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县域金融监管工作六大监管真空
据调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银监会部分县域监管办事处的撤并及人民银行县域支行监管职能的逐步弱化,县域金融监管工作出现了六大监管真空,亟待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2.
夏锋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8,(2):22-24
银监会的正式成立,意味着金融监管的职能在形式上从人民银行分离出去。但在实际的金融监管中,原先预想的职能分离的目的并没有实现。尽管银行业监督管法正式确立了银监会的地位及其单独行使的金融监管职能,但是人民银行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实施着金融监管。不管是相关法律,还是实际的机构运作,皆证实了金融监管职能并没有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之间作彻底的划分,况且监管的实效也和以往没有多大差异。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考虑是否确实有必要将金融监管这一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而单独再设立银监会由其行使。 相似文献
3.
论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之间的关系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银监会的成立,使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由过去人民银行一家负责改为两家,但基于两者之间的差异性,需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两机构间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传导、银行监管、不良资产解决等方面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4.
对建立新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金融监管不仅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等专业监管机构,还应包括国家审计和财政部等非专业监管机构:而且国家审计等非专业监管机构在我国金融监管中能发挥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区别于西方国家的重要特点。我们应将这一特色变为我们的优势,建立新型合作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县域金融蓬勃发展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而县域金融监管体系却呈现机构萎缩、职能弱化,亟需构建以县级人民银行为主体的县域金融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金融监管不仅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等专业监管机构,还应包括国家审计等非专业监管机构。我国的国情使非专业监管机构在我国金融监管中能发挥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重要特点。我国应将这一特色变为我们的优势,建立充分发挥非专业监管机构作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文章提出将合规监管交由非专业监管机构承担,使专业监管机构集中于风险监管的操作思路。 相似文献
7.
银监会的成立与运作,也标志着一个独立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与原来人民银行既管理又监管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工作比较,合作监管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重大.在当前新的监管体制成立之际,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就如何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合作监管职能谈谈个人的粗浅认识,意在请教同仁. 相似文献
8.
许立新 《金融经济(湖南)》2013,(6):3-5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机构分设后,尽管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分别对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职能作了详细规定,但在实际施行中还是存在支付结算管理、信贷政策制定和执行等部分职责界限模糊问题,这不利于人民银行有效履职,也不利于银行业的有效监管。为此,需要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金融监管协调的加强两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9.
银行业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以后,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各自职能的正确定位及其关系的协调,直接关系到这种专业化改革的绩效.本文在分析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关联性的基础上,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监管变动的特点与经验,对改革后我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职能定位进行了现实思考,文章最后提出了建议性的几个观点. 相似文献
10.
11.
当前;各地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力度。但是,由于人民银行内部金融监管工作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和正常运作,监管真空、重复检查.多头收集同一数据、监管资料散落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监管人员精力.监管资料资源的浪费,既不利于金融机构的正常运作,也影响了金融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损害了央行的形象建设。笔者认为,亟需建立健全多功能的电子化金融监管档案体系、使金融监管工作全过程转化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可查询的信恩,并实行… 相似文献
12.
为了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体制,国务院决定设立银监会,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便由过去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提供金融服务调整为制定和执 相似文献
13.
银监会从人民银行分设出去后,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正式形成。本文对当前金融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从理论和实践上分析了人民银行履行各项职能面临的困难,提出促进金融业平稳发展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在目前中国的监管体系中,除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依法履行对金融业的监管职责外,人民银行、财政部、审计署也被赋予相应的监管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金融监管,这是我国金融监管的一大特色,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对各部门间的职能进行梳理和并分析,并就相互间的合作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新时期人民银行的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尤其是人民银行县支行的金融监管作用与金融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要求逐步出现了不相适应的现象.实践要求人民银行基层县支行的金融监管目标和监管方法,必须针对县域经济的具体特点,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迁而适时调整,使金融监管与金融企业的商业化发展相一致. 相似文献
16.
成立银监会是我国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大决策。银监会除在经济发达的重点地区设派出机构外,县级以下地区一般不设置机构,实质上是把原县人民银行承担的属地金融监管职能上收,改变了沿袭多年的近距离“看护式监管”。笔者认为,在不设监管派出机构的偏远县,应该采取相应措施来加 相似文献
17.
中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法律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中国现行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法律检视我国2003年以来形成了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俗称“一行三会”)共同构成的金融监管格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监管效率,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又于2004年6月讨论并通过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 相似文献
18.
金融混业经营与金融分业监管的分离,监管缺位与各监管主体监管行为撞车以及传统监管方式与互联网等新兴金融业务对接不畅等问题,严重困扰和降低了我国金融监管行为和效率.确保我国金融监管协调发展有待于从组织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强化.从历史和现实角度考虑,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无疑是解决上述困局的有效举措.但是,受行政权力制约、经济手段、监管能力和监管信息掌控等因素影响,人民银行担当此任尚有力不从心之嫌.因此,推进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发展,必须强化人民银行监管建设,如国家授权、推动,赋予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工作名正言顺的权威与角色;强化央行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牵头金融监管的业务能力与协调能力;建立有利于理顺各监管主体关系的人行统领金融监管分工组织机制;发挥人民银行在中央与地方双层金融监管模式下的特殊协调作用;充分利用金融监管协调发展的外延因素. 相似文献
19.
新形势下,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表现为金融机构风险、影子银行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其诱致原因是金融法制环境建设滞后,多领域存在监管真空或监管政出多门,而且存在着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模糊不清,权责不对等,监管效率和效果不佳的现象.因此,我国亟需从国家层面加强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加快金融立法进程,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统一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增强风险隐患预警,适时创新金融监管方式,有效界定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边界,尽快建立权责明确,权力相统一的金融监管新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