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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物业服务行业在城市中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也不断暴露出许多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城市物业服务管理体制中存在诸多弊端.特别是业主组织形式涣散、政府对物业服务质量监管不足、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缺位、法律对业主的弱势地位保护不利等。这些弊端在根本上是由于法制不完善造成的。未来应着重从承认业主组织的法律人格、细化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授予标准、细化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加强对业主权益保护这四方面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才能保障我国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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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两个阶段。通过经济分析,两者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阶段表现为竞争关系,如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成为焦点。在物业服务阶段,两者的合作关系占主导地位。双方通过效率式合同可以达到双赢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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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性,导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因此,200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物业服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与限制作了规定,对于平衡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利益关系具有积极意义,但仍有必要适当强化对业主行使抗辩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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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制度系《物业管理条例》中新创设的法律制度,相对一般物业管理而言,有其自身固有的特点。本文尝试对前期物业管理制度从法律层面予以介绍并对其中存在问题略加探讨,有助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了解其制度特点。研究存在的问题,以期达到预防和妥当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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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我国学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法人说"、"其他组织说"、"执行机构说"各有支持者。通过分析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地位和与业主、业主大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得出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意志和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不拥有成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实质,只能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而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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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业主是物业服务企业最重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在实际运作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着物业收费、物业功能维修、公共秩序维护、物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关联或冲突,而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法规滞后且不完善、物业服务行业与企业可持续发展面临多重问题、业主服务消费观念淡薄、业主维权意识与方式不当等。文章指出,利益冲突的有效解决需要企业、业主、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媒体等多方利益相关者依据冲突管理的不同阶段展开系统地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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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业主委员会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的案例逐渐出现,并呈不断增多的趋势。对这一新类型的物业纠纷案件,法院首先要明确的是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法律至今对此仍未明确规定,但司法审判实践大都倾向于业主委员会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在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前,赋予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具有相当的现实需要性和合理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有诉讼法上的主体资格并不一定是个案中的适格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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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钢结构的施工过程中,一些业主常利用其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在《钢结构施工合同》订立和履行中为承包商设置合同陷阱,导致承包商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因此,本文结合自身的企业管理经验,对《钢结构施工合同》订立与履行中陷阱及防范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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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特定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单用途预付卡持卡人和发卡商家之间存在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从单用途预付卡法律关系入手,分析目前存在的解释权争议、消费者权益保障难、隐私权遭侵害等问题。进而建议,我国可以通过制定行业格式合同、加强企业预付资金管理和隐私保护制度对单用途预付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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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主要就是为司法实践服务,是司法过程的重要环节,而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运用的方法往往以理论的形式存在,这使很多法律职业者很少用心思准确地运用法律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法律解释,对法治的实现程度以及后果有很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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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方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7,(1):110-112
在我国,物业管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新兴行业。通常它是指物业经营人受物业所有人、使用人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按照合同或契约行使管理权,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的维修养护技术,以经济手段对物业实施多功能、全方位的统一管理,为物业所有人、使用人提供高效、周到服务,使物业发挥出最大的价值。我国物业管理在取得明显进步的同时,也存在若干不足,如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困难重重,物业维修资金筹集量小面窄,业主自治制度实施不到位,大部分物业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还不够和谐。凡此种种,大多与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有关。[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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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利益冲突 (一)业主和承包商的法律关系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是互相合作、互相监督的合同法律关系.在合同中,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利益是互为前提条件的,业主的义务是提供施工的外部条件及支付工程款,这是承包商享有的权利,承包商的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竣工及修复其缺陷,这是业主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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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公共性服务。概括地说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二是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服务意识就是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对服务的看法和认识以及自然的反映,也就是在工作中处处自觉地体现出:我要为业主提供最满意的服务,我要用自己的劳动去为业主创造方便和幸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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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高低,业主满意度如何,取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素质、园区的软硬件基础等诸多要素,但是拥有一支高效的物业服务团队则是提供高质量服务产品的关键。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在团队建设方面存在一人多用、专业人才短缺、沟通机制不完善、企业文化缺失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因此,可以从团队规范、人才培养、激励沟通、完善企业文化等方面加强企业团队建设,提升物业服务的质量,促进企业发展和壮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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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招投标是保障广大业主利益的重要举措。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前期物业招投标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现象,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引起各相关主体的重视,不断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将招投标工作真真正正落在实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