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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抵押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应的,与抵押相关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其中,抵押物对抵押效力的影响就是其中之一.本文试从抵押物的形式、抵押权实现等角度,对抵押权标的物阐述自己的点想法.  相似文献   

2.
论金融担保债权的权利维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担保债权是指因被担保而享有优先受偿资格的债权。在此主要讨论抵押和质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主要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是将动产或权利凭证转交债权人占有,以此担保债务的履行。  相似文献   

3.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贷款,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由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随着社会资金需求规模的增大,抵押贷款的发放也会出现新的飞跃。  相似文献   

4.
田国全 《中国金融》1998,(11):42-42
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所占有的房屋、机器、运输工具等财产作担保,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银行以该抵押物拍卖、变卖或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目前银行运用较多的一种贷款方式,以达到防范信贷资产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黄旭 《金融纵横》2003,(7):47-50
由于抵押既保障债务人对抵押物享有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保障债务人对抵押物获得收益,同时又避免了债权人(抵押权人)直接保管、使用抵押物而产生的不便,仅依赖抵押物的价值作为债权的担保,所以,抵押这种方法在担保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被誉为“担保之王”。尽管现行担保法对抵押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实践中确实有值得担心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殷雪岭 《新疆金融》2006,(12):53-54
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的逐步扩大,贷款风险也随之呈现出来。对那些长期逾期的公积金贷款,降低风险挽回损失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对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处置抵押物。从法律上讲所谓房地产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房地产的占有作为债权的抵押,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拍卖该房地并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要申请执行抵押人的财产,必须先就抵押合同提起诉讼,并取得对抵押人的胜诉判决,以此为根据申请强制执行。其次委托法院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任意拍卖。最后将所得款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相似文献   

7.
最高额抵押是我们银行信贷业务中比较普遍的担保融资方式,相对于单笔授信而言有利于提高签约效率、降低合同成本、方便信贷管理等.但是,现行法律对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却显得较为粗糙,《担保法》第59条至第62条对最高额抵押作了初步规定,《担保法解释》第81条至83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而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第203条至第207条又在该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本文通过对最高额抵押的基本论述,以两起案例为引子,分别从立法层面和操作层面对当前最高额抵押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一番剖析,以起抛砖引玉之功效.一、最高额抵押概述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这一最高额抵押基础关系,《担保法》第60条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如此看来,最高额抵押的基础关系主要存在于借款合同和商品买卖合同当中,其中实践中以借款合同为甚.  相似文献   

8.
《担保法》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资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授信业务中,银行授信方案的制定或审批条件中往往把设备抵押或追加设备抵押作为降低风险的风险缓释措施。毋庸置疑,抵押设备使抵押权人对该项资产拥有优先受偿权,针对性较强,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在风险防控中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从实践中发现,设备抵押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隐患,使用不当无异于作茧自缚。  相似文献   

9.
贷款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产作为承担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银行、信用社可以从变卖抵押物的价值中收回贷款。担保是指借款方向银行或信用社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方保证人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负责追还贷款。实行贷款抵押或担保制度是银行信用社近几年来所运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贷款管理制  相似文献   

10.
贷款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抵押人)以其合法的财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贷款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它作为一种担保方式,起着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贷款抵押担保的操作过程存在一些弊端,使抵押担保难于落到实处。本文对此  相似文献   

11.
债权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成为一种普遍做法,而房地产抵押因其具有价值容易确定、变现损失相对较小等优点,成为大多数债权银行乐于接受的主要担保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我国涉及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都是近几年才颁发实施的,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这些法律,更好地指导具体工作.  相似文献   

12.
俞刚 《现代金融》2008,(2):48-48
一是可抵押物范围大大扩展,极大地拓宽了融资空间。《物权法》体现了“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商业银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更灵活地设定抵押财产,保障银行债权安全。二是引入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明确规定应收账款等可以设立质押。《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等权利设立质押”。  相似文献   

13.
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拥有所有权、处分权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银行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以抵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质押物价值高低及与银行贷款资产的相对比值,是银行能否在信贷资产出现风险时顺利全额回收贷款的关键,因此,评估后的抵质押物价值是否公允客观、是否逼近该抵质押物的市场真实价值、是否合乎押品价值变动趋势,是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回收的重要条件,也是评价信贷业务风险缓释措施可靠度的重要依据之一。  相似文献   

14.
房地产抵押是银行落实贷款担保的一种常见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对房地产抵押问题作了专门规定。银行作为日益成熟的市场交易主体,对贷款抵押合同法性问题非常关注。关于抵押物权属的确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禁止或限制作为抵押物的财产范围等问题,银行从业人员都耳熟能详。但是,随着合同法的实施,房地产行业新问题的出现,银行办理房地抵押贷款的风险点也相应增加。防范风险,确保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银行必须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担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重要形式,但如果把关不严,将为信用社的健康发展造成诸多隐患。当前个别信用社在担保贷款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以保证人作担保时,对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担保流于形式。农村信用社往往只对借款人自身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偿还能力进行审查,忽视了对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个别信用社的担保贷款中,出现乡政府、事业单位、未经授权的企业分支机构充当贷款保证人的现象,因保证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形成无效担保。二是以抵押物作担保时,对其法定要求不严,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债权难以实现。如在抵押贷款发放中,对不动产抵押只就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一设定抵押,造成借款人以同一不动产进行重复抵押。三是以存单等质押物担保时,由于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和管理的松懈,造成信用社贷款被诈骗,形成资金损失。四是对抵押物评估不规范。当前农村的评估市场尚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使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不足,造成信用社的债权难以追偿。  相似文献   

16.
读者互动     
《会计师》2005,(8)
读者观点银行贷款中三大抵押物均藏有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形式有财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单位担保和信誉放款等,其中财产抵押是获得贷款的主要形式,约占银行整个贷款的80%。抵押贷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银行放款的风险。然而银行出现的大量不良贷款说明,许多抵押物由于在操作程序上的原因,均藏有风险,特别是以房地产、生产资料和汽车为代表的最常见的“三大抵押物”。房产抵押有猫腻。房产抵押是目前比较常用的方式之一,按照《担保法》第42条规定,特定物作为贷款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根据这一规定,房产抵押…  相似文献   

17.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要求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抵押人提供抵押物作为向银行贷款的还款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抵押权人(银行)依法处置抵押物优先受偿的融资行为。以房地产作抵押,是目前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供的主要担保方式之一,因此相关法律对其规定格外严格、具体。  相似文献   

18.
期限可解释为限定的一段时间,也指所限时间的最后界限。抵押期限.则是指债务人、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并依据担保法规定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在登记时对抵押物确定的期限。那么,这种期限如何确定才是合理、合法的.才能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笔者依据有关法律及抵押实践中的实际情况谈几点初浅看法。  相似文献   

19.
房地产抵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国强 《浙江金融》2007,(10):23-23,29
随着金融机构对贷款风险管理的加强,以房地产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因其具有抵押物价值大、不易转移、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让权等优点,而成为各金融机构首选的担保方式。但在实践工作中也存在着诸如抵押手续不规范、抵押评估不科学、抵押环节不畅通及抵押权实现不容易等问题,其中,以抵押评估问题最为突出。  相似文献   

20.
抵押贷款是以有形的和可变现的抵押物为条件而发放的贷款。由于银行不愿承担贷款损失风险而选择抵押物为贷款前提。国外银行抵押贷款种类及特点如下: 抵押为了担保债务,债务人交给债权人的物品或物权凭证称之为抵押品。毫无疑问,偿清债务后,所抵押的物品将退还给抵押人。依据1974年英国消费信贷法,抵押意味着承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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