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公司司法解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的僵局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构成了严重的损害。由于我国公司立法上的缺陷——未规定公司的司法解散,导致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在受到损害时得不到法律救济,这一问题已日渐严重。另外,国外公司立法均规定了司法解散,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务中有法人的司法解散的萌芽与经验,学理上有公司僵局司法解散的理由,因此,我国《公司法》应确立司法解散,赋予股东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公司僵局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见和多发现象,西方国家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司法救济制度,其救济途径有司法强制解散和强制股权置换等.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司法强制解散公司制度,填补了法律空白,但该规定很不全面,操作性不强,亟待进一步完善.对公司僵局进行司法救济时,有必要拓宽法官自由裁量权,允许法官根据法律或引用法理,甚至国情成熟的司法救济经验,采取强制股权置换、强制分出公司等非法定措施,确保实体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公司法创造性的增设了公司僵局司法解散条款之规定,为化解公司僵局开设了司法救济之通道。然而,司法强制解散化解僵局这一单一化路径选择模式难以应对实践中复杂的僵局案件并作出有效回应。鉴于公司自治存在不可避免的负外部性,司法介入化解公司僵局其正当性不言而喻,但必须明确界定其介入之外延。毋庸讳言,公司僵局司法救济机制之完善应在注重章程预防、完善立法及拓宽司法救济路径之基础上对症下药,优先选择强制股权转让、强制公司分立、寻找企业新接管人等替代性措施,司法强制解散应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路径。  相似文献   

4.
新公司法中加入了大量的国家(司法)干预的内容,越来越多的涉足于传统的公司自治领域。本文拟从公司治理中司法介入的表现之一的司法解散制度为研究视角,揭示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有着巨大的实施成本,股东在面对公司僵局等不利局面时,应当尽量采取法律所提供的其他替代性选择,如代表诉讼、异议回购权、一人公司、求助于监事(会)等;而法院在处理公司僵局纠纷时,应尽量以公司有效维持为原则,适当限制股东诉讼解散公司的权利,应当充分考虑到公司自治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在公司治理中,国家干预(司法)的力量应该审慎性介入。  相似文献   

5.
公司僵局已成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性问题之一,但却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本文通过对公司僵局的成因分析,参考外国立法的规定,提出了解决僵局的若干途径,认为应在立法上确认强制解散和强制股权转让制度。  相似文献   

6.
行政强制解散公司制度广受诟病。虽然行政强制解散公司制度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社会的适当干预,但因违反公司企业维护理论和私法自治原则,异化了公司具有独立地位的法人资格,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国家行政执法负担。应该取消行政强制解散制度,增强法院对公司事务的介入能力;完善司法解散立法体例;建立公司司法解散诉讼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7.
在实践中,存在很多公司解散后,不选任或不及时选任清算人进行清算的情形,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在我国《公司法》中有相关法律救济的规定,但还很不完善。本针对其中的缺陷。从明确清算责任主体,建立公司解散登记制度,确立利害关系人指定清算人的诉权,以及严格清算主体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以期建立较为全面的法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新《公司法》第183条明确赋予了公司股东在特定情形下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权,反映了公司法对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使得司法实务中法院受理公司司法解散的案件有法可依。然而,立法又过于简单和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就现行规定的实体完善和程序设计,仍需深入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吕俊玲 《全国商情》2012,(5):85-86,93
公司僵局的存在对公司、股东、社会都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它的出现会导致公司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得公司的财产持续性地耗损和流失,不利于公司目的的实现。一旦公司出现僵局,司法介入存在一定的障碍,股东保护利益机制也无法产生很好的作用,这就要求公司法能够提供适当的救济,以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相似文献   

10.
赋予股东通过司法途径解散公司的权利,是现代公司法的一个基本制度,该制度是以公司合同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合理期待是其核心。但是,合理期待理论在解释股东的司法解散请求权时存在很多不足,实质上,在合理期待背后暗含着财产权这一个制度化权利,对股东的权利的救济,应该是以此为基础,才能够获得合理性的说明。  相似文献   

11.
从实际案例可以看出,《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虽对《公司法》作了较好补充,但在公司司法解散诉讼中还需准确把握好如下问题:需要对“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和“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进行准确的司法界定;准确理解“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内涵;解决好与诉讼有关的程序问题和司法解散后的清算问题。  相似文献   

12.
有限责任公司应为股东紧密型公司,而非人合性公司.实践中,有限公司中小股东受大股东欺压现象时有发生,其原因包括股东逐利性、资本多数决及股东退出机制不畅等.受欺压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行使退股权及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等方式加以救济.另外,除了完善有关法律,应充分利用公司章程在预防和化解股东欺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法治湖南"建设已取得巨大成效,但仍存在民生工作基础薄弱、"唯GDP论"、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建设滞后、司法队伍公正廉洁建设不足等诸多问题。检察工作在法治建设中具有化解矛盾、保障发展、监督权力等重要制度价值,"法治湖南"建设从强化自身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等重要领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需求。应围绕"法治湖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围绕"法治湖南"对和谐稳定的需求强化矛盾化解职能,围绕"法治湖南"对司法公信的需求强化执法规范职能,有效服务法治湖南建设大局发展。  相似文献   

14.
顺利回归社会是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遏制和预防重新犯罪的一项系统工程,随着我国司法和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护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发达国家的更生保护制度是出狱人保护的重要形式,在人道关爱、就业指导和生活救助方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对预防再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分析发达国家更生保护制度存在的意义、形式与内容,对完善我国的出狱人保护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公司控制权是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矛盾运动的纽结,体现股东之间权利配置上的竞争性合作关系。它不仅顺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有效降低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负面效应。公司控制权的发展存在独立化和工具化的趋势,使得股东之间权利配置失衡。在我国政企关系的历史路径背景下,防止公司控制权的滥用和保障公司控制权独立性是我国法律规制的重点。法律规制应与公司自治的基本理念相适应,以表决权的制度构造和对国有股权的监管为主要内容配置股东权利。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审判委员会的改革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学界对于审判委员会改革提出了多种构想,历史的梳理和现实的重估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都非常必要,应彻底改造审判委员会,使之成为一个咨询性机构。  相似文献   

17.
我国企业文化模式的转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文化模式分为分裂型、利益型、网络型和公社型4种,我国国有企业以前属于网络型模式,现今追求的是利益型与公社型相结合模式,即整体上以及在部门之间是利益型,而在企业高层决策者和基层员工之间是公社型。  相似文献   

18.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司法工具价值体现为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司法权威和加强司法独立。  相似文献   

19.
企业社会责任动力机制的多维探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社会责任是基于企业外部性行为而必须由企业承担的除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之外的“第三种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来源于获取长期利润的内部动力和社会“生态”环境、政府干预与公众“货币投票”的外部压力。文章从经济学、社会学、政府经济学和公共关系学等不同视角,论证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动力源。  相似文献   

20.
股份合作制作为我国一项企业制度创新,有利于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和企业的生产效率.然而,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缺陷,致使股份合作制成为一种过渡,其最终是通过进一步改制向现代股份制演进.在其演进过程中,用职工持股计划推进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是其实现向股份制转变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条有效途径,应该加以推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