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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绿色债券市场中的“洗绿”现象表现为发行方将依托绿色债券募集到的本该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用于其他非绿色项目。“洗绿”现象严重影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良好发展,而通过法律途径来规制“洗绿”有利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形成平稳健康的发展环境。尽管当前相关职能部门从整体上构建了绿色债券的法律规范体系,也有以《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为首的行业自律规范作为补充,但依旧存在着监管统一协调机制、信息披露、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制度短板。基于国外在绿色债券领域标准统一、强化信息披露与提高“洗绿”违法成本的实践经验,未来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政府与社会在绿色债券领域的联动机制,逐步推行强制信息披露,并设立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
绿色经济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多方关注。但是,我国在绿色债券的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绿色债券的认定标准不统一,缺乏权威、不够规范绿色认证评估体系和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等。本文主要从建立保障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体系、构建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体系、明确绿色债券评级、构建较为完善的绿色认证评估体系、统一并细化规范信息披露标准、加强信息披露指引和完善自律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完善绿色债券的监管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刘晓 《海南金融》2020,(2):39-45,65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名称、类型及金额等信息披露虽已较规范,但由于未建立覆盖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机制,绿色金融债券产生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质量不高。本文基于我国绿色金融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现状,借鉴国际经验,在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奖惩相衔接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机制中,建议我国制定信息更新及重大事项临时披露制度、不遵守应解释的半强制性披露要求并逐步向强制性披露转变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环境效益信息分领域披露指标体系、披露测算方法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认证强制性规定,明确机构资质及其连带责任,建立环境效益认证及披露的双层监管架构、与奖惩机制和事前审批挂钩的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和奖惩升级机制等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4.
绿色债券发行效应对绿色债券评级机制的监管效果具有重要影响,如果监管效果不能充分发挥,不仅容易使投资者做出错误投资决策,还易诱发“洗绿”“漂绿”行为。根据国内外绿色债券评级认证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双评级机制和综合一体化评级机制的设想。引入绿色债券总评级准确度、信用评级准确度、绿色评级准确度、绿色债券的发行效应、评级信息收集成本等影响因素,构建差异性Hotelling模型,探讨在不考虑绿色债券发行效应和考虑绿色债券发行效应两种情形下,双评级机制和综合一体化评级机制的监管有效性,并利用数值仿真技术比较两种评级机制的监管效果。研究表明,发行绿色债券的环保效应对评级机制监管效果有正向影响。信用评级监管部门应根据绿色债券发行效应选择适当的评级机制,从而有效提高评级机制的监管效果;当不同评级机制下绿色债券评级准确度达到均衡状态时,可以考虑要求评级机构将绿色因素纳入信用评级考评指标,形成综合一体化评级机制,从而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  相似文献   

5.
李永森 《中国金融》2012,(18):49-50
中小企业私募债能否成功运行并稳定发展的关键,就是能否总结我国公募债券市场发展以及海外债券市场的经验,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作为债券市场的创新品种,中小企业私募债与公开发行的债券相比,风险更高,包括企业成长不确定带来的被动违约及运作不规范带来的信用(违约)风险,信息透明度较低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以及制度建设和监管逐步完善过程中带来的制度缺陷和监管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能否成功运行并稳定发展的关键,就是能否总结我国公募债券  相似文献   

6.
文章从绿色债券标准体系、绿色债券发展现状、绿色债券发展经验三个方面梳理了国际绿色债券的发展实践,总结了其发展经验在于:注重初期公共示范、实行优惠税收政策、引入信用增级制度、量化绿色评估认证.之后对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背景、政策框架、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通过比较研究法,提出了我国绿色债券发展路径的建议:统一标准体系,强化激励措施,加大示范引领,培育投资主体,规范全程认证,严格信息披露,创建绿色评级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落实“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工作。近年来,我国绿色信贷发展迅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之一。研究发现,我国绿色信贷监管实践中仍存在环境法律责任规制缺位、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备、激励机制不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不利于我国绿色信贷的进一步开展。因此,现阶段绿色信贷的快速发展仍离不开监管力量的有效推动。通过参考国际赤道原则及美国《综合环境反应补偿与责任法》CERCLA“潜在责任人”等制度,我国应继续强化绿色信贷的法律责任制度,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绿色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以高效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金融风险的信息质量特征与我国金融会计制度改革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本文着眼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的金融风险监管和信息披露框架,以我国金融会计制度的国际化协调为切入点,分析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金融风险的构成要素,指出现有监管信息系统和会计体系存在的问题.同时,本文还评价了我国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规范对金融风险的披露和监管特征,分析了新制度对银行类上市公司所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建立以风险计量会计披露为核心的监管体系的构想.本文最后对协同新巴塞尔协议的监管原则,建立完整的银行业信息披露框架,形成动态信息披露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2007年以来,为低碳经济发展融资而形成的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我国从2016年1月开始发行绿色债券,市场潜力巨大。本文从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出发,总结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从绿色债券类型和品种,发行人主体和所在行业分布,绿色投资主体,第三方认证和信息披露体系等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总结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为此,应当创新绿色债券品种和类型;多层次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培育和推广绿色投资理念;加强监管协调,完善我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制。  相似文献   

10.
本文着眼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的金融风险监管和信息披露框架。以我国金融会计制度的国际化协调为切入点,分析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金融风险的构成要素。指出现有监管信息系统和会计体系存在的问题。同时,本文还评价了我国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规范对金融风险的披露和监管特征,分析了新制度对银行类上市公司所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建立以风险计量会计披露为核心的监管体系的构想。本文最后对协同新巴塞尔协议的监管原则,建立完整的银行业信息披露框架,形成动态信息披露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文章总结了甘肃辖区商誉的总体情况,分析了商誉的形成及减值的监管案例,指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有业绩承诺相关制度环境不完善、公司商誉减值信息披露不规范、资产评估市场秩序尚未建立、审计机构利用专家工作时未勤勉尽责,提出了提高业绩补偿可执行性、规范商誉减值信息披露、完善监管问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商誉配套制度等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气候变化可能引起“绿天鹅”事件,本文梳理了G20央行的“绿色”实践,发现已采取的绿色行动尤其是绿色货币政策有效促进了资金流向低碳部门,降低其融资成本,但由于缺乏可持续性授权、操作复杂性、对货币政策有效性影响权衡等原因,大多数央行更倾向于在审慎管理框架下改善信息披露和风险识别,QE、资本要求、流动性监管等重要工具尚未考虑气候因素,削弱了行动效果。建议央行尽快将气候因素全面纳入政策框架,从非货币政策投资组合绿色化入手,探索绿色货币政策工具的最佳实施方案。同时,标准化与气候有关的信息披露,在资本要求、流动性监管等工具中纳入环境因素。加强国际协调,形成全球统一的绿色标准和分类。此外,提高行动透明度,短期内定期或在年度报告披露气候行动相关事项,长远来看,需解决法律授权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成效 (一)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初步形成五大支柱 2016年以来,中国"自上而下"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初步形成了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机制构建、市场体系、国际合作等五大支柱.2016年8月,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等部委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建立了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2017年12月,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出台《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从机构资质、业务承接、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完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2018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出版《绿色金融术语手册(2018年版)》,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标准等进行规范界定.2019年第一季度起,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逐步完善约束机制,中国成为全球第一个广泛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国家.2021年初,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发《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规范和强化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借助G20等平台,日益深化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和标准与国际接轨.在各项政策推动下,中国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居世界第一位;绿色债券余额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位.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波兰与法国的主权绿色债券特征的研究,发现发行人均以绿色用途债券的形式,设定略高于普通债券的利率定价发行主权绿色债券,以吸引绿色偏好和低风险投资者的参与;发行人均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的绿色债券原则为标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领域、项目评估与遴选、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并采用第二方意见的形式,验证上述规范是否符合绿色债券原则。上述绿色债券的特征,为我国通过主权绿色债券金融工具实现国家环境治理目标、增强绿色债券市场流动性、培育绿色偏好投资者、丰富绿色项目资金来源和提高绿色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等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由于银行信息披露的不完全和不规范,监管机构搜集和处理信息的成本高昂,因而银行风险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严重,并因此产生风险。其原因,一是信息披露主体出于利益上的考虑而存在的信息选择性倾向;二是信息的披露和传递机制存在诸多障碍时,缺少一个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机制,因而造成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惯性发展。毫无疑问,必要的监管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手段是防范信息不对称风险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6.
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主要问题是:地方政府部门的干预;信息的不透明,信息公开性差;有关法规不健全;对金融机构的事前监管不够,没有形成对金融机构风险的预警系统;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内部风险管理和外部监管协调不配合;处理有问题金融机构中存在缺陷.提高我国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基本思路是: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尽快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使以行政单位为基础成为以法人单位为基础的系统监管;建立多元监管机制;促进内控体系建设;建立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17.
刘玉强  黄华  熊少平  张昱星 《时代金融》2014,(11):258-260,266
本文从光大证券信息披露失效案例作为切入点,简要介绍了信息披露有效性内涵,进而分析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框架和信息披露有效性理论,具体阐述了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金融监管缺乏强制性约束导致监管效能不足的现状以及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形式、披露指标和披露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了个别原因分析。在立足我国金融分业监管实践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宏观监管部门与金融消费者良性互动机制的管理新思路,缩减信息披露中间环节,倡导构建以风险防控为中心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逐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参与权、选择权和话语权,并从完善信息披露监管协调机制、量化信息披露要素、构建宏观审慎信息披露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18.
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发挥财政功能、推动公共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地方债券风险防控是维护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分析、借鉴美国市政债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地方债券存在着总体规模较大、发债期限错配、市场流动性不足、辅助制度不完善等四大风险;当前促进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需要从控制发债规模、调整期限结构,丰富投资者结构、避免风险集中,把控三大环节、健全运作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加强监管力度等四个方面,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分散制度.  相似文献   

19.
王芳 《证券市场导报》2013,(2):66-73,78
本文以在2005~2012年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企业债券作为研究样本,从数量、内容和披露方式对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当前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存在一些问题:(1)债券市场的发展不平衡导致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滞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2)统一的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规范体系尚未建立,不同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存在显著差异;(3)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不足,缺乏自愿性披露的引导规范与激励机制;(4)债券发行主体披露重要信息的动力不足,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等实质性信息的披露不充分。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从需求和供给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统一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规范、强化信息披露的惩罚机制和鼓励自愿性披露、加强对实质性信息披露的监管与引导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引入政府财政激励与证监会监管约束条件,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构建绿色债券评级评估机制四位参与者的2*2策略互动支付矩阵,并运用数值仿真分析绿色债券评级评估系统下财政激励、监管约束政策减少评估“漂绿”与评级“虚高”情形的适用条件。研究表明:绿色债券发展初期,提升政府财政激励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提高评估评级机构选择绿色债券公正评估评级的概率,但会增加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惩罚约束在一定条件下能够防范评级评估机构做出“漂绿”评估和“虚高”评级并降低监管成本;在财政激励一定时,提高监管惩罚约束中的不定期监督检查频率为绿色债券评级评估有效性带来的正向影响比加大监管惩罚力度更为显著。研究结论为监管者和政府选择合适的激励约束政策提供了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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