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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保障住宅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的专项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论是对房屋的保值增值,还是对社区的和谐稳定都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油田的具体情况扼要地论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的路径选择和油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的完善,以期解决油田专项维修资金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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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林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2,(5):106-111,117
文章梳理了目前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监督为研究重点,分析总结了国内各地审计机关的实践经验,试探性提出审计监督运作模式:以内部审计为基础、政府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为辅的新型审计监督模式,以此来完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审计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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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了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维修资金按建面归集,资金管理主体归全体业主,不同的情况对应不同的决策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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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年底以来,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由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事关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因而在媒体与网络上引发了关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如何缴存、管理与使用的讨论热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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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确定的物业管理七项基本制度之一。在物业区域内建立统一的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在多元化住房产权结构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如何在不同类型的产权人和多个业主之间及时筹集所需资金问题。从1999年1月开始,各地逐步建立了这项制度,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资金的统一管理,有效监督和安全使用。那么,怎样才能使专项维修资金既管理规范有序,又能充分发挥作用,使业主使用便捷、物业维修及时呢?作者试图结合这几年的工作实践谈点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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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划转、使用等行为,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对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作出了细化规定,并有许多创新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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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经济基础,它对保障住宅的安全使用,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能,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如何更好地提高广大业主的交存意识,如何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挥更好的应用效果,政府如何制定监督管理程序等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提出了笔者的想法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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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实际工作,运用举例的方式阐明了专项维修资金建立的必要性,并且从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范围、收取、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阐述了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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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已经十余年了。但是在落实过程中,由于各地执行时间、代收标准的差异和管理不规范导致代收维修资金出现不同程度“追缴难”的问题,本文就本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从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实际,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代收追缴问题提出一些浅显的思考与对策,和同行们一起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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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设部、财政部下发[1998]第213号文《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来.各地维修基金管理工作陆续提上日程。但是许多地区维修基金未实行专户管理,造成很大的资金挪用隐患。已进行维修基金归集的地区未进行基金建帐.手工处理帐务,未实现维修基金的有效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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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是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而产生的资金形式,是一笔数额巨大的资金.它与城市的大部分居民有切身的利益关系。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好坏,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笔者认为目前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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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2006,(2)
关于公开征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了加强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财政部拟订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各地人民群众可以将有关意见寄送到建设部(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gc1@mail.cin.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05年11月1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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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2006,(2):32-33
关于公开征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了加强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财政部拟订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各地人民群众可以将有关意见寄送到建设部(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gc1@mail.cin.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05年11月1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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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日,<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明确性、操作性颇强.但是,笔者认为<办法>对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使用程序中的部分规定不够明确、有失妥当,不利于指导实践,仍须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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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经过几年的实践,两部又于2008年2月1日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各地都根据地方的特殊性,制定适合本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的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