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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速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经营权单独参与林地流转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融资山林经营至今的20多年正是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转型期,林地租赁经营普遍受到林地流转合同纠纷的长期困扰。文章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林经营企业为调研对象,分析人工林经营权合同纠纷的制度成因,从制度设计与实施机制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集体林三权分置的制度完善提供研究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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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顺利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成为当前我国林业改革的重要课题。文章以浙江省为例,从"三权分置"、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对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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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前期改革的实施情况和成效日益成为研究的热点。本文依托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监测课题的调查情况,以福建省永安市为研究对象,从林地经营的投入、产出,林地的流转,林改的满意度和政策需求等方面,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研究结果发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加了林农的林业生产收入,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同时也导致林业投入的增加,林业合作组织的出现和加强。最后指出提高永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政策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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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玉溪市集体林权流转现状,指出了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对集体林权流转提出了加强宣传,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加大林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的发展对策。通过实施这些措施,玉溪市集体林权流转问题得到了缓解,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对于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了兴林富民。同时,也指出了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砍滥伐林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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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离不开规范合理的林权流转。而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既能促进林地流转,实现林地规范化、规模化经营;同时又能保障林地实际经营人在权属证明、林权抵押、采伐审批等方面的法律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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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解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进行全面的法律解析。认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法律意义在于落实集体林成员总有和林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通过制度变革与创新落实林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建立低交易成本的林权流转制度。提出,在集体林业发展过程中,良好的法律制度是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森林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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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面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经济》2016,(1)
充分肯定并集中概括了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与制度创新。浙江省全省年林业产值超过4000亿元,用占全国2%的林地产出了占全国8%的林业产值,实现了由资源小省向产业大省的跨越,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出了最好的诠释,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等地的典型经验。强调要从推进林业改革、推动林业发展、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提升林业经营水平方面,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出当前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并明确提出了下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吸引各种资本进入林业,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等7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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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流转通常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也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从仙居县的情况来看,20世纪80年代"林业三定"划分自留山和责任山后,由于户数多,每户分到的山林面积比较小,且比较分散,林权流转的收益不多,群众的积极性也不高,林权流转主要是统管山林地使用权的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统管山)的林权转移属于"其他方式承包",即通常所说的集体统管山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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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集体林权流转现状、问题及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集体林权流转直接关系到资源优化配置、农民增收、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通过对广东集体林权改革试点中集体林权流转现状的剖析,总结出广东集体林权流转的特点,包括历史遗留流转问题基本得以解决、流转程序得到逐步规范、流转发生率较高、流转价格逐步提高等等,并分析出目前存在的缺乏评估、林权抵押贷款创新不足等诸多问题,进而提出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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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及规范问题研究 总被引:23,自引:5,他引:18
阐述了集体林权流转的理论依据和经济学意义。分析了中国集体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基本模式以及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成后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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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重庆市大足区作为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之一,在面对宅基地占集体建设用地比重大、布局散乱、确权未实现覆盖、隐形流转现象存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实施地票制度、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以及建立宅基地流转配套制度,探索出了一条西南丘陵山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新路子。结合大足实践,本文尝试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并强调要强化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规范流转制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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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农林权流转的外部前提与内部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农民个体林权的确定是继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次政策延续。然而,改革后林农林地的分散性与林地的规模化经营出现了冲突。林农林权流转是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的一个重要途径。系统梳理相关学者对林权流转的研究文献,结合实际调研情况,从林农视角对林权流转的外部前提和内部因素进行归类和分析,为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政策的实施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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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1,(6)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目的是盘活利用宅基地和住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进中,已形成包括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换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等成功实践,但仍面临着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所有权主体虚位、使用权权能不完整和资格权立法缺失等法律困境,同时现有法律制度限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宅基地流转的配套措施也明显不足。因此,一方面要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立法,即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资格权立法和充实使用权权能;另一方面也要有限制地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并构建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