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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实行分税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构成财政分配关系的基础。要通过实行分税制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首先必须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1978年以来,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改善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但这一关系至今远未理顺,突出表现在: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步子过急、配套协调性差,企业包盈不包亏、企业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等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囿于减税让利的狭隘思路,过多地强调利益刺激而忽视约束  相似文献   
2.
由于新旧体制交替运行,企业行为也出现了短期化的倾向,并成了影响企业真正搞活的大问题。企业行为出现短期化倾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最主要的,是企业缺乏选择合理行为的足够压力、能力和动力,却有选择短期行为的内在客观因素和实现机制。而相应地,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解决企业进行合理行为选择所需的能力、压力和动力问题,也就成了克服企业行为短期化倾向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一、现行办法的不足之处为改变国营企业在分配问题上的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国家明确提出了职工劳动报酬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改革方向和两级分配的改革原则,并确定了企业工资总额与上交税利挂钩的具体办法。改革的方向与原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企业工资总额与上交税利挂钩的具体办法却似乎不够科学,主要表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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