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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位留 《会计师》2008,(2):10-12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相对于原有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上有所减少,从最初的捐赠、政府援助、政府补助等领域,最后汇集到政府补助这个单一项目上来。在确认方面,从资本法和收益法并存,到规定统一采用收益法核算;在计量方面,也是从总额法和净额法并存,统一为采用总额法。在披露方面比以前也更加简化。但这些变化有进步的方面也有其不足,本文就新准则的不足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2.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范了企业接受政府补助的核算内容和方法,引入了公允价值、名义金额、使崩寿命朗递延收益等慨念。这些内容增加了人为确定和评估的可能性,也增加了人为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本史对企、№接受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分析、整理,以期对广大会计人员学习、  相似文献   

3.
一、我国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比较(一)定义和特征的比较1.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不包括债务豁免和所得税减免。同时按照该准则第五条的规定,政府补助应在符合政府补助定义的情况下,还要同时满足两  相似文献   

4.
如何规范政府补助、政府援助的会计核算和披露,一直是各国比较关注的问题。早在1974年,英国就制定了具体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会计》(SSAP4);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3年4月发布了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该准则从1984年1月1日起生效,后经1999年和2001年的修订。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4年3月发布了最新的第20号国际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披露》(IAS20),同时发布了解释公告《政府援助:与经营活动没有特定联系的政府援助》(SIC10)。此外,各国和地区也纷纷出台了相关准则,充分体现对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会计的重视。  相似文献   

5.
TCL51亿元的"政府补助"看似与之前的股权转让并未关联,但是仔细探究之下,其中的会计游戏耐人寻味。TCL集团于2013年6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华星光电将来自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超科技")的51亿元债务豁免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在此公告  相似文献   

6.
每股收益(EPS)是指每份普通股应享有的净收益额,它能用来评价公司的盈利水平。由于每股收益信息的重要性其对决策的相关性,它一直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关注的热点之一。2002年11月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征求意见稿)》(简称《EPS准则》),该准则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列报和披露做了较大修改。  相似文献   

7.
高金平 《中国税务》2014,(12):49-51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8.
贺彩虹 《税友》2001,(4):32-33
“收益”、“收入”与“利得”是会计学中三个重要概念,由于含义相近,很容易被误用,给会计确认、计量与信息披露带来一定的不便。因此,有必要对三加以较合理区分,以便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提供相关有用的会计信息。  相似文献   

9.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于2006年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7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修订版,首次引入“综合收益”概念并要求主体披露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为实现进一步趋同,我国财政部于2009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正式引入了“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概念。  相似文献   

10.
每股收益这一指标最先源于美国,在西方资本市场上广泛用来反映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都颁布了相关准则来规范各公司每股收益的计算、列报和披露,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鉴于我国近些年上市公司不断增多,出于同样目的,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一每股收益》的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相似文献   

11.
石仕明 《湖北财税》2001,(11):32-32
财政部在2001年2月份发布的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了与旧的准则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总的来说,体现在两方面:①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将这部分收益直接作为资本公积,这样债务人不用为这部分收益承担所得税负担,有助于其走出财务困境。②放弃使用公允价值,直接以资产的帐面价值作为债务重组双方计价的基础。下面我们分几种不同的情况,结合实例,来比较新旧准则下会计处理的异同:  相似文献   

12.
PREFACE/前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及其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也列举了大量的例题。然而,在企业实践中,总会出现会计准则规范之外的事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就成为现实问题。本文拟就企业先行购置固定资产而后取得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进行探讨以期对企业实践有所启发,同时希望推动现行会计准则的完善和补充。  相似文献   

13.
澳大利亚是积极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国家之一,早在1994年7月,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AASB)就发布了第四号“政策公告:澳大利亚——新西兰协调政策”,开始了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与趋同的进程;2005年1月1日,澳大利亚宣布采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会计准则。但我们发现,2005年1月1日后相对应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不一致的地方,“政府补助”会计就是其中之一。《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第1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以下简称《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第120号》)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返还和对非货币性政府补助的处理等方面。  相似文献   

14.
捐赠和政府援助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会计实务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尚难由(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解决的会计业务。如企业接受捐赠和政府援助,企业取得免税和获得无息或低息贷款等,这些业务的会计处理还得不到规范。本文拟就这方面的会计处理作一些探讨。(-)非特定项目的非货币性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我国会计实务界对非特定项目(企业经营性)的货币性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的收益,国际会计惯例也是这样处理。但对于补助资产是固定资产或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收益时,有两种方法:直接法和递延法。1.直接法是企业一旦收到政府补助的固定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就借记“固…  相似文献   

15.
马琳 《财会学习》2009,(7):49-50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规定都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纳税进行了明确规定,企业财务人员在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笔者试图通过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与读者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用“革命”来形容前不久开始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大概并不为过。业内人士的说法是,这套新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趋同,如果这种说法大家感触还不深的话,那具体一点讲——当然是具体到银行——实施了新会计准则.会导致不良比例高的信贷资产大量缩水.会大大增加计提风险拨备从而影响当期收益,会让几乎全行上下为了转换会计报表而忙得焦头烂额.更会使模型成为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最重要的工具之一。  相似文献   

17.
贾蓉 《财政监督》2008,(2):63-64
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规范了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与存货准则、固定资产准则等不同,原保险合同准则是一个全新的准则。它充分考虑了金融机构中保险公司的业务特殊性,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本文拟就我国原保险合同准则与国际准则加以比较。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综合收益"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相似文献   

19.
姜琳敏  朱学义 《会计师》2010,(11):28-29
<正>财政部于2009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七条中明确指出,企业应当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利润表中引入综合收益指标能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在报告期间内的全部收益。本文对"其他综合收益"内容进行了解剖,并对其包含的具体列报内容进行分析。"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的是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编制利润表后,应当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  相似文献   

20.
《财税与会计》2001,(4):24-25
1998年,财务部曾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该准则自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企业债务重组交易起到重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生一些问题。比如,该准则较多地运用了公允价值,允许债务人公允价值,允许债务人将重组债务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在利润中反映。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尚在建立健全之中,相关的公允价值难以真正显现出“公允”,从而有可能影响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利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基于这种情况,财政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仍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下称“修订后的准则”)。修订后的准则拓展了债务重组的概念,不仅包括原准则所规范的债务重组交易,还将那些根据原准则判断债务人未作出让步,从而未在原准则中涉及的债务重组交易也涵括了。如此,债务重组准则不再引用“让步”的概念,而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俪熏重组准则修订前后在概念和会计政策规定方面的比较,见下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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