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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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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保险欺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欺诈是保险公司面临的一项难题。保险欺诈的形式有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欺诈和保险索赔时的欺诈。保险欺诈的产生有其本质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和保险业的内部根源。寻找有效的防范保险欺诈的方法需要从加大保险宣传、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及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和理赔管理水平各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蓬勃发展,车险领域的保险欺诈问题日益严峻。鉴于我国在机动车辆保险欺诈检测技术方面较为滞后,本文针对车险反欺诈检测方法进行研究,首次将团伙微观建模应用于机动车辆保险欺诈检测。通过引入广义团伙概念,采用基于矩阵的相似度计算、秩排序和变换算法,对极小概率发生但又高度可疑的团伙实现有效识别。相较于传统方法具有更准确和高效的实际应用价值:引入广义团伙对车险欺诈进行全方位识别;将可疑欺诈团伙的车辆碰撞关系映射为人网络关系,从而避免各种人为规避行为对识别和检测的影响;不需要确定的欺诈样本,也不需要进行模型训练就可以直接应用;采用矩阵数值运算完成全部过程,有效提高计算效率。  相似文献   

3.
金融职务欺诈频繁发生,影响到金融秩序与稳定。本文在欺诈三角理论的基础上,分析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的欺诈动机、欺诈机会等因素,利用相关的经验数据证明,初步得出如下结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激励约束不足是主要原因;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出于满足物质生活需要及追求享乐的动机、补偿报复的动机、掩饰过错的动机、追求不切实际的业务指标的动机等利用职务之便实施欺诈或犯罪;内部控制及管理不力、管理层的不当行为、个人大权独揽等提高了职务欺诈的机会,降低了违规成本。  相似文献   

4.
卫新江 《中国保险》2006,(11):64-6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欺诈形态日益多样化、隐蔽性更强,识别保险欺诈也变得更加困难,在这种背景下仅凭保险公司自身的力量,已经难以有效防范保险欺诈,这就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把保险公司内部的调查力量和外部机构的调查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开展联合调查,共同打击保险欺诈。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互动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设立重大欺诈案件的报告制度、建立信息联网制度、多部门联合调查、建立社区性的防范欺诈组织等。  相似文献   

5.
这些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飙升,全球网络通讯的发达,由于利益的驱使各国的会计欺诈案件屡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会计欺诈手段也是五花八门,让人防不胜防.这些会计欺诈案件反映出很多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计工作监管与会计教育方面,随之,会计人员诚信教育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通过深入分析公司会计欺诈案件,对会计欺诈产生原因进行反思,从会计人员诚信教育着手,着眼于怎样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是目前需要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信用卡交易线上化进程加速,在便利持卡人生活消费、提高金融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信用卡欺诈风险防控带来新的挑战。一方面,交易线上化降低了犯罪分子的欺诈成本,提升了交易复杂程度,催生出新型网络欺诈手段,使得电信网络诈骗交易的链路更长、网络更广、速度更快,进一步压缩了商业银行更新防控策略和模型的时间。另一方面,《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出台对商业银行管控信用卡套现、资金流向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并鼓励管控措施前移。总体而言,各类欺诈交易与正常交易界限逐渐模糊,风险隐蔽性、复杂性皆在提升,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提高数字化反欺诈能力。  相似文献   

7.
卫新江 《中国保险》2006,(12):60-60
现代科技的应用不仅能够大大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而且还有助于人们发现和识别保险欺诈。因而,在引入新技术改进承保、理赔业务管理系统的同时。应当考虑到防范保险欺诈的需要,依据这样的思路设计出来的保险公司业务处理系统除具备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外,还具备另一项重要的职能:遏制和发现保险欺诈。  相似文献   

8.
范庆荣 《保险研究》2019,(9):102-112
在保险人欺诈的情况下,保险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请求惩罚性赔偿。在保险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并不会与损失填补原则发生冲突,也不会动摇保险的射幸性。在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体系内,惩罚性赔偿中的欺诈限于故意。与传统民法不同的是,《消费者保护法》中欺诈的认定不需要保险消费者因受欺诈而作出违背真实意志的意思表示。保险人恶意拒赔的行为可以直接认定为欺诈,从而适用惩罚性赔偿以解决保险理赔难的困境。惩罚性赔偿以保险费作为计算基数。  相似文献   

9.
<正>对欺诈发行不宜实行顶格处罚制度,可将2000万元作为欺诈发行的处罚下限,而上限则视相关情节而定,需要遵循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不能让欺诈发行者有利可图。2019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如期召开。当天的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  相似文献   

10.
王莉 《中国外资》2011,(2):47-47
信用卡已经从跑马圈地时代进入成长成熟期,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欺诈行为出现了。本文将这些欺诈行为分为身份信息被盗、伪造卡、卡未达、卡不在场欺诈、商户欺诈、ATM欺诈、短信欺诈七大类别并进行了相应阐述。  相似文献   

11.
信用卡已经从跑马圈地时代进入成长成熟期,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欺诈行为出现了.本文将这些欺诈行为分为身份信息被盗、伪造卡、卡未达、卡不在场欺诈、商户欺诈、ATM欺诈、短信欺诈七大类别并进行了相应阐述.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欺诈形式多样,按照欺诈人地位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开证申请人欺诈、受益人欺诈、开证申请人联合受益人欺诈以及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同欺诈。诈骗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假信用证欺诈、利用技术性条款欺诈、伪造单据欺诈和借用第三方欺诈等。  相似文献   

13.
证券欺诈侵权纠纷中个体利益保护的重要性证券欺诈侵权纠纷作为贯穿证券发行、交易全过程的一种特殊侵权形式,类型多种多样,而且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和交易主体市场地位的悬殊对比,上市公司一旦实施证券欺诈行为,将造成大规模的公众化侵权纠纷。这种"大众化"群体性纠纷所涉及的利害关系和利益分布呈现集团性和扩散性,利益大小呈现出小额性和分散性。可以看出,一件证券欺诈案件往往牵涉到众多利益相关者,而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主体,对其相关利益的保护更是需要特别关注。(一)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等现象逐渐增多。虽然国家加大了对金融欺诈的打击力度,商业银行也提高了自身的防御能力,但是,金融诈骗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使国家金融资产遭受损失。金融诈骗活动,不仅使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资产,妨碍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发展,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使银行的经营环境恶化。防范金融诈骗,需要国家政法部门对金融犯罪的严厉打击,更加需要商业银行完善内部制度,需要基层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  相似文献   

15.
一、汇票的欺诈行为与防范 汇票欺诈的十种类型是:伪造整张汇票欺诈;伪造出票人或承兑人签章欺诈;变造汇票欺诈;利用窃取的汇票欺诈;利用骗取的汇票欺诈;保管、使用汇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欺诈;利用无交易基础的汇票欺诈;利用已过期无效的汇票欺诈;利用汇票委托书欺诈;利用有关汇票凭证欺诈.  相似文献   

16.
银行业在反欺诈方法和技术方面的投资不断增加,但仍需要与自动交换系统(ACH,Automatic Clearing House)以及电汇欺诈继续对抗. 刚刚结束的"2013年面对欺诈"的调查结果显示出一些引人注目的趋势:银行采用监管机构的建议,为加强网络安全控制做了很大投资,但是账户侵权所导致的损失并没有减少;客户往往不愿意接受额外的安全担保;银行继续把重点放在客户教育,但对减少欺诈损失依旧没有太大的效果.  相似文献   

17.
内部数据查询是保险公司防范欺诈的一种常用的方法,主要是依托公司的业务查询系统进行数据配对查询,以识别和发现保险欺诈。具有反欺诈功能的公司业务查询系统可以设计成公司综合业务处理系统的一部分或者单独设立,但不管怎样该查询系统的正常运转需要公司综合义务处理系统的支持。这种支持主要的数据方面的,要保证可能与欺诈有关的各类业务信息能够及时地(最好是同步地)向业务查询系统集中,只有满足这样的技术要求,业务查询系统才能真正发挥识别和发现保险欺诈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刘贵祥 《深交所》2004,(9):49-50
1.证券欺诈行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2.对中小股东的民事救济措施效果目前,在证券欺诈争端解决机制方面,显而易见地需要研究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广义的证券欺诈行为,包括诸如操纵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多种形式,但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民事赔偿的仅限于虚假陈述行为,是否有拓展的必要:二是证券欺诈纠纷的民事诉讼采取单独诉讼与共同诉讼的模式,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引入诸如集团诉讼等其他诉讼模式是否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三是证券欺诈争端的解决机制,除民事诉讼外,是否还可以另辟蹊径,采取仲裁、诉讼外调解等多种方式。  相似文献   

19.
作为当前给银行业造成损失最为严重的风险之一,外部欺诈风险的涵盖范围广,防控难度大。据国外研究机构统计,欺诈风险每年导致银行损失金额高达735亿美元,国内银行每年欺诈风险损失金额也达上百亿元。为了应对严峻复杂的外部欺诈风险形势,工商银行不断探索建立新型风险管控体系,自2008年起,陆续在信用卡、电子银行等业务领域开展反欺诈系统建设,并于2016年启动企业级反欺诈管理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信息共享、技术共用、欺诈共防、步调共同”的企业级反欺诈管理平台,实现覆盖全集团、全产品、全渠道的欺诈风险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管理,助力构建自动化、智能化、高效率的集团反欺诈工作体系,维护客户资金安全、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相似文献   

20.
从理论上讲,保险人和投保人总是处于欺诈和反欺诈的博弈之中,欺诈有收益也有成本,反欺诈需要成本支出也能获得收益。按照经济人的假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中会达到一个均衡,在这个均衡点上双方的策略处于最优,这时的保险合同也是最优保险合同:部分保险。基于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最优博弈策略的保险合同形式不可能是足额保险,而只能是部分保险,其原理在于使得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标的的风险损失,以此来遏制和减少投保人的欺诈行为,一般而言,投保人承担的部分越大,其实施保险欺诈的动因和可能性就越小。这一原理在保险产品设计中的应用就是大量采用绝对免赔额、相对免赔额(率)和不足额保险三种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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