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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3 毫秒
1.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保障。[目的]为进一步开展土地整治中保护生物多样性研究提供借鉴。[方法]采用文献资料法、归纳总结法从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施工和后期管护层面,总结梳理土地整治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与工程实践,并对其趋势进行展望。[结果]未来还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研究(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在不同规划中的具体体现以及不同规划的衔接和融合;(2)强化景观生态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设计方法在土地整治中的应用以及设计技术的研发创新(3)注重土地整治中生态措施在施工方面的落实以及施工技术的提高;(4)更加注重土地整治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后期管护的有效性,主要从技术和制度层面。[结论]土地整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是贯彻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研究成果丰富土地整治内涵,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2.
[目的]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探讨城市人口适度规模,不仅可为地方政府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提供建议,还可化解生态资源供需失衡的矛盾。[方法]文章以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为研究对象,利用生态足迹模型测算出2015年常德市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并依据生态补偿量计算生态补偿标准及人口适度规模。[结果]生态资源确实是限制常德市人口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常德市仅有武陵区和石门县处于可持续发展状态,而其余地区人口已超出自然生态承载力的范围。[结论](1)常德市总体呈生态赤字,耕地赤字是主要原因;(2)常德市应获生态补偿8. 72亿元,以林地和水域为主的地区为主要补偿对象;(3)生态承载力不足是限制常德市人口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保证常德市生态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应当从减少生态赤字、健全补偿机制和加大补偿力度3个方面给出具体的政策方案。  相似文献   

3.
生态红线是国家为了保护区域之内的生态环境而划定的需实施特殊保护的区域,生态红线随着时间、政策和管理目标变化而发生变化,难免会与既存的矿业权发生重叠性冲突。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面临违规状况不清楚、权利义务不清晰、法律规定不清晰、法律责任划分不清晰的困难。完善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机制建议:(1)摸清生态红线内矿业权存在的底数;(2)建立梯次退出机制;(3)划定权利义务关系;(4)明确退出补偿标准;(5)规定生态补偿标准;(6)立体化监督与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4.
[目的]在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形下,开展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化研究对了解耕地外部性价值的大小及深化耕地生态价值的量化方法和思路具有重要意义。[方法]文章以新疆为例,从14个地州市的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出发,将生态超载指数作为耕地生态服务价值与生态足迹在各地州市转移的测度,同时综合考虑各地州市的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构建市域生态价值补偿量化模型分别测算各地州市耕地生态价值补偿量。[结果](1)2015年新疆耕地生态服务价值整体上有盈余输出,全疆共可获得生态补偿费103.31亿元;(2)2015年新疆南北疆耕地生态服务价值比为1:1.7,生态足迹总量比为1:2.2,生态超载指数北亏南盈,表明南北疆耕地生态足迹和耕地生态服务价值间呈"空间异位"格局;(3)新疆北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及哈密市共需支付耕地生态补偿费55.67亿元,北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及哈密市外)和南疆地区分别可获得生态补偿费为96.59亿元和62.39亿元。[结论]该文可为新疆各地州市构建耕地生态价值补偿路径提供新思路,也可为以耕地生态价值量确定耕地保护指标和构建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人们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通过生态补偿修复自然生态创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因此,文章从生态文明绿色和谐发展观角度出发,基于历史计量研究与层级划分的方法从生态补偿标准、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意愿、生态补偿应用4个角度对生态补偿的研究成果进行阐述。研究发现:(1)生态补偿机制结构不完备,虽有专家学者构建出系统的生态补偿体系,但大多是就"生态补偿"谈"生态补偿",缺乏对不同区域、不同时间、不同环境的具体深入研究;(2)生态补偿标准在制定时缺乏科学理论依据,而且缺乏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区域的生态补偿标准;(3)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一旦市场补偿机制发生失灵状况,会使政府承担巨大的生态补偿资金压力。因此,文章有针对性地提出4点政策启示;(1)构建结构完备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补偿各相关主体的互动机制研究;(2)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标准,并根据时期、地域与环境不同而适时调整;(3)扩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降低交易费用对生态补偿项目效果的影响;(4)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不断提高生态补偿相关信息的透明度。该研究重点分析生态补偿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以期能够为专家学者开展相关研究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6.
[目的]农业生态补偿有两大基本原则,即污染者付费与受益者付费,我国以政府买单为主的实践方式不可持续,农业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构建有助于农业生态区域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方法]从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生态价值理论论证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必要性,运用DPSIR模型阐述农业生态补偿产生的必然性。[结果]通过对苏州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情况的总结,发现苏州市在农田、水源地、湿地、公益林保护等农业生态补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主导的农业补偿模式存在补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研究滞后、长效机制欠缺等问题。[结论]基于此,提出苏州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路:一是完善苏州农业生态补偿主体和方式的选取以及标准的制定,二是通过优化生态补偿资金支付方式与使用途径,将农业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纳入农业生态补偿的范畴,引导并推动其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三是从行政激励、法制建设、政策保障、氛围营造等方面完善苏州农业生态补偿保障体系,最终形成苏州农业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7.
以色列水土资源高效利用经验对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是农业绿色发展的重点环节,以色列水土资源匮乏,却在短短几十年迈入世界农业最发达的国家行列,因此,总结以色列的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方式与经验,为我国农业绿色发展提供经验借鉴。[方法]文章运用实地调查法和归纳总结法,对以色列水土资源状况和农业水土资源利用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了以色列农业绿色发展的经验,提出了对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的启示。[结果]以色列水土资源高效利用的经验:(1)法律先行,强化水土资源管理,通过用水配额制、阶梯水价和水资源节约机制对水资源进行管理;通过加强审批、农业用地租赁制和多部门监管进行土地资源管理;(2)效率优先,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通过温室技术、滴管技术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3)科技引领,不断创新资源高效利用技术;(4)公众参与,重视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结论]以色列水土资源高效利用启示我国农业绿色发展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加强水土资源管理,建立自主节约机制;(2)大力推广应用资源节约新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加大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服务,实现农业绿色发展落地生根;(4)培养全民节约意识,全民推动绿色生产与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8.
叶浩然 《水利经济》2016,34(2):36-40
在湿地补水的社会实践中,湿地补水生态补偿成为解决相关地区之间及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冲突的有效方式。对湿地补水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规范研究和实证分析,并从补水方案、湿地补水补偿关系、生态补偿标准、生态补偿方式和分担分配等四个主要方面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详细论述。从法规体系、资金保障、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和协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湿地补水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念为指引,对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现状、生态补偿困难和瓶颈展开深入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政策层面:(1)加快生态补偿立法,源头防治生态环境问题;(2)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政金融政策;(3)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系,构建沟通协调联席机制;(4)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具体思路:(1)科学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主体和对象;(2)确定流域补偿的方式和模式;(3)加大流域补偿资金筹措力度;(4)构建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0.
生态补偿是缓解环境污染、促进生态保护的有效手段,是中国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制度保障。近年来,生态补偿的相关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部分研究机构和学者也对生态补偿研究进展进行了相关的评述,但从文献计量方法视角进行梳理的文献较少。文章以1996~2019年中国知网收录的生态补偿研究文献为数据来源,利用文献计量学引文网络分析工具CiteSpace和VOSviewer,绘制中国生态补偿研究的知识图谱,可视化分析中国生态补偿研究文献的时间、期刊和基金分布情况,挖掘出高产作者和机构及其合作网络,归纳总结研究热点和前沿。结果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补偿制度构建和补偿标准的测算一直是该领域关注的重点,而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市场化生态补偿、综合性生态补偿、生态补偿事后评价机制以及生态补偿与区域发展战略和绿色减贫关系研究等则是生态补偿研究的前沿热点。文章认为未来研究应从3个方面不断加强:(1)加强生态补偿理论研究与地方实践的结合,凝练和总结能够指导具体生态补偿实践的原则和规范;(2)积极开展生态补偿多元化、市场化的研究,扩大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建立生态综合补偿制度,整合各类生态补偿要素和资金;(3)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事后评估制度研究,尤其是补偿效果的量化研究。  相似文献   

11.
基于典型案例研究的中国湿地生态补偿模式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湿地是介于陆地和水域自然生态系统间的过渡地带,是地球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极高的生态价值和科研价值,湿地生态补偿是保护湿地资源的有效途径。本研究依据湿地生态补偿相关理论,分析湿地生态补偿典型案例的,提出针对性的建议:确定湿地资源权属,出台湿地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及建立合理的湿地生态补偿模式。  相似文献   

12.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财政政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控制环境破坏而建立的约束制度,包括生态补偿类型,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责任,生态补偿法规、制度、政策等。黑龙江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面临着缺乏法律保障、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环境违法处罚标准过低,企业将环境治理成本转嫁给政府等问题。根据黑龙江省的情况,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和保障措施,惟如此,才能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法理上存在明显的法律冲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如何因地制宜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介绍福建省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如下游补上游的创新,超前的分级保护,补偿类别的细分。对这些做法进行法律评价:下游补上游是市县政府履行一部分补偿基金筹集职责的好办法;比国家早四年多提出对公益林的保护分三个等级;分析存在的不足,如没有补偿标准的增长机制,补偿标准大幅落后于相邻省份;模仿中央财政管护补偿的模式,使得征用补偿落空;国有公益林得到了不应得的征用补偿(即产权损失补偿);没有专门的公益林补偿管理机构;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位阶不合法。  相似文献   

14.
中国长期以来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野生植物所有权法律制度,只是在专门性行政法律法规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野生植物资源的活动受到保护,并规定对受保护的野生植物的权属进行管理。《物权法》实施后,立法机关应根据《物权法》对《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修改,对野生植物所有权及权属管理制度做出明确而系统的规定,协调好野生植物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南方集体林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福建省为代表的南方集体林区为例,探讨了集体林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若干问题。从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投入机制、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重点投向、促进保护区与社区经济同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统一、保护区管理模式以及创建保护区特色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产业群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目的]通过分析河南生态旅游现状并在农村生态旅游法律保护方面提出建议,以期为河南生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方法]文章通过文献查阅法对农村生态旅游相关概念进行总结和梳理,分析河南生态旅游发展现状、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由此立足法律保护提出建议。[结果]发现河南省许多农村生态旅游景区存在生态旅游开发规划尚缺乏科学性、管理水平低下、农村生态旅游意识较为薄弱等问题,从法律保护角度提出着力推进农村生态旅游法律体系建设、强化当地居民及游客生态保护法制观念、建立生态旅游法律保护的监督机制等建议。[结论]着力推进农村生态旅游法律保护体系建设,是河南农村生态旅游发展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7.
根据我国林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形势,提出和论述了今后林业科技攻关应关注的8个研究重点:适宜性植被布局和覆盖率确定技术、抗逆性植被树种选择和繁育技术、珍稀动植物和湿地保护技术、目标型植被配置和优化技术、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及预警技术、兼容型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研制、林草资源非木质林产品开发和产业化技术、生态效益快速监测和评价技术。  相似文献   

18.
论文基于2014年下半年在福建的实地调研资料,分析水域滩涂养殖权的演进,发现目前我国养殖权制度存在地方不重视、政府忧后患,登记未建立、公示未规定,赔偿未明确、空证难推行,办证不灵活、多方遇窘境等问题,并提出完善养殖权制度的建议: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缓解用海供求矛盾;明确渔业基本经营制度、渔业物权制度;完善养殖证相关配套法律规定,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鼓励多种养殖方式,增加确权办证灵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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