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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李某、陈某于1995年8月结婚,对婚后财产无特别约定,同年10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为李某的名字。2009年1月,李某与第三人吴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但并未将房屋转移过户到吴某名下。2010年,李某、陈某闹离婚,陈某发现李某擅自卖房。此种情况下吴某、陈某该如何维权?案件分析吴某若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即其不知道李某背着陈某擅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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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王某(21岁)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欲将自己名下一处住宅出让给张某。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询问时,发现王某神态异常。在进一步沟通中,王某父母承认王某患有精神疾病,并拿出了王某的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写明残疾类型:精神残疾,残疾程度:一级,监护人:王某的父亲。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否受理该转移申请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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