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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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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鹏 《济南金融》2004,(11):43-45
中国加入WTO已近3年,其间已有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世界三大再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内地筹建分公司,法定分保比例已降为10%。在剩下的两年适应期内,为适应由此带来的一系列深刻变化,必须加快目前较落后的再保险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民族再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完善监管体系,以创造良好、宽松的市场环境,争取时间,加快中国再保险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张涵 《西南金融》2002,(3):60-61
在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经济大环境下,国内的保险业,特别是保险业中的再保险业市场该以怎样的姿态面对入世后的机遇和挑战?在本中,建立起国内再保险业的大体框架,从多渠道提升国内再保险企业的综合实力是作的中心意图。  相似文献   

3.
再保险监管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131家均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处的131际经济地位、保险业发育的程度在不同的阶段确定了不同的再保险监管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中国的再保险监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缺陷。应当结合再保险发展状况和再保险监管目标来选择构建我国再保险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再保险业刚刚起步 ,承保能力不足 ,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对于商业分保还很陌生。尽管如此 ,目前再保险市场的大门已经打开 ,而且根据我国的承诺 ,四年后法定分保将不复存在 ,对于以法定分保为支撑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业而言 ,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发展、壮大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笔者以为 ,缩小再保险供需之间的巨大缺口是当务之急 ,因此应做好相应的工作。  相似文献   

5.
国际再保险监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按照加入WTO的承诺,我国保险市场已全面对外开放.经过这段时间的开放我们发现,外资再保险公司纷纷看好我国潜力巨大的保险市场,已有多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和再保险中介进入中国.由于我国过去的再保险监管比较薄弱,相关的保险法律法规更是滞后,因此,为加快与国际保险市场监管接轨的步伐,我们应抓紧再保险监管实践,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律法规.笔者在这里首先分析国际上再保险监管的现状、对再保险实行监管的必要性,然后对国际上现有的再保险监管内容和形式进行归纳,最后分析国际再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以期对建立我国再保险监管体系和完善我国保险市场监管起到一些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6.
仅仅运作了五年的法定再保险业务一直承受着来自国内外的双重挤压,改革法定分保的呼声始终未曾间断过.现在,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将会给法定再保险业务带来极其深刻的变化.无论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还是从法定再保险业务的经营主体--中国再保险公司自身的发展要求看,都必须对当前的法定再保险业务进行适应性改革.这是实现法定业务平稳转型、可持续性发展、完善中国再保险体制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再保险业的法制逐渐健全,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当然,仍然存在民族再保险有效供给不足、监管法制和行业自治不健全、技术水平落后、国际竞争力弱等问题。我国再保险业未来应要快民族再保险主体建设,加快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再保险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8.
易查 《中国金融》1998,(10):32-32,39
1996年中保再保险公司的成立,填补了中国保险业只有再保险业务而没有再保险专业公司的空白。加速发展再保险业,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必然要求。地位得以迅速提升90年代以来,中国保险史上有两件事人们记忆犹新:其一,1990年10月20日,3架波音飞机在...  相似文献   

9.
未来,再保险的角色定位将转变为直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不同业务的资本效率提供不同的再保险安排,从而帮助直保公司股东资本发挥最大的效益瑞士再保险在中国保险市场的角色定位瑞士再保险集团于1863年在瑞士苏黎世创立,是一家领先的再保险、保险和其他保险型风险转移方式的批量业务提供商。瑞士再保险(简称"瑞再")是自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首批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再保险公司之一,先后于1995年和1996年分别在北京和上海设立了代表处,并于2003年12月19日正式成立北京分公司,在中国开展全面的产、寿险再保险业务。  相似文献   

10.
加快保险市场的培育.根据市场需求,增加市场经营主体,并研究建立不同形式的保险公司的可行性;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吸引市场上的资金流向保险业;大力发展中介市场,不仅要发展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还要发展保险精算、保险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重视培养再保险市场,利用丰富的再保险资源,吸引各国再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形成再保险市场;积极发展保险电子商务,跟上网络时代发展步伐.  相似文献   

11.
《中国金融》2003,(5):44-44
记者从2月12日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再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方案1月31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据中国再保险公司总经理戴凤举介绍,改革方案的主要精神是:确立了走多元化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再保险(金融)集团控股公司的发展道路;提出了股份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再保险为主营业务,实行产寿险再保险分拆改制;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发展直接保险业务。将中国再保险公司组建为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再集团以投资人和主发起人的身份控股设立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信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相似文献   

12.
中国入世12年,中国开放保险、再保险市场已经从地域、业务范围、合资股权等方面全面向外资开放。继2002年世界再保险业巨头——瑞士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开展业务后,大量外资再保险公司涌入国内,对中国保险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影响。  相似文献   

13.
史鑫蕊 《保险研究》2013,(1):68-77,96
中国再保险市场越发开放的背景下,中国唯一一家国有再保险公司明确提出了国际化的战略取向。对再保险公司的国际化来说,其业务管理模式的选择也将决定着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兴衰成败。因此,有必要对国际知名再保险公司的全球业务管理模式进行剖析,并结合中国再保险业发展的现实,提出针对中国再保险企业全球业务管理模式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李京  岳峰 《金融博览》2004,(8):34-34
保监会支持再保险市场“扩容”  近日,“2004年全国再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是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为了让再保险的作用真正彻底地发挥出来,不仅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股或设立再保险公司,直接扩大再保险市场容量,还应充分挖掘国内潜在承保能力,鼓励直接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再保险交易。他表示,保监会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股或设立再保险公司,为再保险市场增加一定数量的活跃、规范、竞争力强的市场主体。冯晓增说,要切实落实《保险法》中关于优先国内分保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保险资源在再保险和原保险之间的配置失当,资源过度向原保险倾斜,造成再保险发展滞后,再保险供给严重不足。这突出表现为中资再保险公司资本和承保能力相对不足。2005年8月,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完成增资扩股,资本金从8亿元增至14.5亿元,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仍然维持8tL元的注册资本金。  相似文献   

16.
胡浩 《中国金融电脑》2006,(1):39-42,46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一家经营人寿再保险业务的公司。为了适应公司面临的市场挑战,提高核心竞争力,满足不断增长的信息获取需求,在公司内部尽快进行高效的网络规划势在必行。科学、合理的网络规划,将有助于实现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内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办公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相似文献   

17.
要闻回顾     
12月22日,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两家新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至此,我国国有保险公司完成重组改制。按照股改方案,国有独资的中国再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并以投资人和主发起人的身份控股设立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中国再保险公司于8月18日正式更名,并完成内部机构调整和人员重组,三家子公司也先后招股组建。其中,大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已于10月20日在上海挂牌开业,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此次…  相似文献   

18.
德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再保险市场,其再保险市场的集中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在再保险的发展历史中,德国更是功不可没。历史上第一家专业再保险公司;科隆再保险公司,便于1846年诞生于此。目前.德国再保险市场拥有四十多个实力雄厚的专业再保险公司,根据标准普尔对过去十年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统计,全球前10位专业再保险公司中,有7家来自于德国。可见,德国再保险市场对于国际再保险市场而言,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9.
篪埙 《中国金融家》2011,(2):129-130
近日,在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工作会议上,中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培育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总体发展思路,即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中再集团注资改制方案的批复精神,做强做优再保险主业;围绕主业发展直保业务;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打造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性国际再保险集团。  相似文献   

20.
再保险信用证的特点 再保险,又称分保,是保险公司为了转嫁超过自己承保能力的业务风险或保障自己财务状况的稳定而将自己承保的保险业务通过分保协议的方式将其部分业务分给其他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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