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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申报、纳税①国内交易a中期申报、缴纳纳税人(选择短期申报的除外)在课税期间开始6个月后的两个月内,要申报、缴纳上一课税期间实纳消费税额的一半。但对于在上一课税期间实纳税额超过500万日元的企业,原则上其中期申报、缴纳应有三次,每次缴纳上一课税期间实纳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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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林业税收政策(长篇连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十三节轻油交易税(道府县税)1.纳税义务人对于在1993年12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内,从总经销商或特约经销商处购得轻油这种交易,以其交易数量为课税标准,按每千升(hi)32100日元的税率,在购人该轻油的营业机构所在的道府县,对其交易者(购入者)课征轻油交易税。本税是为筹集公路费用而征收的目的税,除非得到都道府县知事颁发的免税证,否则一律课税。2.与林业有关的特例门)对林业经营者的特例(注)林业经营者或上年度原木生产量达1000m3以上的原木生产经营者,在购入为供林业或原木生产用的木材加工机、集材机、装载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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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法人相关的林业关系税制特例。(一)造林费的摊销特例蓝色申报法人,且接受森林建设计划的森林所有者,在1983年4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依据该造林计划,为营造森林而发生的造林费(种苗费、栽植费、补植费、平整土地费等),在计算林木事业年度所得额时,第一年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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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特别土地保有税(市叮村税)特别土地保有税,是在1973年的税制改革中,与对法人等转让土地的收益进行加重课税的制度一并创立的。作为士地政策的一个方面,旨在抑制土地交易中的过度投机和促进住宅用地的有效供给。1.纳税义务人是土地所有者(196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或土地取得者1973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以下简称纳税义务人为“土地所有者等’)。但是,对所有时间超过10年的土地不免税(在1969年1月1日到1983年3月31日期间取得的位于城镇化地区内的土地除外)。2.课税标准(计税依据)土地的取得价格。3.税率(1)对土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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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林业税收政策(长篇连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六章固定资产税(市町村税)1.纳税义务人固定资产的所有者(抵押权者,含存续期间在100年以上的地皮权所有者)(1)土地……非为所有者在土地登记簿或土地补充课税台账上登记或注册了的。(2)房屋……作为所有者在建筑物登记簿或房屋补充课税台账上登记或注册了的。(3)应折旧资产……作为所有者在应折旧资产课税台涨上注册了的。(4)视同所有者……因灾害造成的所有者不明的固定资产、国家收纳或买入的耕地、与土地规划整理相关的土地、填水造田的土地、与信托相关的应折旧资产等,视其现在的使用者为所有者。2.课税标准(1)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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