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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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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外一些国家的营业税一般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源,具有税率形式灵活、税率水平合理、税收优惠体现产业政策、严格征管等特点。我国的营业税制度改革要借鉴其经验,巩固我国营业税的地方税主体税种地位,灵活设置税率;税收优惠政策要与财政政策,特别是转移支付政策相配套;大力提高营业税征管水平。  相似文献   

2.
正一、引言目前我国"营改增"正加速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趋于消失,地方财政困境将更显窘迫,这将直接引发地方税收体系的改革与重建,包括增设新的地方独享税种,设计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来填补营业税消失之空白等。同时近些年来我国绝大多数地区房价一路飚升,目前仍处于非理性价位,被老百姓广为诟病。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而现在除上海和重庆试点外,全国实施的是1986年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随着财税制度的改革,原属于地方的一部分税收实行与中央或省级共享分成,如营业税、所得税。税收分享制的改革有效地杜绝了地方政府利用这些税种在年底调节税收收入完成任务数的可能。  相似文献   

4.
正作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对减轻企业税负、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营改增"加速扩容的全面实施必然会打破现有营业税和增值税收入归属及其征管格局,直接导致地方税收失去主体税种并由此引发地方财力缺口。除了上述显性问题外,还将引发一系列地方税收隐性新问题,亟待前瞻性研究并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在全方位推进"营改增"的背景下,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面临缺位现象,地方税制与现行经济发展程度不相符,因此选择新的地方政府主体税种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必然选择。目前财税各界关于消费税可否替代营业税,并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进行深刻的讨论。本文结合我国消费税的税源总量和税源结构,进行了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分析。  相似文献   

6.
王春元 《新理财》2011,(10):64-65
如果分税制改革能从体制根本上解决地方的财源危机,那么,构建科学合理的地方税主体税种,重构地方"钱袋子",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技术性解决方案。地方税主体税种,指的是某一个或几个长期稳定地在地方(主要指省以及以下各级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据较大份额,构成地方税收入的主体。  相似文献   

7.
“营改增”的功过评说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中央第一大税种"改编"地方第一大税种,于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成、企业税负的增减以及社会分配,部是一件大事,同时也是我国税收史上的重要事件。对于重要事件,政策的制定者总是从"自己专业学识的角度"来设计、推演或解释相关政策的预期——比如出台"营改增"政策,政策制定者宣传的预期就是调整税收结构,鼓励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消除营业税的重  相似文献   

8.
英国是财权、事权高度集中的单一制国家,以"四不"原则设置地方税基,按以支定收原则确定地方税收规模,家庭财产税是其地方政府唯一主体税种,税收预测体系科学、可靠性较高。日本也是单一制国家典型代表,税权集中、事权分散是其主要特征,按受益和税种属性确定地方税源,并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此外日本地方政府以法外税的形式获得了适当税权,其税收预测机制也较科学、健全。与我国当前地方税相较,英、日两国在税基选择、收入规模确定方式、主体税种选择标准及财权确定依据方面均不同,两国的税收预测能力、税收征管效率也优于我国。基于此,提出重新构建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议:整合政府间事权,构建以消费为税基的地方税体系;培植房地产税、资源税为地方主体税种,合理、科学确定地方税收规模;适当赋予省级政府一定税权,逐步建立健全税收收入预测体系,并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确定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在上海试点,即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无疑是正确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中央和地方的两大税种。2010年各项税收合计73210.79亿元,其中增值税2l093亿元,占全部税收的28.8%,营业税11158亿元,占全部税收的15.2%,  相似文献   

10.
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央税收体系显著加强,中央政府可调控财力显著增加.与此相比,地方税收体系的改革步伐却严重滞后,大部分税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部分税种缺失,地方政府无法通过规范的渠道取得行使其职能所必需的资金,地方税管理不顺畅,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应坚持税种划分的基本原则,适当调整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地位,以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相似文献   

11.
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当前经济社会改革的最强音。重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是规范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支撑和保障。"营改增"的加速推进倒逼分税制和地方税改革,当前我们已进入分税制和地方税系重构的历史关口,直面地方税系重构的重大问题,科学选择地方主体税种,建立合理、稳定的地方税体系迫在眉睫。地方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确立,我国建立了相应的中央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但由于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过于集中、地方税收收入规模较小、地方税制结构不合理等,现行的地方税收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应科学合理地划分税收立法权、扩大地方税收收入规模、重构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加快税制改革步伐,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地方税收体系.  相似文献   

13.
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地方税收体系及制度。然而,我国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不能满足支出需要,主体税种的缺失和税收立法权的过于集中,影响地方政府正常履行职能。完善地方税体系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保障财权与事权的统一有重要意义。对此,应该开征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清费立税,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税收立法权,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4.
资源税是以矿产资源为征收对象的税种,资源税改革的推进对资源富集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影响重大,是"结构性增税"的重要举措。本文以甘肃省为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资源税修改条例制订的新税制,测算资源税改革的税收增收效应;综合分析了资源税改革对甘肃省的影响,认为新《条例》的颁布为地方政府应对"增值税扩围"改革提供了重构地方税收体系的良好契机,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营改增"带来的地方财政减收压力;并有利于调整地方产业结构,最终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相似文献   

15.
全面取代营业税,"十二五"增值税扩围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坍檀 《财会学习》2011,(1):10-12
2010年末,"十二五"期间增值税扩围改革悄然间成为了各个媒体热议的焦点话题。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与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将在"十二五"期间进行一次全盘改革,增值税将全面覆盖营业税征收范围,成为贯穿工、商、服务业的税种,进而取消营业税。  相似文献   

16.
增值税、营业税一体化改革的税制设计框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增值税、营业税制度比较及税收结构分析 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就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税制设计更趋合理。我国目前营业税涉及8个行业9个税目,是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  相似文献   

17.
随着2016年5月1日"营改增"的全面扩围,营业税最终被增值税取代,退出历史舞台.营业税虽是共享税,但因其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地方收支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成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营改增"政策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其减税效果十分明显,但同时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产生的压力也不容小觑,这就使得"营改增"后重构地方税主体税种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税体制改革赋予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战略地位,这也给我国地方税体系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本文以"营改增"为契机,在分析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的基础上,围绕"营改增"对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影响,探讨我国地方税体系重构问题,通过研究,本文认为:构建混合型地方主体税种模式将是我国地方税制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向.主要做法为:将当前增值税"五五分成"共享模式改为"按行业分配为主、比例分配为辅"的方式;企业所得税领域应逐步降低地方政府分享比例,个人所得税领域积极探索实行税基分享模式;财产税领域应继续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培育其成为地方稳定可靠的税源.最后,本文从完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合理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地方主体税种模式构建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力求在营改增背景下对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研究方面提供一个新思路.  相似文献   

18.
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地方税收体系的缺陷性是明显的:第一,地方税制结构不合理.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营业税、城建税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地方税,更象共享税,带有明显的行政隶属关系的痕迹.第二,地方税主体税种模糊.地方税体系中税种虽多,但缺乏对地方财力具有决定性影响且长期稳定的税种,税源零星分散,受制因素多,税源潜力小,缺乏弹性.  相似文献   

19.
内蒙古地方税种数量虽然不少,但除了营业税收入较多以外,其余大多属于零星的小额税种,主体税种不突出,不能适应新的财税体系的要求,因此,要遵循税基广、征收普遍、稳定可靠、筹资功能大、调节功能强等原则选择地方主体税种,建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和农牧来产品税主体的税制结构。  相似文献   

20.
地方税系重构需要在考虑地方税收均衡程度的基础上进行,所以,理清税收在各地的分布状况及其差异系数非常关键.分析表明,地方税收的差异系数决定于进入地方税系的税种类别及其在地方税收中的比重.进一步,在中央与地方税收格局不变的限定下,通过模拟计算出地方税系重构八种情景下的地方税收差异系数.同时,基于模拟结果与各种因素的权衡,认为我国地方税系重构不能仅简单依赖增值税分享比例向地方政府的倾斜来实现,而是需要将车辆购置税与部分消费税划归地方政府,之后再以增值税分享比例的调整来稳定地方税收规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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