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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是收养子女的重要来源之一,但目前由于我国弃婴救助政策及收养制度的不完善,对民间收养弃婴行为缺乏监管,导致侵犯弃婴权益和违法收养等问题的不断发生,修改完善我国《收养法》已刻不容缓。应着重从适当降低民间福利机构设立门槛,适当放宽收养条件,增加收养关系的类型,严格规范家庭收养的程序,强化收养行为的国家监督,建立试收养期制度,积极推进涉外收养和完善收养法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收养法律制度,为维护和保障弃婴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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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金融教育备受关注。然而,学术界对于其效果并未达成共识。本文选取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2012年调查数据,辅助以CHFS2015年调查数据,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和工具变量法(IV)等模型实证考察了金融教育对我国居民金融行为的影响效果,研究发现:相对于未接受过金融教育的家庭,接受过金融教育家庭资产组合的分散化程度更佳、夏普比率更高;他们更有可能制定理财规划,且制定理财规划的年限更长;当权益受损时,他们更懂得寻求帮助。进一步地,随着社会互动水平的提高,金融教育的优化效果会更大。因此,在构建现代金融体系背景下,应扎实推进金融教育普及工作,全面提升居民金融素养,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同时,针对群体互动特征实施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教育方案,不断强化金融教育的总体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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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素养的缺乏会阻碍居民家庭做出合理的金融决策,而合格的理财建议则可以改善居民家庭的金融决策。本文使用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调查的数据,研究了居民家庭金融素养与理财建议需求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理财建议对金融素养不能起到替代的作用,具体来说金融素养高的家庭更可能对理财建议有需求。除此之外,还发现:(1)理财建议需求与家庭收入的关系是"驼峰"型的,而与户主年龄的关系是"U"型的;(2)家庭净财富、健康状况和户主的教育程度对家庭的理财建议需求有显著的正向影响;(3)户主为女性的家庭和户主已婚的家庭更可能咨询专业人员获取理财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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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四种法定情形,但对继承权相对丧失法定事由的范围规定得过于狭窄,某些规定明显不合理,对一些重要的法定情形还没有作出规定,显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应尽快从立法上完善丧失继承权法定事由的规定,重新划分继承权绝对和相对丧失的法定情形,严格区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而丧失继承权与其他相关行为的界限,明确被继承人宽恕的表现形式及其效力,完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其应继份额的处理规定,细化人民法院确认继承权丧失的相关规定,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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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的发展使得人们参与金融市场的门槛与成本迅速降低,金融产品也不断丰富,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异质性增加,金融素养对家庭金融决策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本文研究发现:(1)家庭在安排储蓄与消费时,金融素养有显著影响,金融素养与家庭储蓄率呈倒U型关系。(2)理财规划和借贷约束是影响家庭储蓄率上升的两个渠道。(3)金融素养由低逐渐升高时,家庭的理财规划意识增强,通过提高储蓄率来保障资金充足。当金融素养增加到一定程度,理财规划意识优化资产配置的作用增强,抑制消费的作用减弱,同时借贷约束缓解会帮助家庭增加消费。本文的发现有助于厘清家庭储蓄率差异的成因,对提升居民福利,增强金融教育政策的针对性,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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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继承法都建立了遗赠的接受(承认)与放弃(抛弃)制度,但台湾地区遗赠承认与抛弃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我们应当借鉴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对遗赠的接受与放弃制度的内容进行全面修订,以进一步完善我国遗赠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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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扩展线性支出模型对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进行消费特征研判,从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优化2个维度探讨了居民主观金融素养和客观金融素养对消费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表明:主观金融素养和客观金融素养都显著提升了居民消费性支出,并促进了消费结构优化,客观金融素养比主观金融素养更有助于居民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中介效应机制检验表明,金融素养提高所带来的金融市场参与可以解释部分金融素养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因此,要精准化实施消费者金融教育,有效扩大内需,助推消费升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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