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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企业专利战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入世后,我国企业由于缺乏专利保护知识和应对专利诉讼的经验,致使大部分制造业企业在全球性的“专利大战”中陷于被动,“中国制造”不断陷入发达国家的“专利围剿”中。从DVD行业遭受重创,到索尼状告比亚迪公司锂离子电池侵犯专利案;从奥林巴斯数码相机事件,到丰田诉吉利侵权案……围绕专利、商标等所引发的国际纠纷此起彼伏。仅DVD事件一项,中国企业就被迫支付了几亿元的“专利学习费”。有专家指出,2005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专利战略布局基本结束,国内专利大战一触即发,发达国家专利大棒的下一个目标就是电子技术水平正在迅速提高的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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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专利侵权违法的成本很低,在专利纠纷中,诉讼周期长,投入大,赔偿金额却很少。那么是什么样的专利技术,或者是什么样的公司会为了一项专利去进行一场将近10年的专利拉锯战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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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价值1.4万元的索尼音响.一年内就维修一次。两年后又出问题.到索尼维修总部维修.原有毛病没修好,再添新问题。因索尼方面态度恶劣.消费者愤而维权。一起售后服务纠纷,令洋品牌产品的质量、售后再遭质疑。索尼是否再陷“质量门”?[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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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公司是较早具有国际化倾向和公司治理变革精神的日本企业。进入21世纪后.索尼公司在经营和管理方而遇到了一些困难。从2003年开始,索尼公司全面采用董事会委员会制度,开始了新的公司治理变革。2005年,索尼公司在日本商业巨头中破天荒地做出惊人的创举——聘用美国人斯特林格担任公司董事长兼CEO。索尼的实践表明,国际化经营需要适应国际化的、持续的公司治理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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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财产性家事诉讼案件
家事案件是指以身份关系为基础.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民事案件。我国立法目前虽然并无”家事案件”这一明确称谓.但在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了此类案件的一些基本类型.主要包括婚姻关系及其相关财产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收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等。不过,这种列举式规定显然具有局限性.并未能涵盖所有家事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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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日本索尼交出了一份令人沮丧的年报:2013财年,索尼的最终损益赤字为1283亿日元(约合12.6亿美元),占营业额七成以上的电子部门连续第十年亏损。曾经是技术革新领跑者的索尼,缘何逐渐落入颓势?其中的原因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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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上的索尼
索尼2007年的最新财报显示:索尼的股份结构中.外国机构和个人所占比例达到了52.7%。2006年年报显示的这个数字是50.1%.首次超过日本本国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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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自创立后就开始了它的传奇,1995年王传福以250万元人民币借款创立了一个生产电池的“小作坊”——比亚迪,到了2011年比亚迪已经成为了一个销售业绩490.36亿元,利润14.18亿元的大型新能源巨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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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即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是指美国近四十年来逐渐发展起来的诉讼之外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各种方式的总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增强,各国都把发展本国经济放在首位,与之俱来的是民商事纠纷的日益增多,而传统的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由于其周期较长,诉讼成本偏高等不足,已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因此,除调解、传统仲裁等手段受到重视和广泛运用外,其他的诉讼之外解决纠纷的方式也被不断创新和运用,司法强制ADR就是其中之一。作为一种新的纠纷解决方式,司法强制ADR主要指的是与传统的合意仲裁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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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磊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2)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主体的行政不作为常常会导致循环诉讼,使行政纠纷久拖不决。“循环诉讼”既损害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判决的公信力、既判力,也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本文通过分析“循环诉讼”的成因,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引入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使行政诉讼实现良性循环;同时对行政主体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限制以及司法监督,以期避免“循环诉讼”的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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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5,(11):24-25
日本索尼(SONY)始建于1946年,经过50多年的发展,现已是世人皆知的全球著名企业。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后,很多企业举步维艰,但索尼却能在短短几年内就重新调整好经营状况,成为日本最有活力的企业。创造这一奇迹的关键就是索尼独特的用人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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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这个沉迷于传统文化的东方国度。由外国CEO执掌日本土生土长的老牌企业——索尼.被认为是日本扩大开放的真正信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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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朋友感叹:如果中国能拥有制造数码相机的核心技术,那么日本公司就不会把数码相机卖得这么贵了。以廉价劳动力起家的中国制造业,在把地球都印上Made in China的时候,一个话题突然间成了企业界关注的话题:以制造业发家的中国企业,要不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制自己的核心技术? 有人喜欢把这叫做未雨绸缪,其实在我们“绸缪”的时候,跨国公司早已把我们赶上了一条“不归路”。从2002年开始,日本三洋、索尼先后起诉比亚迪,认为比亚迪生产电池的原料和包装侵犯其知识产权; 2004年7月28日,虽然思科诉讼华为一案以双方终止诉讼了结,但是华为还是被迫作出让步,以消除思科公司的疑虑; 2004年10月,华为公司起诉三名前员工(分别为上海沪科公司、UT斯达康公司员工)涉嫌盗窃商业机密、侵害知识产权; 而最近,在新浪网上又对中国汽车模仿外国汽车讨论得如火如荼。而本田以“来宝”侵犯CR-V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已提出起诉。没有核心技术,或者模仿别人的核心技术,毕竟不是生存、发展之道。“种大米,还是做纳米?”中国企业是做成熟技术的仿制者,还是依托本土市场的力量,寻找自主发展的方向?这一问题的答案决定了中国企业高科技发展方向和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