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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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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保险业的技术化、垄断化发展,投保人的利益日益遭到威胁和损害,要求保险人遵守最大诚信原则的呼声愈加强烈.保险人的订约说明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但这种保护是不力的,需要借鉴相关制度予以加强,使保险人真正受最大诚信原则约束.  相似文献   

2.
钟可慰  王晓梅 《上海保险》2010,(10):34-37,42
最大诚信原则被称为保险法的帝王条款,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即为该原则最重要的表现之一。新《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施救行为能有效地防止损失扩大、保护保险人权益和被保险人的财产,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应尽施救义务,但没有规定被保险人违反施救义务是否要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本文界定了被保险人违反施救义务责任的概念,分析了被保险人违反施救义务责任的分类、性质,探讨了被保险人承担违反施救义务责任的法理、法律依据,认为被保险人承担违反施救义务责任形式主要有不能请求保险人赔偿、接受保险人终止合同、接受保险人解除合同并不赔偿保险金、接受减少保险金,并应与其主观过错相适应。  相似文献   

4.
李文中 《上海保险》2008,(10):16-17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保险人的要求参加体检,保险人根据体检结果以“标准体”对被保险人进行承保。但是,出险理赔时保险人通过调查发现投保人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无意或者故意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疾病情况。保险人因此作出拒赔的决定,而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认为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保险人组织的体检,可以视为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5.
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中的重要原则,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其最初涵义是"一种主动性义务,即投保人自愿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投保标的的所有重要事实,无论被问到与否。"随着商业保险的发展,保险人运用自身优势地位,滥用最大诚信原则,侵害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使得最大诚信原则非但没有能发挥作用,反而成为双方违背诚信的工具。因此,有人认为,最大诚信原则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6.
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中的重要原则,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其最初涵义是一种主动性义务,即投保人自愿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投保标的的所有重要事实,无论被问到与否。随着商业保险的发展,保险人运用自身优势地位,滥用最大诚信原则,侵害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使得最大诚信原则非但没有能发挥作用,反而成为双方违背诚信的工具。因此,有人认为,最大诚信原则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在保险人未能善尽诚实理赔义务时,其不仅应依约承担保险责任,还须赔偿该违约行为给被保险人、受益人造成的期待利益的损失。在消费者保险中,当保险人故意不履行理赔义务时,被保险人、受益人得请求惩罚性赔偿金。对于因违约行为造成被保险人、受益人严重精神损害的,保险人还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相似文献   

8.
论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兼论保险费交付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合同的成立一般应以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投保要约作出承保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但在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单并收取保险费而未即时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的情况下,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性质与效力的断定对确定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有其重要的法律意义。本文作者认为从“无合同则无义务”的一般合同规则出发,推定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符合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更有利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9.
《保险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要保人、被保险人应尽法定安全义务,该义务在性质上应为对己义务,若要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此义务,有可能构成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条并未对法律责任作清晰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裁判存有较大分歧,有主张保险人免责;有主张适用过失相抵,相应酌减保险金的给付。对被保险人重大过失行为,德国新保险法并未将其作为保险人免责事由,而系采取比例给付保险金原则,未来我国法应参酌该立法,否定保险人的免责权,规定保险人应按被保险人过失程度给付保险金。  相似文献   

10.
船舶保险合同订立以后,被保险人为请求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对被保险船舶承担保险责任,应向保险人支付与保险责任大小相适应的保险费。与其他保险合同一样,缴付保费是船舶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但是,如果在保单有效期内保险合同因故中途解除,或者保险人的责  相似文献   

11.
王文军 《保险研究》2021,(5):117-127
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就责任关系达成的和解协议对保险人影响甚巨,故《保险法解释(四)》第19条赋予保险人对和解协议认可与否的自由.相比不予认可这一事后救济手段,作为事前防御措施的和解参与权不失为一种更好的方案,保险实务中合同约定保险人和解参与权的做法已不罕见.在立法论上,和解参与权的规范构造包括被保险人的通知义务、保险人参与和解并表示认可的权利、和解参与权在诉讼和解与调解中的适用以及保险人未参与的效力等方面.为防止保险人滥用和解参与权,应对和解参与权作适当规制.考虑到我国保险实务的实际情况,不应全面确立和解义务,而应当在坚持权利定位的基础上,确认保险人参与和解的不真正义务以及和解参与过程中的保护义务.  相似文献   

12.
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内涵 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活动的中最为重要的“基本规范”,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都受其约束:对投保人的约束主要体现为告知和保证义务;而对保险人的约束体现为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可见,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是通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诚信义务来体现的,其主要包括告知、保证、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四种形式.  相似文献   

13.
保险业发源于西方,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单于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这张保单承保的是一批从法国南部阿尔兹运往意大利比萨的货物,保单中有明确的保险标的和明确的保险责任等.在西方保险业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因为欧美各国的发展进程及国情不同,其保险理赔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英国 英国法律将保险合同定义为"被保险人同意给付保险人一定的保费,而保险人则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的合同".英国法律将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定性为最大诚信.《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是最大诚信.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契约,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他方可以宣告契约无效."  相似文献   

14.
蔡健晖 《福建金融》2004,(10):34-36
本文分析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可能发生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对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主观过错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以及主观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进行了阐述。探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主观过错,其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其在整个保险合同订立、履行、理赔过程中所起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及通过它所反映出的保险法基本立法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以期揭示保险合同必需体现的最大诚信原则。  相似文献   

15.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否定条款、不可争条款.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两年仍然生存,则保险人不能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争议,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信原则,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保单生效条件为由,而主张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16.
本文案例涉及两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其一是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问题;其二是第三者的范围问题。文章结合本文案例对保险人如何履行说明义务和被保险人能否成为第三者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周静 《金卡工程》2010,14(3):200-200
最大诚信原则是海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它构成了海上号线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本文从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出发,在确定最大诚信原则在海上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区别海上保险全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海上保险人所应该承当的最大诚信义务。  相似文献   

18.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包括缔约时保险人对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其主要依据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下称《公报》)刊载的司法案例进一步明确了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和范围、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时间和形式、保险人明知投保人没有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不拒绝的法律后果,以及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的标准及例外等,以便为人们的保险活动和法律适用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19.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作为商事特别法的保险法,无需另行强调所谓的“最大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设置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两项规则,有利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上述规则在理解与适用中,却存在着道德倡导与法律规范、实质正义与安定秩序、弱势群体保护与保险公司利益三方面的冲突。保险法上诚实信用原则的边界,主要是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平衡问题。基于特定时期价值判断的考量,本文提出如下观点:一是不可抗辩条款的涵盖范围,应涵盖财产保险,但不适用于团体保险;二是在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上,应将保险人的解除权限定为“足以影响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之情形,并排除保险人基于“欺诈”、“重大误解”而主张的撤销权;三是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应要求保险人承担较为严格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0.
陈鹏军 《浙江金融》2005,(5):38-38,46
保险条款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保险人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条文,保险条款一旦订立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保险人只对保险条款上的规定负相关责任和享受相应权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依据条款内容履行义务并享有相应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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