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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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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将土地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类进行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规定的立法尝试,这将解决我国立法上长期模糊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尴尬。但是,确认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法属性并不等于在实践中一定会实现。值得研究的是,物权法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化不  相似文献   

2.
农村承包经营权改革问题探析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农村承包经营权改革问题探析屈茂辉近年来,尤其是国家将物权法列入立法规划以来,一些学者主张对农村承包经营权进行改革。其主要理由有两个:一是承包经营权属于债权;二是承包经营权存在诸多弊端。鉴于承包经营权是我国民事立法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确认,且事...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确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对承包方实现其物权利益、保证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使承包方依法获得征地补偿、促进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物权法的规定中还存在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登记方式不统一、对承包经营权流转予以限制、对被征收土地承包方的补偿难以得到执行等不足之处.应确立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生效主义、完善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明确对被征收土地承包方的补偿,以更好地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建构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基于《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改造的讨论,旨在改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立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应当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明确承包地被征收的“公共利益”需要和细化征地补偿标准。研究结论:要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的问题、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就要切实改进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建构。  相似文献   

5.
朱谦 《中国农村经济》2006,3(2):35-41,62
本文重点探讨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确立的作用,以及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限制的正当性问题。本文认为,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不仅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创设行为,并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形成路径,而且,它的内容也弥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一般性规定。然而,由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存在着二元结构,并呈现为非对称性,因此,在此种所有权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必然存在不完整性。这种不完整性的实质则表现为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限制。这种限制不仅符合现代物权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同时,在当今中国也具有难以超越的现实基础。当然,在追求土地的效率和公平的动态平衡过程中,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正当性限制的内容也在不断调整之中。  相似文献   

6.
胡宏伟 《农村经济》2006,(10):34-36
本文解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同名异质现象。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着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我国现行农地立法明显缺乏对这一现象的整理和归并,不适应农地地权交易关系迅猛发展对便捷、安全的迫切要求。在即将制定的《物权法》和将来修改《合同法》时,应将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物权法调整,将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合同法调整,前者可继续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后者则可明确冠之于农地租赁权。  相似文献   

7.
丁关良 《农业经济》2007,(11):43-46
按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分为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其他方式承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两大类。对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和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分别作了规定。为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到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正确实施两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真正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两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异同研究尤为重要且具有极强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在调整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立法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立法应首先在法律规范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作出明确法律界定,以便理清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流转、终止等法律问题,达到切实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拟从物权角度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直接支配性,且在支配…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发展趋势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态的多样性、不稳定性和临界性90年代以来 ,理论界有两支力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展开了大量的讨论 :一是法学界的学者 ,主要是民法学者从民事立法的角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所做的法学研究 ;二是经济学者 ,主要是农经理论工作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所做的产权经济学研究。法学者的研究大多沿着“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民事法律规范中的财产关系体系 ,然后从物权和债权区别的角度探讨其法律性质”的思路进行 ,形成了债权说、物权说和折衷说三种主要的学术观点。与法学者的研究不同的是 ,经济学者则大多从法外权…  相似文献   

10.
韦福 《农业经济》2012,(5):89-91
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实现法律制度,应运用抵押权实现的相关法律理论,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质和属性,从我国“三农”实际出发,修改现行法律中的不合理条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方式以及抵押权实现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人身份和资格、转让价格评估等方面作出科学的规范.  相似文献   

11.
《农村工作通讯》2002,(1):12-12
为了使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充分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悉,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关土地承包的研究报告的观点被写进该法草案.以下文章是从该院研究报告中摘录的一部分,题目为编者所加.  相似文献   

12.
确立物权式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杰 《农村经济》2005,(6):24-25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在于通过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实现土地经营的市场化以及农业的现代化。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是流转客体的单一性、流转范围的封闭性、流转方式的债权性。本文认为,现行农地承包权债权式流转是低效的,应建立物权式农地承包权流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孙军 《农业经济》2003,(3):37-38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在今年 3月 1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重要之处在于这部法律是将宪法具体化 ,即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写入了法律之中 ;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将中央政策法律化 ,这样作的好处是 ,使家庭承包制度法制化 ,更有规范性 ,更有约束力 ,人人都要遵守 ,任何组织都要执行 ,更能巩固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这部法律中 ,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 ,列入《民法》管辖范围 ,使得过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工作思路必须转变 ,要从物权方…  相似文献   

14.
一、引言家庭承包经营权是集体组织的成员以家庭为单位,依照承包合同取得对本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占有、自主经营、收益的权利及依法对占有、自主经营、收益权利进行处分的权利的总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律实行  相似文献   

15.
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立法存在诸多不足,譬如抵押自由受到发包方与集体成员的干扰、抵押客体界限模糊、抵押变动规则不明晰等,不利于农民有效融资。本文基于自由、平等、效率、秩序等多元价值目标的体系化考量,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在主体、客体、变动三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在宏观的价值理念上,尤须转变法律父爱主义思维,确立农户成员的物权主体地位,废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中的发包方同意权和本集体成员优先权。在微观的规则设计中,农户成员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人,不得附加稳定的非农职业和收入来源之限制;只有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金融商事行为时,抵押权人才应为金融机构;不应对抵押土地的性质、取得方式及面积大小设限;抵押登记宜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抵押权可以通过折价方式实现,而抵押权拍卖、变卖的实现程序应为非诉裁判模式。  相似文献   

16.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法视角中的三大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文章以物权法为视角,从实践、理论和立法三个层面分别提出了留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存在的三大问题,并就如何确定农民土地权利的名称,提出了独立构想。  相似文献   

17.
《农村财务会计》2004,(7):21-22
45.家庭承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注意哪些问题?家庭承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除应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五项原则外,还应注意:(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  相似文献   

18.
在探讨建立和完善用益物权制度时 ,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名称的存废问题 ,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 :“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 ,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在此形势下 ,深入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名称的存废以及农用地物权制度的最佳选择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名称存废的种种观点和评析按照民法理论 ,为了对土地使用价值进行利用而从农用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享用权能 (它一般包括占有、使用、收益…  相似文献   

19.
历时10年起草的《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草案)》近日提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突出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明确规定对承包经营权实行物权保护,  相似文献   

20.
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后,中央提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自2009年以来,连续多年中央1号文件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明确逐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去年底中央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提出了政策原则,明确了任务责任,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又进一步强调要抓紧抓实这项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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