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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大变革时期 ,企业家的婚姻财产也处于前所未有的不稳定中 ,企业家如何安排好自己的婚姻财产 ,文章对此进行了初步探讨 ,依靠新婚姻法第 1 9条所赋予的权利 ,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的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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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基于情感的一个物质体,作为饮食男女,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各种物质财产的存在.特别是房产,更容易成为因权益不明而引发争议的对象.相关利益方最好能够订立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理性地界定好财产的归属,为婚姻加一层保险.“万一将来留不住你的人,起码可以留住我自己的东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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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居作为一项比较成熟的婚姻法律制度,已为大多数西方国家所采纳,但我国的《婚姻法》却无具体规定。该制度的建立,对于贯彻婚姻自由、避免草率离婚、保护婚姻家庭及第三人各方利益等均有着积极的意义。我国构建别居制度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以及结合我国实际,对别居与离婚的关系、别居的原因、程序、法律后果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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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先进性教育活动,3月8日下午.南岸监理所女工委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女工知识竞赛,竞赛内容包括产权、交易等业务知识和女工劳动保护保健知识、婚姻法基本知识及加强思想政治修养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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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可撤销婚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蓓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8(1):32-34
无效婚姻制度是此次婚姻法修正案新增设的制度。该制度将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列入可撤销婚范围的规定不妥。胁迫婚严重违反公益性结婚要件,不应纳入以违反私益性结婚要件为特征的可撤销婚范围。将胁迫婚定为可撤销婚不利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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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于东辉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3,17(3):96-102
界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含义和功能,指出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意义、立法理由,就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关系主体、赔偿范围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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