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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促进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法进步一事上,其司法仍可大有作为。智慧财产法院整体而言,欠缺考虑台湾地区所处发展阶段的需要 (例如汽车零件市场欠缺竞争与设计专利的强制许可,以及名牌商品二手市场迟迟无法建立仿冒品认定机制),对于方兴未艾的营业秘密保护议题的掌握有诸多令人担忧之处。展望未来,智慧财产法院应做大幅度改革,宜只专门审理专利及其他技术案件(例如植物新品种),应转型为二级法院,应为法官建立定期轮调制度。可惜,台湾地区“司法院”并未认知到前述问题,反而将智慧财产法院改组为“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将法官人数9人、高等法院层级、管辖重大商业民事的商业法院并到智慧财产法院,但是就智慧财产法院的组成、职掌以及案件的审理并未做任何改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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