具有极不相同的法律责任,从而成为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重要因素。目前,欧美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多是有限责任合伙(即通常所说的LLP,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和普通合伙两种合伙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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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立法回顾(一)合伙制199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并被列为第一种事务所组织形式。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合伙属于普通合伙。合伙设立的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动财产承担责任,且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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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适应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的组织形式,大力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推动注册会计师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财政部于2010年7月颁布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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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治理结构,以确保独立审计质量。本文通过总结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治理结构的特点,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改进与完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应从制度和政策上积极引入有限责任合伙制和增加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形式、建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治理结构以及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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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财政部批准转制,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了经营许可证。2012年9月11日,在庆祝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业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候任全球主席兼首席执行官Mark Weinberger先生表示:“我们相信转制为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和人员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