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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徐红霞 《金卡工程》2009,13(10):72-72
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陆法系,存在条件说等学说;我国的刑法理论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局限于马列主义哲学上的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至今各国在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上仍未形成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刑法因果关系应当在司法实践中以"条件说"为基础判断事实因果关系,以折中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为原则进行法律因果关系判断,实行以事实与价值两方面双重评价判断刑法因果关系.在适用过程中,先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无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再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对此种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进行评判,由此确定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2.
武亦文  刘洁琼 《保险研究》2022,(11):110-127
由于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死因不明时保险责任认定立法上规定的粗疏与理论探讨上的阙如,司法实务中裁判规则不一,法院存在基本概念的混淆、法律适用错误以及裁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以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发。被保险人死因不明分为“事实因果关系不明”和“法律因果关系不明”。在法律因果关系不明时,通过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认定的实体法规则确定责任归属,法院先进行事实上因果关系判定找出“条件”,再根据比例因果关系原则确定各个条件作用力对应的比例,最后根据意外伤害的“外来性、突发性、非本意性”三个构成要件判断哪些条件符合意外性特征,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确定保险金的给付比例。在事实因果关系不明时,法院需要判断索赔方是否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以及资料提交的初步证明义务,保险人是否履行提示举证义务,违反相应的义务即视为对死因不明具有过错。如果索赔方没有过错而保险人具有过错,则保险人应当承担全部的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如果索赔方有过错而保险人不具有过错,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如果双方均具有过错,则应当按照过错的程度按照比例分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3.
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解除合同后,非违约方可以主张的损害赔偿范围是否包括可得利益?本文运用比较法的分析方法以及对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整体解释,对合同违约解除损害赔偿范围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4.
陆婧 《金卡工程》2008,12(12):31-31
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既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也包括固有利益的损失.损害赔偿范围因受害方的损害类型不同而不同:固有利益的损害应当全额赔偿;其他损害仅限于信赖利益,且信赖利益不得超过履行利益,并限定在当事人可预见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5.
吴培吉  黄飞彪 《金卡工程》2010,14(6):205-205
旅游合同违约行为通常会导致旅游者的精神损害,很多旅游者在发生旅游合同纠纷后诉诸法院时,法院会以违约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为由不予以赔偿。本文以我国相关立法现状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旅游合同违约应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同时简单论述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将突破现有的民事责任理论中违约不可获得精神赔偿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何天文 《当代金融研究》2020,2020(4):198-204
刘广明案引入保护规范理论,为原告资格的利害关系判断标准提供了新思路,但也反映出最高人民法院对保护规范理论的适用前提和作用范围仍不明确。在利害关系的判断层次中,保护规范理论用于查明主观公权利以排除反射利益,而不用于确定被诉行政行为对既存权益的侵害可能性;前者关注私益保护指向的规范解释,后者关注因果关系确定性与紧迫性的事实判断。当起诉人诉请保护的合法权益已获得法律规范或司法实践的承认,则保护规范理论无适用必要。  相似文献   

7.
关于违约责任中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一直以来争议颇大,我国至今在立法上未作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却客观存在,现实生活亟待要求解决这一问题。从保护受害方利益出发,对违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是非常必要的,但应有一定的限制范围,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立法和司法中明确它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8.
肖海鹏 《中国外资》2014,(2):173-173,175
众所周知,美国合同法以保护合同当事方的期待利益为其首要目的;期待利益的计算,则采用"履行所需成本法"和"价值减损法"。同时合同纠纷的法律实践中,也逐步发展出了限制期待利益范围的数项原则,即可预见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和可避免之损失原则。本文通过对期待利益具体阐述及案例分析,瞥得美国合同法期待利益及其救济限制之一隅,揭示了美国合同法下的期待利益,仅仅为补偿性赔偿金而不带有任何惩罚性;而对期待利益的限制原则,则是为了确保了期待利益作为补偿性赔偿金的纯粹性。同时希冀对研究我国合同法"可得利益"保护的学者,本文能提供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王婷 《投资与合作》2011,(9):251-251
我国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第97条确立了合同解除之损害赔偿的基础性条款,于第113条初步确定了赔偿范围,但对于具体赔偿范围以及损害赔偿的估算方法.我国却没有明确的立法。本次综述的目的就是对国内外就此问题过去与现在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力求展现出一个清晰的违约解除合同之损害赔偿制度的轮廓。  相似文献   

10.
张俊扬 《金卡工程》2010,14(10):97-97
按照大陆法系的传统理论,精神损害赔偿只在侵权中才会产生,而在违约之诉中不存在这一问题。在英美法系国家,也持同样的原则。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指出,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在合同之诉中,疼痛和折磨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是不能赔偿的。但是,在违约之诉中此种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呢?这就取决于合同的背景以及标的了。如医生在手术时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但应限于违约人可预见的精神损害。那么,在我国立法上的情形又是如何呢?  相似文献   

11.
国际贸易摩擦中的"南北不对称"问题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发起、处理以及所受影响等整个过程中是存在地位差异的,我们把这种地位的差别定义为南北不对称。本文在提出这一现象之后,全面剖析了贸易摩擦南北不对称的表现,又从多方面分析了不对称的原因,最后据以给出发展中国家的应对策略选择。  相似文献   

12.
The historian Eric Hobsbawm stated that ‘The safest empirical generalization about history is still that nobody heeds its obvious lessons much’. Whether at a macroeconomic level or within individual organisations there are numerous examples of this, such as the economic crash of 2008, the causes of which had many parallels with those that caused the great depression 80 years previously. On the other hand however, overly-relying on the past as a guide to the future has its own obvious dangers—not least that important future events may have no past precedent. As such, the present paper firstly provides a discussion of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using the past as a guide to the future. It then examines the role of history in scenario work, arguing that history should receive greater emphasis as part of the scenario planning process. We suggest changes to the standard Intuitive Logics (IL) approach to scenario planning which would render learning from history a more central component of the scenario process, in contrast to its current peripheral role. Rather than diminishing scenario planning’s ability to facilitate a consideration of how the future may differ from the past, we show how a greater emphasis on history can enhance consideration of the causality of future change. An adapted IL that has more emphasis on historical analysis can augment scenario planning’s effectiveness as a tool for consideration of the future.  相似文献   

13.
我国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着力开拓中间业务,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出现了诸多矛盾,如何才能正确处理这对矛盾,在借鉴国外政府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经验基础上,对如何加强对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了八点看法与建议,供探讨。  相似文献   

14.
刘海安 《当代金融研究》2019,2018(1):184-192
通过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结合考察可以确定,在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件中,信息权人对信息泄露行为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这一要件事实负有证明责任。这种权利人的因果关系证明责任与其证明能力的不匹配,更容易纵容泄露隐私信息的行为。而信息控制者负因果关系证明责任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5.
国外金融消费者保护发展及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在分析比较美国、英国、新加坡和日本等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指出我国面临着金融消费者法律法规不健全、公众金融知识匮乏、金融机构和行业自律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鉴此,本文提出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建设、界定金融消费者保护范围、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动态机制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与保险业的逐步壮大,保险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趋增强,与保险消费相关的纠纷也日趋增加。如何有效地减少保险消费纠纷,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秩序,这对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十分必要。本文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现状、合法权益、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危害性等诸多方面进行剖析。针对存在问题,本文提出相关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谢小剑 《当代金融研究》2018,2018(4):149-160
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以强制措施满足侦查需要的特殊制度,具有重要的学术史意义,其发展经验对于公安机关指定监视居住的完善,对于监察留置程序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对全国1694份判决书的研究表明,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数量呈“山峰”形状,在2014年下半年达到顶峰之后迅速减少,办案级别主要为基层检察院,省际区域性差别较大,适用指定监视居住的案件主要为行贿受贿案件,适用理由主要为本地无固定住所以及办案需要,有五成多的嫌疑人被指定监视居住15天内,指定监视居住平均长达23.63天。其存在的问题是,指定监视居住未发挥替代逮捕的功能,一些案件指定监视居住时间过长,且存在非法指定监视居住、非法讯问的问题。可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制指定监视居住适用案件范围的意图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需要确立针对贿赂犯罪的特殊程序,对于满足办案需要的人身自由限制手段应当严格规范其时间限度、讯问程序。  相似文献   

18.
控制性银行监管制度是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转型的伴生物,但是,它侵蚀了银行业自身的稳定和效率。目前,银行监管能否顺利实现从控制性监管制度向审慎监管制度的变迁已成为维护金融稳定和公众利益、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关键环节。本文结合我国国情,从政府利益的角度,探讨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监管制度变迁的历史逻辑、动态趋向以及构建和强化审慎银行监管制度的制约因素和推动因素。  相似文献   

19.
杨智勇 《财务与金融》2009,(3):43-46,57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资本国际化的不断发展,我国也随之发生大量企业合并案例。企业合并带来了一系列的会计问题。本文就目前会计界处理企业合并业务普遍采用的购买法和权益法,从会计实务处理、对财务报表分析的影响、对投资者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最终得出选择合并会计方法对经济后果影响极大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论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增多,政府征地与农民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日益突出。探求现行农地征收法律制度中产生的问题及其根源,切实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无疑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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