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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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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耘  吴福根 《征信》2011,(3):39-41
近年来,我国担保机构发展迅速,同时存在种种问题.担保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凸显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的必要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不善、普遍的不规范运作行为大大降低行业整体信用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亟需第三方信用评级的制约;担保机构缺乏代偿补偿机制需要第三方信用评级的补充和推动;对担保机构监管的缺失需要采取信用评级作为对其实施有效监...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2003~2012年我国债券市场中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为研究样本,本文从政府监管与债券信用评级信息含量的关系出发,分别从政府对发债企业的监管程度、对信用评级机构的干预程度和对债券本身的隐性担保三个方面,对政府干预与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做了相关的研究。研究发现,监管部门对发债企业严格的审批监管,规范了企业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行为,使得企业向债券评级机构提供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提高了债券信用评级的信息含量。监管部门对信用评级机构干预程度的增加能够使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更加规范,有助于提高债券信用评级的信息含量,防范评级机构恶性竞争、迎合客户。同时,拥有外资背景的信用评级机构做出的债券信用等级评价并不一定比纯内资背景的信用评级机构更优秀,这否定了外资信用评级机构的声誉假说。政府隐性担保的存在不仅不会使债券的信用评级流于形式,反而会向债券评级机构传递更加准确的信息,有利于提高债券信用评级的信息含量。  相似文献   

3.
信用担保机构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本身的信用风险越来越大,如何评估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以及如何降低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是摆在监管层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通过对全国39家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我们发现,民营担保机构的信用级别普遍较低,资本金越大则担保机构的信用级别越高,担保余额越小则信用级别越低等特点.为了降低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担保机构要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相关的政府要加强监管,建立行业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制度.  相似文献   

4.
(一)尽快建立健全与信用保业务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担保机构市场准入与退出、业务范围与种类、人员从业资格、财务及内控制度、行业自律和监管等细则.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包括信用中介机构在内的担保机构外部信用评级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和扩大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从市场引导和行业约束两方面推进信用担保机构规范、有序、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5.
目前国内担保行业的监管体系急需完善,通过分析国外担保行业监管体系的四个特点,再结合我国监管体系中监管主体、监管法律建设、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几个方面的现状,认为我国应该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建设;划分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进行相应监管;实行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健全市场监管;加强担保行业协会建设,发挥担保协会职能,最终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丹东市商业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日益加强,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实践中,依然存在合作业务种类单一,银行机构难以全面掌握担保机构信息,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风险隐患较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与银行目标不一致等问题.因此,应建立统一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制,完善统一的担保机构业务监管系统,强化再担保功能,推动再担保公司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拓展担保机构资本金的补充渠道与方式.  相似文献   

7.
惠娟 《金融纵横》2007,(9):55-56
一、基本情况无锡市的信用评级主要包含两大类,一是对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二是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无锡市现有正常开展担保业务的各类担保  相似文献   

8.
担保业是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用桥梁,以承担风险的方式改善中小企业难于获得贷款的困境。基于目前福建省担保业的现状,立足于服务于本省的中小企业,促进本省经济发展,应加强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建立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制度;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担保行业监管,规范发展担保机构。  相似文献   

9.
本文结合中美信用评级市场发展脉络,从评级机构、收费模式、监管模式等方面分析两国信用评级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特征,认为美国信用评级市场健康发展的原因在于评级机构重视市场声誉以及监管机构注重加强引导与监管。借鉴美国经验,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应该注重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内部治理,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国内外影响力;同时加强外部环境建设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统一的外部评级机构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0.
信用评级机构虚高评级以及频繁下调主权评级等行为造成并加剧了金融市场动荡,各国政府以及实务界要求加强信用评级监管。美国明确了SEC对信用评级的监管责任,要求促进信用评级业的竞争,并认为评级机构应当适用于与审计师类似的法律责任和公共监管。欧盟对信用评级的监管也由"遵守或解释"模式转向行政监督。我国需要优化配置政府监管与评级机构对金融市场风险的监管权力界限,发挥各自监管优势,利用信用评级降低信用违约发生的概率,防止金融网络传播或放大信用风险;避免法规对信用评级的援引,激励大型金融机构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判断能力;加强对结构性金融产品基础资产信用风险和具体契约特征相关风险评级监管;探索利用"双评级"、投资者付费等模式以及评级机构声誉机制等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促进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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