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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047 违反经济合同责任的形式有哪几种? 违反经济合同责任的形式,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时所受的何种制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采取补助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反经济合同的情形不同,发生的具体法律后果,即责任形式也不同。概括起来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①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用来制裁违反合同当事人的最主要的方式。凡是在法律或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的,当事人一方因过错违反了合同,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只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如果法律、合同都没有用违约金作出担保,就不能让违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第九讲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这一讲,是进一步研究违反经济合同责任的有关问题。一、违约责任的性质和追究违约责任的意义违反经济合同亦称违约。系指合同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它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两种情况。不履行,就是义务方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完全履行,则指义务方虽然对合同作了一定的履行,但对标的,标的数量或质量、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某些方面不符合或部分不符合合同内容的要求。违约,有的基于主观原因,有的则基于客观原因。就主观原因来说,有的是当事人的过错,有的是第三人,主要是当事人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就当事人的过错来说,有的是由于当事人某一方的过错,有的是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这称为混合过错。不论那种原因,在客观上都会产生法律后果;不过,只有由于主观原因造成违约的,才全部承担违约责任;属于客观原因造成违约的,则区别情况,减少或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有的属于违约性违约,即当事人的过错的性质仅仅是违约;有的则具有违约和违法双重性质。即当事人的过错,不仅违约,而且违反行政法或触及刑法。不论那种性质的违约,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具有法律强制性。表现在,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相似文献   

4.
李滨 《时代经贸》2010,(5):60-61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5.
<正> 签订合同是一项法律行为。经济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地、切实地、全面地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一方过错违约时,要依照经济合同法和经济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是法院和经济合同仲裁机关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6.
合同违约责任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所依法承担的责任。当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时,合约被破坏,受伤害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违约方就其违约损失进行赔偿。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违约损害赔偿形式应当包括预期赔偿和  相似文献   

7.
阻止效率违约论、引诱对方违约论、增加社会成本论、排除外来竞争论以及不当得利论等反对惩罚性违约金的诸多理由并不成立.相反,惩罚性违约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信号传递、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率的保险、阻止和威慑无效率违约、鼓励执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等重要功能.因此,法院应该常规地执行惩罚性违约金,而不是根据违约人的请求武断地就其数量而予以调整,除非在缔约过程中存在欺诈、双方错误、胁迫,或者是缔约后出现了情势变更.  相似文献   

8.
谭文培 《经济师》2005,(4):65-67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中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违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大致有四种学说 :侵权行为说 ,法律行为说 ,法律规定说 ,诚实信用原则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之行为 ,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损害事实存在 ,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 ,也不同于侵权责任 ,他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必须以信赖利益为依据确定 ,且不超过履行利益为原则。  相似文献   

9.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  相似文献   

10.
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世界各国有关民商事交易的法律规范在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普遍采用了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现实损害(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害(间接损失)的完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应当赔偿受害方因其违约而蒙受的全部损失,使受害方通过损害赔偿达到合同已被履行的状态。  相似文献   

11.
李宗华 《大陆桥视野》2012,(12):55-55,57
“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一、施工合同索赔的必要性施工合同索赔(Claim)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价款与工期补偿的要求。它既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也包括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反索赔。承包商的索赔发生量最大,一般是关于工期、质量和价款的争议,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一般是因承包商承建项目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工程拖期等原因引起。施工合同索赔的意义重大。①索赔可以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索赔的权利和有关索赔的法律规定,对业主和承包商形成了有力的约束,可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大量出现。②…  相似文献   

13.
侯丽艳 《经济论坛》2002,(21):38-38,33
□侯丽艳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定金类别有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等多种形式,其中违约定金是定金中一个最基本的形式,属于法定的定金形式,也是司法实践中采用最广泛的定金形式。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若为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  相似文献   

14.
经济合同的管理,广义地说,包括司法管理和行政管理。这里,是指行政管理,是对经济合同从协商、订立、履行、处理合同纠纷整个过程的行政性管理。前一讲所讲的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除司法机关所进行的调解之外,也属于行政性管理。可是,调解和仲裁的性质属于纠纷发生之后的管理。事后管理也很重要,因为它能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由于这种管理是在纠纷发生之后,纵使处理得当,也难免会给国家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它还不足以充分发挥经济合同的作用。所以,要立足于防,应该加强纠纷发生之前的管理,使签订合同都成为合法的、有效的合同,减少甚至消灭违约的隐患,为顺利履行合同奠定基础。这就必须监督检查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发现并排除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尽可能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这样,才可以更好地落实各项计划,实现社会经济流转,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根据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济合同管理主要包括:行政监督管理、银行监督、经济违法行为的处理以及经济合同的鉴证和公证。  相似文献   

15.
概述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行为在表现形式上多种多样,根据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可以分为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和拒绝履行,在我国的合同法实践中,也可以做上述的分类。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的违约行为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与拒绝履行)将导致合约的终止和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不适当履行分履行不当与履行延迟。综观各类合同条款和相关的国际工程合同实践,笔者认为承包商履行不当的行为责任,将最终由工期延迟的违约责任来承担,…  相似文献   

16.
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平交易,其责任形式以恢复当事人间的对价均衡为原则,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对方有权要求他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有义务采取各种办法,以使合同的履行达到约定的条件或者尽量减少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的原则规定,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承担责任的方式做了较具体的规定。这些责任形式包括:  相似文献   

17.
邓敏姗 《城市建设》2011,(2):260-261
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作者结合多年的审核工作经验,对工程索赔的内涵,内容、计算与审核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8.
效率违约(efficient breach)一般是指在合同还没有履行或者正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履行的条件、环境发生了变化,使得履行合同的成本超过了各方的收益,或履行的成本超过违约的成本,那么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就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而只需要补偿合同相对人的预期损失(这里提及的成本和收益是包含社会价值在内的总成本和总收益)。效率违约是法经济学派在新自由经济学学说的基础之上提出的一种违约理论,曾引起学术界激烈的争论,到目前这种争论也未休止过。效率违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19.
合同责任,即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后果,是对当亭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尽管当事人已经违反合同义务,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却可以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违约责任的免除制度。引起合同当事人免除违约贵任的法定或合同约定事由就是合同责任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20.
建议对我国现有违约金制度加以修改和完善,区分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分别加以规定,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同时对单纯的惩罚性的数额加以适当限制,防止其成为当事人滥用意思自治权利的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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