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9 毫秒
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当今世界影响最大、运用最广泛的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统一实体法。对于我国法院和有关当事人来说,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该明确以下问题:第一,公约只适用于当事人一方营业地在我国,另一方营业地在其他缔约国境内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二,公约并非适用所有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三,公约并非适用国际销售合同的所有方面;第四,公约的适用是任意性而非强制性的。  相似文献   

2.
CISG(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生效以来,走过了23年历程。我国作为该公约的最早的缔约国之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中对凡具备公约适用条件的案件,均直接适用,但适用该公约的方法存在一定差异性。反思这些问题,我国有必要通过宪法明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法律效力,以便在我国国内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  相似文献   

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当今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的重要公约。到目前为止,该公约的缔约国已有70多个国家。该公约的可适用性(applicability)问题,即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该公约,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图就某些相关问题做些澄清。  相似文献   

4.
柴丽芳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5):115-116
风险转移问题直接涉及到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和经济利益,在国际贸易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广泛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这两者为基础,讨论在货物涉及运输情况下和违约情况下的风险负担规则。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作为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私法成果之一,已经成为国际货物交易的共同法律语言。我国是该公约最早的缔约国之一,然而由于CISG的任意性特征以及其适用规则的复杂性,我国裁判机构在对CISG的适用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理解偏差。本文以“CISG的法律适用”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度解读CISG的适用规则,系统梳理CISG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适用情形,分析与总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的判定思路,以期对CISG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统一理解与适用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减少我国对外贸易纠纷处理中的法律障碍,从而更好地保障中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维系国际贸易的稳固发展。  相似文献   

6.
随着EDI和电子邮件的迅速发展与普及,跨国当事人间通过电子商务形式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状况越来越多。为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对这一新事物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调整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最为广泛适用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对使用电子商务,诸如EDI和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予以适用,有必要对公约的适用范围重新解释。  相似文献   

7.
杨猛宗 《商业时代》2005,(23):74-75
我国是公约的缔约国,大量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能适用公约。本文结合有关国家的合同法律制度对《公约》中涉及的合同形式、货物特定化、根本违约等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正>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截止1989年底,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26国参加。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政府对《公约》的核准书,《公约》自1988年1月1日起自动适用于我国当事人与营业地处于另一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熟悉和研究《公约》的有关规及定其适用,是我国法律和外贸工作者的一项任务。本文拟对《公约》有关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怎样请求实际履行的规定作一些分析探讨。实际履行,亦称依约履行,即债权人据  相似文献   

9.
<正>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于1988年1月1日起生效。这样,《公约》成员国之间的货物买卖,若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无排除适用《公  相似文献   

10.
在国际贸易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惯例及习惯做法的适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国际贸易实践提供了指引。本文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惯例及习惯做法的规定为切入点,从国际惯例和习惯做法的定义性质着手,分析惯例及习惯做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的适用,并在此基础上与国内相关的贸易规定进行比较。  相似文献   

11.
<正> 国际货物买卖中所有权转移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1990年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对此均避而不谈,而各国法律对所有权转移的条件及后果又各有不同规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当买方违约,卖方解除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的情事时有发生。《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解决"自动解除合同"制度下合同解除后合同效力状态的不确定性等问题,设立了"宣告合同无效"的制度。然而,该制度尚不能完全解决合同无效的宣告是否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问题,实践中,错误宣告合同无效、非法解除合同现象仍然存在。据此,本文从学理研究和判解研究着手,研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宣告合同无效制度的价值所在,探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4条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并阐释卖方宣告合同无效与买方违约补救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廓清《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宣告合同无效"制度的价值取向和运用规则,以表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13.
黄文 《国际市场》2010,(8):51-52
在国际贸易法领域,中国缔约参加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销售合同公约》)已成为解决中国企业与另一缔约国企业进出口贸易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贸仲上海分会近三年来裁决结案的统计数据表明,适用《销售合同公约》的案件占国际贸易案件的34-36%,  相似文献   

14.
预期违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的违反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合同法上,建立预期违约制度以防范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对双方当事人及社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同相关制度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预期违约问题做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15.
张超 《商》2013,(14):220-22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CISG,以下称公约)是调整和规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的国际公约。《公约》在联合国会议上获得通过后于1988年1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到2013年7月为止,已有79个缔约国批准参与了该公约,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和适用范围。我国于1986年加入《公约》成为缔约国。按照《公约》规定,中国当事人与其它公约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相似文献   

16.
随着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的程度日益加深。我国积极利用全球化这一趋势,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然而一部分企业在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合同形式纠纷时,对法律适用感到无所适从,主要是因为我国在签署《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合同形式所做的保留与新的统一《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不一致所引起的,就此一系列问题作一阐述,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17.
<正>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时效问题,与当事人的权利密切相联。由于各国法律对时效期限的规定不尽相同,经常影响到当事人权利的行使,给国际贸易增加了不少困难。为了减少法律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1974年6月联合国纽约外交会议订立了《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以下简称为“公约”),该公约专门调整国际货物销售中的诉讼时效问题,其规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本文拟将公约与我国时效制度进行比较,并对该公约进行评介,最后就我国批准该公约的可行性问题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8.
电子商务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冲击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电子商务方式与传统国际贸易模式迥然不同。作为调整传统国际货物买卖最具影响力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文中简称《公约》)势必受到电子商务方式的巨大挑战。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给公约的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风险的转移等规定带来的新问题,并就可能的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已于1988年1月1日生效,由于我国部份进出口货物合同须适用该公约,从而对我国进出口货物合同的条款以及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关注,对其中某些问题也引起了争论。最近议论较多的是关于实盘的概念问题。例如:实盘的概念究竟有无存在的必要?实盘的概念同《公约》第14条的规定是否矛盾?正确地阐述实盘概念对实际业务有无现实作用?关于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相似文献   

20.
张晓堂 《国际贸易》1997,(11):47-48
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至少要满 足两个国家法律的要求,也就必须克服法律冲突所造成的障碍。1964年制定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成立的统一法》和《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这两个法为蓝本,于1978年拟就并于1980年通过《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合同公约》);与此同时,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94年制定并通过《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合同通则》)。依据上述公约和通则的规定,国际贸易合同必须通过对要约的承诺而成立。归纳起来,一项要约的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