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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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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转股是经济学界、金融界酝酿已久的事情,但因法律和操作问题拖延至今。去年7月份,国务院已原则通过《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的若干意见方案》,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也做了明确的阐述。至此被媒体称为“国企改革的最大动作”的债转股终于启动了。该政策估计将取代1995年出台的“优化资产结构”试点的挂帐免息政策,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国企改革以及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措施。一、债转股的意义所谓债转股就是将原来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企的持股和被持股,或控股和…  相似文献   

2.
债转股是指将国有企业拖欠国有银行贷款转变为国家投入的股本,它有利于企业甩掉沉重的 债务负担,走出债务危机的阴影。债转股是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相应配套改革的又一重 要措施。但是就象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债转股也是一柄双刃的剑,如果企业在债转股之后仍 然效益低下,则将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这是因为当企业亏损或处于盈亏平衡状态,债 转股前国有银行可能得到利息收入,而债转股后国有银行却得不到任何的股利分红。如果企 业经营不善破产,股权比债权的剩余索取权更差,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的投资可以说几 乎是血本无归。…  相似文献   

3.
债转股的目标取向和制度保证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债转股”顾名思义就是将债权转为股权。从一般意义上讲,它可发生在任何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像企业间的债权转股权,企业内部的集资转股权(内部职工股),银行在企业的债权转股权,我国财政投资中的“拨改贷”改为“贷改投”的债权转股权等。  相似文献   

4.
为了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解困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选择了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债权转股权的尝试,并为此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等几家资产管理公司以承继这部分国有企业的债权。债转股政策的出台为国企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但是,“债转股”把风险从银行集中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在债权转比为股权后,参与企业结构的调整和资产重组,最终出让所持股份,以实现最大资金回收和最小资产损失呢?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债权转股权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债权转股权的意义深远。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降低企业负债率、改变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有积极意义,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亦有积极的影响。一、债权转股权的含义所谓“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是由国有商业银行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更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将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相似文献   

6.
所谓债转股是指在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则是把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投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为按股分红。 与传统的救活国有企业的办法相比,债转股无疑是具备了诸多创新特质,它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目标创新。政府推出债转股的举措,其用意是取得“双赢战略”,一方面它可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以规避金融风险。据一些专…  相似文献   

7.
李婷  王瑜 《发展研究》2005,(2):23-24
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即持股与被持股的关系。我国目前的债转股仅指银行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借款企业持有的股权。债转股是由经济学家首先提出来的,作为国企改革摆脱债务困扰的一种探索方式,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债转股的运作存在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商品经济社会人们所从事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都是在债权和物权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实现的。  相似文献   

8.
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的简称,就是指债务人的债权人将其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它包括债权的消灭和股权的产生两个方面。债转股之所为以成当前的热门话题,主要是由于其作为我国一项重大经济政策肩负具有盘活围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促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两大重要使命,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剥离了不良贷款和债转股后,增加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使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得到保障,信贷规模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银行也将增强盈利能力。  相似文献   

9.
债权转股权有利于实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3年脱困的目标,文章提出了在债转股的操作过程中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债转股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市场化操作难度较大的工作,债权转股权存在一定的风险。从企业、资产管理公司、银行、法律部门等四个方面阐述了防范债转股的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11.
高志谦 《经济论坛》2001,(24):45-46
一、债转股的本质债转股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股权投资,变更债务人的注册资本或债权人以债权出资与债务人新设公司,并取得股权的投资行为。就我国实践而言,是以国家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主体,依法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贷款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债转股不是将企业的债务变为国家资本金(贷改拨),更不是将企业的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实施债权转股权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  相似文献   

12.
李俊 《经济世界》1999,(10):8-10
酝酿已久的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改革本月初终于在北京敲响了第一锣。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关键性战役由此拉开大幕。9月2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建材集团签订了北京水泥厂债转股协议书,6亿7千万元的债权转化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北京水泥厂70%的股份。至此,已资不抵债的北京水泥厂成为首家获准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转换后,水泥厂当年即可扭亏为盈,二000年可实现利润二千万元以上。一石激起千层浪。从北京到上海,从老工业基地辽宁到军工企业密集的四川、重庆,国家将实施“债转股”改革的消息在国有企业中…  相似文献   

13.
“债转股”就是把债权转为股权,一般来说,它可发生在任何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像企业债权转股权、企业内部的集资转股权、银行在企业的债权转股权、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权转股权等。但就目前具体操作的情况,国内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初衷是将债转股作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的一个重要措施提出来的,从世界各国进行债务重组的经验看,债务重组可以采取“银行和解协议”、“法庭和解协议”、“破产和清算”、“债务出售”、“债务归还”、“债务证券化”、“债转股”等,从不良资产程度和对回收率的预期看,债务重组可依次分为催收、一般性重组、债务延期或避免、债转股、破产诉讼等,究竟采取哪种债务重组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不良资产的程度,其次取决于债务重组在经济、法律制度等方面受到的约束,而我国现实的情况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基本上是由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引起的,银行的不良资产和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基本上是对称的,由此决定了我国的债务重组只能是银企合二为一的整体重组,这种整体重组既不能实施大规模破产清算的“硬”措施,这样地造成社会不稳定和大的金融风险,但又不能实行像催收、一般性重组、延期、免息、免债的“软”措施,这样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而且银行、财政的承受力不行,债务重组证券化现在又不具备条件,经过综合考虑权衡利弊,收益、成本比较最后才选择了债转股这一形式是把债转股当作权益之计,仅仅为了企业脱困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还是把它当作治标治本的措施,为改变 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和治理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的确定直接影响着“债转股”这一资产重组方式运作的成败,其实,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解决方案早在1993年就讨论过和建议过,但一直未能彻底解决,其原因便是认为国企经济效益不好的原因是资产负债率过高,利息负担重。所以改革措施多在如何降低负债率、如何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上下功夫,在更深层增加新投资和推动创新方面明显不足,结果不仅没实现“脱困”,反而还使人们对改革产生了怀疑。为什么会如此,就是我们的出发点目标定位不准确,没有找准“解困”的关键点,如今国有企业脱困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选择了债转股这种方式,分别成立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后,短短几个月时间,国家经贸委首批一次圈定了108家债转股企业,从北京水泥厂的债转股开始,到目前已有不少企业实施了债转股,以这样快的速度实施,似乎让人感受是件很容易做的事,是为了实现三年脱困的目标必须马上完成似的,故而对债转股的目标一定要明确,才能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债转股的实质及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债转股的目标定位应该是改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其根据是我们认为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及国有企业不断亏损的原因不是资产负债率高、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其根据是我们认为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及国有企业不断亏损的原因不是资产负债率高、利息和税收负担重,而是经营机制没改变,有效治理结构没建立起来,更谈不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故而企业资产盈利能力低下,亏损逐年加大,银行贷款也就越来越多,债务也就越来越大,恶性循性。  相似文献   

14.
张素华 《经济论坛》1999,(20):36-37
1999年8月国家经贸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布了债转股方案,这一消息见报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目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就解决北京水泥厂和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债务问题与有关部门签定了债权转股权协议,标志着备受世人关注的债转股迈出了第一步。究竟何谓债转股?它真是国有企业和商业银行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吗?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读债转股。一、何谓债转股及推行债转股的历史背景所谓债转股是指在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相似文献   

15.
孟祥仲 《技术经济》2000,19(10):51-53
国家通过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部分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实行债权转股权。债转股后的企业由原来的还本付息改为按股分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 ,依法执行股东的权利 ,参与公司的重大事务决策 ,但不干预正常的经营活动。政府有关部门称 :对部分国有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 ,是化解金融风险、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尽管该举措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但该举措本身所导致的一些负面效应似乎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从该举措的表面效应分析 ,由于债权转了股权 ,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债权一下变成了股份投资 ,呆帐死帐变…  相似文献   

16.
傅丽华 《经济师》2001,(9):218-219
债权转股权作为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主要措施之一 ,现正在全国展开 ,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文章分析了在债转股的具体操作过程中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各种风险  相似文献   

17.
一、商业性债转股实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一)从本质属性上看,二者并非泾渭分明债转股,又称债权股权化,其本质是债权物权化。商品经济社  相似文献   

18.
关于实施“债转股”的障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转股”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方法,其运作可以采用三种模式。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法的限制,我国只能采用银行将债权卖给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实施管理,以达到最终收回不良债权价值的目的。必须确立资产管理公司的中心主体地位,并对其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法律障碍、机制障碍、动力障碍和人才缺乏的障碍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方能保证“债转股”最终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所谓债转股是在国家组建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以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债转股是把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资产管理公司在债转股的过程中,实际上成为企业的“阶段性”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后,可以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的形式收回这笔资金。实施债转股是一项政策性很…  相似文献   

20.
依法清偿和债权人清偿是银行债权保护的两个手段。但由于判决执行难,国有银行体制,企业所有权模糊,法律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乏力,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使银行债权保护能力弱化。应该通过公布“黑名单”制度、实行债转股、实行债务重组、破产申请、健全法规及社会保障制度来强化银行的债权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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