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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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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萨克斯坦政府在1995年首次提出超额利润税的定义。1995年税法规定,地下资源利用人如果当期会计期间的内部收益率达到20%以上,就要按照全部净收入缴纳超额利润税。自2003年11月起,哈萨克斯坦不断修订超额利润税计征方法。2009年1月1日,哈萨克斯坦实施新税法,把超额利润税的计算方法统一为净收入与支出比率法,相对减轻了资源开采企业的税负。由于哈萨克斯坦对稽征超额利润税的方式做过若干次重大修订,而部分地下资源利用人持有的政府合同具有税制稳定条款,双方对税制稳定的内容、超额利润税的计算方式存在不同理解,实践中产生了很多纠纷。为避免争议和损失,石油公司应注意原始文件的积累,避免产生大量的滞纳金或罚款,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法规,及时掌握相关法律的修订动向。  相似文献   

2.
哈萨克斯坦税制变化及其对油气合作项目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政府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哈在战略资源方面的国家利益,在立法层面设立了"国家优先权",增强政府在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控制力和主导权;建立了"哈萨克斯坦含量"机制,提高项目本土化比例;并在近期与外国石油公司开始谈判,拟修改产品分成合同以适应新税法。2009年1月1日,哈萨克斯坦开始实行新税法,降低通用税种的税率,减轻非资源领域税负;大幅调整油气行业税制,增加资源开采领域的税收。税制变化内容包括:增值税税率降为12%;分步降低企业所得税;新增矿产资源开采税,取代矿区使用费;新增油气出口收益税,取消油气出口税;改变超额利润税计税方法;取消税制稳定机制和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哈的新税法大幅提高了油气合作项目的综合税负。未来哈萨克斯坦将继续加强对能源战略资源的控制,资源税赋仍有一定的上调空间,同时,哈2020年发展目标为油气合作项目带来新机遇。中国企业需关注哈油气合作领域中的竞争动向。  相似文献   

3.
合理避税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方法、形式和手段,合理降低税负水平,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行为.哈萨克斯坦矿税制合同下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公司所得税、红利税、增值税、非侨民所得税、矿产资源开发税、原油出口租让税、原油出口关税、超额利润税.石油公司进行合理避税,需要结合石油勘探开发作业的特点,在筹资、投资、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全盘考虑,并针对主要税种采取具体的针对措施.具体的合理避税策略包括权益资本弱化、转移定价、成本最大化、加速折旧、利用政府间税收协议以及避税地注册等.  相似文献   

4.
哈萨克斯坦石油矿产资源生产税及其实务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修订的税法于2009年1月1日生效。新税法中增设了矿产资源生产税这一全新的税种。本文介绍了其中的石油矿产资源生产税的一般概念、主要特点及计算方法。运用石油公司案例演示了石油矿产资源生产税计算、中报及其调整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明确了生产税与产量、销售结构和价格之间的关系,并从哈萨克斯坦税务实践的角度,提出了通过优化石油合同生产经营方案进行税收筹划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增值税改革有关问题的探讨邱乐堂1994年1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新税制,改革以后的增值税,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企业销售产品和购进货物,分别计算销项税和进项税,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为应交税金。改革后增值税计算清晰明了,避免了过去按年(或月)核定税率存在的偏差,...  相似文献   

6.
俄罗斯与原油相关的主要税种有矿产资源开采税、出口关税和公司所得税,哈萨克斯坦主要有矿产资源开采税、出口租用税、出口关税、公司所得税和超额利润税。在布伦特油价为80美元/桶,不考虑投资、成本变化的情况下,俄哈两国原油项目承包商单位收入边际所得基本相当,俄罗斯为27%,哈萨克斯坦为30%~31%;在考虑平均投资和成本后,两国原油项目承包商单位收入净所得差距较大,俄罗斯只有11%,哈萨克斯坦却达到26%~30%,两国政府净所得也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哈政府以石油税收最大化为导向,则其财税政策变化的空间和可能性远比俄罗斯大。在高油价时,俄罗斯税收对投资成本敏感,项目投资和成本上涨直接导致承包商税后净利润水平下降,降低单位投资成本是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而哈萨克斯坦税收对投资成本缺乏敏感性,如果适度提高投资和成本能提高项目储产量,在税后利润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承包商加大项目销售收入能够提高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7.
国外石油税制研究(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石油税目方面,国际上普遍设置公司所得税和矿区使用费,发达国家除设置这两种税外,往往还设置石油生产税或石油收入税,欠发达国家则另外设置石油出口税或超额利润税。在石油税制模式上,发达国家为完全开放模式,一些开放较早的发展中国家采用大开放模式,而近年才开放的一些石油输出国则采用小开放模式。本文还对研究对象国的重要税种,如定金、租金、矿区使用费、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等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表明,一个产油国的石油税制是由其本国的油气资源秉赋状况、油气资源开发程度和该国的经济政策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8.
王年平 《国际石油经济》2007,15(11):36-40,49
哈萨克斯坦政府分别于2004年、2005年和2007年对其《地下资源与地下资源利用法》进行了三次大的修订.从三次重要修订可以看出哈国能源政策的变化:政府从政治上强化对资源的控制,从经济上寻求平衡,争取更多的国家利益.这一变化对我国企业在哈进行石油勘探开发投资提出了挑战:该法的不断修改和补充,使以前签订的石油合同增加了变数,并限制了我国石油公司进驻新区块.为此,建议我国石油公司处理好同哈政府的关系,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义务,投资开发哈老区油田,以下游换上游,与哈方全面合作,达到双赢.  相似文献   

9.
2010年5月2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公布了征收资源超额利润税的方案。根据这一方案,自2012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政府将面向全部非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企业征收高达40%的资源超额利润税。如果这一方案得以实施,澳大利亚资源型企业利润的全部有效税率将由43%提高至57%,澳大利亚的资源产业将成为全球税赋最高的产业。  相似文献   

10.
哈萨克斯坦与俄罗斯矿产资源(石油)开采税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月1日,哈萨克斯坦实行新的税法,取消了矿区使用费,取而代之以矿产资源(石油)开采税。2001年8月8日,俄罗斯对税法典进行了修订,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矿产资源开采税,并取消了之前适用的矿产资产开采使用费、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费和原油、凝析油消费税。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这两个油气生产大国开征矿产资源开采税后,提高了石油公司的税负水平,增加了税收的透明度,获得了更多的国家财政收入。我国油气资源级差特征显著,未来进行资源税改革时应系统、科学地划分优劣资源的税额标准;同时,应对原油和天然气进行相对详细的等级分类,扩大不同等级、不同品质资源的级差收益,以加强对优质资源的合理保护和高效开采,促进对低品位资源的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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