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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障房建设所具有的低风险和收益稳定的特点,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保险资金介入地方保障房建设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对资本市场的依赖程度,规避因资本市场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出于对投保人利益以及保险资金安全的考虑,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保险公司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引导和规整。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建设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保险公司介入保障房建设融资资金的退出机制构建。  相似文献   
2.
张代军  何慧凌 《上海保险》2013,(9):30-33,51
一、保障房建设和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划,未来五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力争到“十二五”未,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从目前的7%~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题之一是资金的短缺,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引入市场手段作为政府投入的必要补充。一方面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缺口,另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资金等待合理的配置,然而由于没有规范的退出机制,保险资金想要大规模地介入保障房建设还有待时日。文章从保障性住房和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现状入手,从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和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两个方面说明建立保险资金介入保障房建设退出机制的必要性。并按其退出原因分为常态退出和非常态退出,具体分析了融资资金权益转让、资产证券化和政府回购三种退出方式。建立有效的保险资金退出机制应做好三方面工作:健全险资退出的法律体系及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险资企业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危机状态下政府应急预案的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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