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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提出,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时,如果具有融资性质。应按价款公允价值在销售商品交付时一次确认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款,这样做既不符合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也人为地将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时间提前,不符企业税收策划的基本原则。本文以新准则、新税制的基本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应采用的会计处理规范。  相似文献   
2.
一、相关规范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1)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  相似文献   
3.
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剩余资产,在税收和会计上均相当于处置投资资产。由于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成本法与权益法之分,根据不同方法计算确认的投资处置损益金额悬殊较大,而且两种方法下与税务上确认投资转让损益也均存在较大差异。根据新税法、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研究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剩余资产,在税收与会计上确认的处置损益存在差异的原因及相应的税收与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4.
新税法规定,企业合并可根据合并时股权支付比例和是否要支付合并对价等情况,分别按公允价值和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进行税务处理;但是,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也分别按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确定合并企业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而且,税务上与会计上适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条件呈交错状态,导致在不同条件下合并企业在合并时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并因此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纳税调整以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转回。本文以新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合并企业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5.
新税法和新会计准则都规定企业吸收合并时。可按照一定条件,分别采用公允价值(交易价格、协议价格)或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或入账价值。但税务上与会计上适用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的条件呈交错状态,导致在不同条件下购买方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并因此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纳税调整以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转回。本文以新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购买方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6.
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剩余资产,在税收和会计上均相当于处置投资资产。由于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成本法与权益法之分,根据不同方法计算确认的投资处置损益金额悬殊较大,而且两种方法下与税务上确认投资转让损益也均存在较大差异。本文根据新税法、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研究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剩余资产,在税收与会计上确认的处置损益存在差异的原因及相应的税收与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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