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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商业银行法》频布以来,我国已经确立了分业经营的金融管理体制。按照2004年2月1日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的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商  相似文献   

2.
中美商业银行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青丽 《银行家》2003,(5):48-50
经营范围对比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是分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而美国商业银行目前是混业经营.这也是美国商业银行不断争取的结果.美国商业银行除存贷款业务外,还有投资银行、信托等其它业务,号称"金融百货公司".  相似文献   

3.
问题的提出我国金融业当前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等都有类似的规定,明确界定了银行、保险、证券的业务界限。  相似文献   

4.
一、商业银行法关于混业经营的修改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于2004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对原来商业银行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商业银行法原来的第43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相似文献   

5.
一、各种法律法规的明文限制《民法通则》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转让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证券法》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信托法》规定银行不能从事信托经营行为。目前政府由于担心作为债…  相似文献   

6.
一、直属经营发展的走势和存在的问题分析1、国家对金融业实行适度分业经营和管理,直属经营范围相对缩小。1995年,国家开始对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业实施适度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商业银行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不准"在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或者投资非自用不动产",不准"向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直接影响农业银行直属单位的业务范围,信托、房地产信贷部、国际业务部等直属单位已经按人民银行规定更名,不再办理信托投资、金融期货、证券、保险等业务。直属  相似文献   

7.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严禁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但是从商业银行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银行资金入市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银行资金违规进出股市与股市的每一次潮涨潮落或多或少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相似文献   

8.
接收抵债资产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我国法律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商业银行法》对我国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了严格限制,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相当程度是向债务人单纯追索债权,难以采取投资银行的手段利用资本市场重组债权。 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而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落后,缺乏活力和竞争力,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9.
一.业务综合化  1995年5月出台的《商业银行法》,确立了分业经营体制,明确中国金融业要分业经营。随着中国金融国际化的要求,2004年,国家对《商业银行法》进行了修改,对混业经营禁止性条款有所松动,该法第43条修改为“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相似文献   

10.
何德旭 《中国金融》1995,(10):37-38
坚持金融业分业经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何德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十分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  相似文献   

11.
在华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策略及监管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在十几年的分业经营框架下,我国现已在政策上打破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业之间的资金壁垒,其相互间的合作与业务交叉有了明显的进展,这为下一步的混业经营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包括:1999年我国允许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债券市场,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2000年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向商业银行进行质押贷款。而且,当前阶段,刚出台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管理办法》已同意商业银行可通过新设、并购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购买股票已开始实质性操作。尤其应重视的是,2004年2月1日实行的新“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延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实际上为商业银行开展金融混业经营暗藏了伏笔。  相似文献   

12.
包卫东 《新金融》1995,(7):20-21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下称《商业银行法》)出台,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已正式纳入国家法制轨道。以利润为经营目的、对资产进行多元配置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主力军。如何做到既适应金融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又不与《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经营宗旨相悖是摆在各家商业银行面前亟待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自从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金融业的经营体制有了全新的变革,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经济体制也随之逐渐由单一分业经营转变为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共存。2004年12月全国人大修订的《商业银行法》为商业银行乃至中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打开了全新的局面。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模式不断变化着,为跟上全球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要转变观念,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现状、分业经营模式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阐述了对于我国分业经营下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现状的思考。  相似文献   

14.
陈晰 《云南金融》2012,(3X):138-138
自从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金融业的经营体制有了全新的变革,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经济体制也随之逐渐由单一分业经营转变为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共存。2004年12月全国人大修订的《商业银行法》为商业银行乃至中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打开了全新的局面。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模式不断变化着,为跟上全球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要转变观念,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现状、分业经营模式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阐述了对于我国分业经营下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现状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企业债券渠道不够通畅。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商业银行法》没有明确将企业债券列入商业银行的投资范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不得将吸收的存款用于购买企业债券,因此商业银行投资企业债券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二是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主要由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部分组成。  相似文献   

16.
关于债转股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历史和其他的一些原因,我国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负债率偏高的现象。沉重的债务负担使许多国有企业经营业绩不佳,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与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相对应,银行存在着大量的不良债权资产,这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鉴于我国《商业银行法》中关于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不动产的明确规定,国家采取了成立资产管理公司(AMC)作为中介机构实施“债转股”的办法。从1999年4月起,在北京曾先后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AMC,分别负责收购并经营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转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本文拟就“债转股”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展开探讨并力求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7.
一、入世后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优劣势比较 1.经营体制方面.1995年5月出台的<商业银行法>从立法上明确我国银行、信托、保险、证券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这意味着在业务范围上受金融管理体制的约束,国有商业银行近期只能从事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  相似文献   

18.
商业银行业和投资银行业(通常也称证券业)的经营模式一般分为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两种模式。分业经营模式中,投资银行业只能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资本业务及其派生业务,不能经营零售型存、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只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和指定的政府债券,不能从事股票和企业债券等长期性投资业务,分业经营模式的典型代表有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混业经营的最根本持点是投资银行业(证券业)和商业银行业相结合,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国、法国、瑞士等欧洲大陆国家。面对着迅速成长的我国证券市场,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如何调整业务发展策略…  相似文献   

19.
分业向综合演进:金融中介转型路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在经历了近30年的历程之后,现行的金融制度依然沿袭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分业经营的原则,并在《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虽然最近在相应的法规修订中,给混业经营留有一定的空间,但总体的框架没变。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在做一些中间业务的创新,准备向混业经营过渡。  相似文献   

20.
《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三部法律的实施,对于明确金融监管的职责与范围,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推进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次银行法制定和修改的过程中,关于商业银行能否采取“混业经营”模式,是金融界和法律界人士关注较多、争论也较多的问题。尽管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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