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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消费税是一种时代特色很鲜明的税种,与经济大环境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宏观导向性。当前,我国已步入了网络经济、绿色经济、新能源经济、健康生活经济的新经济时代。因此,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提出了新的要求。拨正"乱位"、摆正"越位"、纠正"缺位"、弥补"失位"、现实"到位",应是今后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的主要思路。  相似文献   

2.
“十一五”规划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列为基本方略.目前治税思想缺少循环经济的内涵,有助于循环经济的税收法规体系不健全,增值税对循环经济的导向作用不突出.新一轮税制改革应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适当扩大消费税、资源税征税范围,调整税率,改变计征办法;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限制损害环境、浪费资源的经济活动,促进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废物排放、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消费税与增值税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它们在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上既有交叉又有区别。本文分析了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将一般应税消费品的基本征税环节和特殊应税消费品的征税环节分别与增值税征税环节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出消费税与增值税在征收环节上的交叉点,在这些交叉点上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通过本文的分析研究,为学习消费税与增值税时有个清晰的思路,同时为更好地梳理知识,理解和掌握消费税与增值税在征税环节的交叉点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4.
奢侈品课税问题研究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奢侈品消费增长迅速,并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我国在2006年4月1日对消费税税目进行了调整,把一部分奢侈品纳入到了征税范围。这个问题引起了相关学者的关注,有的学者认为应进一步扩大奢侈品税的征税范围,有的则不赞成征收对奢侈品征税,本文对相关学者的研究进行整理,并且在文章的最后进行评述。  相似文献   

5.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落地,营业税的改革已经全部完成,而接下来税制改革的重点则放在了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当中,而本文将讨论消费税改革中对奢侈品征税的部分,主要讨论我国消费税当中对奢侈品征税的主要目的,以及主流学者对于征税的看法,最后是对于我国奢侈品征税改革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日前国务院批转《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消费税兼具筹集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职能,在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其征收范围,不仅是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重要体现,更是运用经济手段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电池、包装材料和化肥的过度使用及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综合考虑以上三种产品的生产消费和环境影响情况,建议将其作为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首先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相似文献   

7.
消费税制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消费税制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任务之一。改革和完善我国消费税制,应借鉴国外一些成功经验,丰富和完善我国消费税的立法原则,适当扩大征税范围,调整税收负担,改革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  相似文献   

8.
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常消费、引导消费方向和公平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消费税在我国实施时间比较短,在税制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应就消费税的法制体系、征税范围、计税价格的核定、价内税、税率设计及征税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9.
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内在要求深化消费税改革,更好地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关注培育消费增长,更好地在地方税体系中融入"消费"要素,建立以扩大消费为导向的地方政府行为目标模式。不仅消费税制改革要适应这种趋势变化,整个"消费税基"的税制改革都应该向这个方向转变。基于消费税功能定位的目标,未来深化消费税制改革,要更好地促进优化税制结构,特别是强化消费税和增值税之间的协调配合功能,更好地缓解税制整体的累退性;理顺课税环节,让税价传导机制更加顺畅,消费税真正成为"消费税";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度扩大,特别是拓宽至服务领域。  相似文献   

10.
税收作为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有效手段对于规范电子烟行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通过我国传统卷烟与电子烟征税情况对比,借鉴国际上对电子烟的征税经验,从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方面提出我国电子烟征税建议。  相似文献   

11.
消费税针对货物和劳务消费进行征税,是现代税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多数国家在课征实践中大多是有选择地对特定商品征税,反映出明显的调控意图和政策导向,属于选择性消费税。2019年,我国国内消费税规模已达12562亿元,同比增长了18.2%,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约为6.6%。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征税范围窄、税率偏高、企业税负不公平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对现行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应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并适当降低税率,逐步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相似文献   

13.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改生产型的增值税为消费型的增值税;适当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降低个人所得税率,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相似文献   

14.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并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受托方在账务处理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够妥当。理由是,该项税费并非受托方实际负担的税费,只是代扣代缴。其本意是从源头上防止应交消费税的流失,将其纳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来核算,容易夸大受托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领导人的决策。另外,税务机关征税时,很难将受托方自身应交消费税和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区分开来,容易造成税款流失。所以笔者认为,代扣代缴消费税可以通过“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消费税”科目来核算。受托方代扣时,其账务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消费税”科目。对于委托方,通常做法是分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①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不再交纳消费税,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其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②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根据规...  相似文献   

15.
"营改增"为消费税的重新科学定位提供了契机。我国消费税既具有宏观调控意义,又具有地方负外部性矫正效应,因此具备中央地方共享税性质。当前,将消费税改为地方税的提议,与当年将其定位为中央税的思路毫无二致,都是忽略其自身性质与功能,而过分迎合外在因素的影响。消费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是对自身价值的合理回归,在实践中应重点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根据实践发展调整征税范围;二是针对零售环节优化征管技术;三是科学设定中央地方分配比例。  相似文献   

16.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在伪满实行了四次战时大增税.随着战争的不断加剧,税率逐年提高,征税种类不断增加,征税范围屡次扩大,衣食住行都要征税.伪满末期的税收搜刮随着战争升级而逐步加强,而且由于增税政策的实施及关税的骤减,以消费税为中心的内国税成为岁入的主体.日本帝国主义不仅制定了苛刻的重税制度,还利用税政的组织机构来保证税收的执行,疯狂地掠夺东北人民的财富.这种竭泽而渔的税收搜刮体现了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的侵略本质.重税制度下,伪满对日本人与中国人的区别对待,也充分揭示了日本对伪满的殖民统治本质.  相似文献   

17.
国家税务局局长日前提出,1999年深化,完善税制改革的重点有十个方面:一是清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抓紧研究扩大和改革增值税的可能性;三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合理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税目;四是根据营业税实践中反映的税种之间、征免税  相似文献   

18.
税制改革十年,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税制改革的成功实施和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的不断加强,依法治税使税收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1994年税制改革存在历史的局限性,改革重点基本不涉及纳税人之间的利益调整,没有实现税收制度的创新.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时机已成熟,核心是减税.增值税改革应创造条件扩大征收范围,转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适当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和征税品目.要求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个人所得税将分类课征制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征制,增加一些专项扣除或特殊扣除,以增强税法扣除的适应性.建立统一的法人所得税,开征物业税.  相似文献   

19.
现行消费税分析:公平与效率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消费税是我国第四大税种,消费税收入集中度极高,14类应税商品中烟、成品油、汽车、酒等四类商品消费税收入占97%以上.消费税具有财政收入、引导消费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等多维政策目标.现行消费税设计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公平性,同时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都不显著,而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说明现行消费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治税的公平和效率.基于我国消费税设税目标和我国消费税现状,文章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张征华 《新智慧》2008,(9):52-53
企业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应视其用途的不同而分别进行。 1.直接用于销售。根据税法的规定,由于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为避免重复征税,外购货物若直接用于销售,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因此,购货价款中包含的消费税应该直接计入采购成本,等到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再结转至销售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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